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蚌埠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支部委员会关于十一届市委第十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02-08 15:12    来源:蚌埠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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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4日至7月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蚌埠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开展了巡察,8月1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1.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中心党支部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始终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严格对照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确保巡察整改工作顺利推进。成立了以支部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日常工作。针对巡察检查反馈的意见,中心党支部及时召开支委会议,听取反馈问题情况,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工作台帐,不留死角,切实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二、聚焦问题清单,抓好整改落实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贯彻上级政策不到位

(1)学习流于形式、浮于表面。虽然能够按照要求完成学习任务,但是学习不主动、研究不深入,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十九大报告“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不紧密、不具体、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政治理论学习的督查。特别是对党员政治理论自主学习情况的检查,通过学习笔记、交流研讨等方式,落实学习效果。支部做到每季度检查一次党员学习笔记及支部和党小组的学习记录情况,并将检查情况作为年度民主党员评议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是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党员活动日活动。通过开展知识竞赛、慰问困难党员、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及志愿者服务等方式,激发党员参加组织活动的热情。

三是把学习成果与创新工作相结合。做好职能下沉工作,把企业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一次性困难补助费办理下放到社区。通过扫描材料系统传输的方式,把服务延伸至“最后一公里”,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一站式服务。


  1. 主题教育走过场。对查摆的问题选择性整改,教育效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支部在开展的主题教育活动中,能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做到事事要落实、件件有回音。通过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使工作效率有提升、勤政廉洁有新气象、服务群众有新举措,切实改进作风推动养老保险事业有新发展,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轮岗”问题,召开了支委会认真研究并制定中心科级以下工作人员轮岗方案,目前已完成2人次轮岗工作。

     2、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力度不够

    (1)变“群众跑路”为“信息跑路”差距较大。信息化应用程度不高,能网上经办的服务事项不多。

    整改情况:城乡居保业务已经由各区进行经办,不用群众再跑腿,已经实现了就近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由于在退休审批环节涉及到前期退休审批,环节较多,信息化建设主动权在省厅,下一步将重新梳理业务流程,将在省厅信息化建设完成后实现。目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办理已实现全程网办,完成了退休办理最多跑一趟的目标。

     (2) 推进经办服务信息化力度不够。未积极推进全市统一社保业务信息化平台建设和四级经办机构的互联互通,经办服务质效不高。

        整改情况:通过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已理清工作思路,并逐步将中心窗口业务进行逐项梳理和整合,争取早日实现养老保险“综合柜员制”。工伤保险待遇审核已实现信息化、电子化,大部分业务已实现网办,下一步将全部实现网办。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待遇支付已实现“综合柜员制”。 

    3、对复杂疑难问题长期搁置不解决

    政治规矩意识欠缺,超范围使用退管费,且“屡审屡犯”。

    整改情况:一是从9月份开始,除退管专项经费范围内的项目,一律停止支出其他费用。

    二是3名自收自支人员的经费保障问题,已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并已撰写专题汇报材料上报局党组。

    4、基金安全风险防范措施不到位

    (1)内控制度建设滞后

    中心2012年制定的内控制度,内容涵盖范围严重缺失,已不能实现对现行信息化进程下各项业务、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


整改情况:我中心已于2020年1月份修订完善了《蚌埠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内部控制实施细则》(蚌社险〔2020〕1号),相较于2012年的内控制度,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业务、工伤基金待遇支付工作、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财务运行程序等方面的内控监管都有了完善和提升,今后将根据政策调整,使制度与时俱进,与实际工作相结合。

(2)内控管理和监督缺失

内部稽核不经常,不能及时准确对内控体系运行情况给出评价并提出整改建议,不能有效防止养老金“跑冒滴漏”。

整改情况:一是我中心目前已确定一名兼职人员负责该项工作,并积极推进内控工作开展。

二是为有效防止养老金“跑冒滴漏”,市人社局下一步将成立独立于经办机构的基金风险防控稽核科,使社会保险内控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3)部分基金支出内控缺失

部分养老金因姓名和账户等错误,银行退款后,中心在二次发放支出时,未执行经办-复核-审批程序。

整改情况:一是城乡居保待遇支付,已经按照问题清单整改到位。对于提出的部分待遇审核支付审批不严谨的问题,目前各区已经按照经办规程履行审核制度,对已完成的待遇核定和死亡注销审批材料做到经办人签字,审核人盖章。

