蚌埠: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24-02-05 14:38    来源:蚌埠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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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中小学教师进修学校原党支部书记、校长李新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等问题。2014年至2022年,李新义在担任蚌埠第二中学、市中小学教师进修学校主要负责人期间,先后多次收受11名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现金、购物卡、饭店储值卡等礼品礼金,合计价值5.51万元;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旅游活动,相关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李新义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6月,李新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固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左金培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等问题。2012年至2023年,左金培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现金、高档白酒、高档香烟等礼品礼金,合计价值26.29万元;2020年至2022年,左金培多次违规借用私营企业主提供的车辆,相关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左金培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2月,左金培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五河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原副大队长屈友龙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22年10月至2023年7月,屈友龙先后多次违规接受案件当事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活动并收受红包。屈友龙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9月,屈友龙受到开除党籍、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蚌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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