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待遇支付中存在的问题,已经整改到位。目前的二次发放流程为,通过初审、复审、终审三级审核后,导出相应表格经业务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送至财务科进行再次发放。

三是对各项养老金发放失败需二次发放的,目前已做到手续齐全,按照经办、复核、领导审批签字的程序,符合内控管理监督要求后进行二次发放。 

(4)部分待遇审核支付审批不严谨

抽查2019年9月居民保待遇核定和死亡注销审批材料发现,部分待遇核定表“县(市、区)社保机构审核意见”未盖章,部分注销登记表“申请人”栏内未签字,“县(市、区)社保机构复核意见”未签字未盖章。

整改情况:存在的问题已整改到位,目前各区严格按照经办规程履行审核制度,对城乡居保待遇核定表和注销登记表进行排查梳理,对已完成的待遇核定和死亡注销审批材料做到经办人签字,审核人盖章完善支付审批手续,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5)未建立养老金发放预防流失机制

对社保重复参保、重复待遇领取、死亡冒领、违规发放养老金且追缴难度大等问题,未制定规范处理办法和经办流程,预防流失和事后追缴机制薄弱。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局《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核查处理工作流程》,各科科长认真学习并逐条梳理风险防控点,并下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第三批疑似数据核查工作的通知》。各项养老金发放预防流失机制已初步建立,通过本次巡察,针对不同险种将逐步完善。通过定期与公安、民政、卫健等部门数据交换,对疑似数据进行核查比对。 

一是城乡居保目前已利用便民宝进行资格认证工作,预防基金流失,目前已着手上线“智慧眼”人脸识别系统,进一步提升养老金资格认证的覆盖率和准确率,减少和杜绝养老金欺诈冒领现象。

二是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通过街道社区组织开展活动、上门走访、健康体检等动态掌握人员状态,并出台了《关于建立蚌埠市死亡人口信息交换和共享机制的通知》发各县区、根据市人社局印发《关于调整开展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方式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和升级软件信息系统,全部通过数据比对核查、完善了居住在我市的退休人员认证方式。

三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目前已通过参保单位日常管理提供死亡信息进行待遇停发等手段,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

四是工伤基金待遇支付,目前已在核心三版操作系统中增加了风险防控措施:申领工伤保险人员丧葬费时,若死亡人员已领取养老保险丧葬费,则系统进行预警提示;反之,若死亡人员已领取工伤保险丧葬费,则在申领养老保险丧葬费时进行拦截。

五是中心目前进一步规范了各项待遇发放程序,严格审批流程、手续齐全,按照经办、复核、领导审核签字的流程,符合内控监督要求后再进行二次发放。

(6)重要岗位长期使用聘用人员

长期违规借用、占用、聘用编外人员或退休返聘人员从事基金岗位工作,内控风险较高。

整改情况:经中心领导班子研究并报局分管领导同意,我中心已将编外人员在内部进行岗位调整,将编外人员调整到非基金管理岗位工作,并在年底清退3名退休返聘人员。同时向人社局上报建议增加编制或使用自收自支编制招收工作人员的请示。

5、推进机构改革不到位,长期事企不分

多年来,与下属企业社会保险事务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在人员、业务、资金、福利等方面不愿脱钩,直到2019年8月才将企业划转给蚌埠投资集团。

整改情况:中心在2019年12月完成原下属企业蚌埠市社会保险事务服务中心清产核资等移交工作,已完善企业部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结算科与企业混岗的聘用人员将于年底前清退。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2013年以来,支部从未召开过中心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对党员干部开展的警示教育次数不多、深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中心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党支部制定了每年两次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计划,并以视频、党课、反面教材等形式开展教育活动。同时在春节、国庆、中秋等重要节假日前,在中心工作群中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提醒。

二是中心领导班子,严格管理中心员工,从2020年9月起每月公示中心人员的考勤情况,对迟到、早退等情况按规定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2、优化服务意识不强。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每月15、20、25、28日分4个批次发放,中心业务科室从提高退休人员满意度、减少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等角度出发,在2017-2019年度连续3年“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中,都提出“每月3、4批次合并发放”建议,但党支部给予正面回应和正确引导不够。

整改情况:针对优化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我中心积极努力,人社局领导带队多次与省人社厅和市财政部门进行协调沟通,目前已解决了发放资金问题,并从2020年7月起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现每月15日一次性发放。

3、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

(1)挪用专项资金普发服装

2013-2019年,违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挪用退管费购置和普发工作服10次,均无领用人签字、无领用人个人承担费用入账。

整改情况:按照市人社局要求,所有工作人员上班时间都要穿工作服,而我中心办公经费不够,聘用人员服装费从专项资金列支,聘用人员逐步清退,补齐部分年度工作服领取手续。

(2)巧立名目滥发津补贴

存在违规发放通讯补贴、效能建设考核奖、春节福利、广场舞比赛补助、“阳光热线”上线补助等问题。

整改情况:我们以积极的态度整改,此问题大部分是2014年前的问题。按照巡察要求,中心编制了《市养老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应退费用花名册》,在岗人员及中心退休人员在9月底前完成退费,并将退费全部交至财政局专户,其他聘用且现已不在中心工作的人员,经多方查找,都无法联系。今后养老中心将严格按照津补贴发放相关规定和财务纪律规定发放各项津补贴。

(3)虚开发票购置发放购物卡

2013年3月和5月,以购买办公用品和电脑耗材等名义,挪用退管费虚开发票购发购物卡。

整改情况:一是经自查,违规问题全部发生在2014年以前,之后已不存在此问题。

二是对此次巡察新发现的违规发放的福利进行清退,在岗人员2020年9月底完成全部退费,并存入财政局的专户。

三是目前严格按范围按标准发放津补贴,无文件依据的一律不得发放。

4、对上海工作站退管费监管不力 

退管费“以拨代支”,未采用报账制,未提供每年退管费管理和使用情况报告,失去财政和廉政监管。

整改情况:我中心《关于申请撤销北京、上海工作站的请示》已经局长办公会同意。按局领导要求,我中心近期派员到上海工作站核查退管费使用情况,因上海工作站委托给市政府驻沪联络处管理,日常资金使用情况也由其管理,退管费使用没有单独建账,据了解,上海和北京2地工作站剩余退管费也已缴回市财政非税收入专户。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2013年以来党支部从未专题研究过党建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支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支部书记夯实主责主业,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发挥党支部的核心作用。

二是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支委会专题研究议程,确保专题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0月16日部署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扎实开展思想教育,筑牢廉政思想防线,不断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牢固树立并不断强化“四个意识”,有效提升领导班子成员党性修养。

(2)党的意识不强

在支部《一本通》的“党支部组织结构图”和“党支部班子成员及分工”表上,均没有党支部副书记位置和名字。

整改情况:一是在支部《一本通》的“党支部组织结构图”和“党支部班子成员及分工” 目前按要求及时予以更正,做到今后人员有变化及时更正,并在《党支部党员(在职)花名册》“现任职务”栏上,已添加党内职务。

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加大对重点科室和关键岗位的监管力度,梳理完善防范措施。

2、组织生活流于形式

(1)计划与纪实“两张皮”

比对《一本通》中《2019年度养老中心党支部组织生活计划表》和2019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纪实记录簿》,所有“三会一课”计划内容在组织生活纪实记录中均没有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基层党支部组织建设要求,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除中央和省、市委一些新的会议精神、文件、政策需及时传达外,严格按照党支部年度组织生活计划表落实组织生活。

二是结合已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在巡察中发现的有关作风不实的具体表现,认真剖析,分析问题存在的根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

(2)组织生活不规范

《组织生活纪实记录簿》存在“补充完善”痕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支部委员和党小组长开展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使其发挥作用标准、基本工作保障、工作运作机制等方面逐步健全和完善。

二是已安排支部组织委员负责《组织生活纪实记录簿》的记录,严格按要求记录,不允许补录,更不允许弄虚作假和“补录完善”。对2019年8月8日的记录人给予批评教育,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三是做到了推进谈心谈话常态化。中心党政主要负责人摒弃好人主义,把党性原则贯穿于谈心谈话始终。通过个人谈、集体谈、对话谈等多种形式将谈心谈话常态化、制度化。坚持重要节点重点谈,通过谈话加强监督管理作用,及时发现分管干部职工在思想和行为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逐一认真分析,及时批评指正、教育引导,使其时刻绷紧遵纪守法这根弦,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然还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成果。市养老中心党支部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党的领导,不断提高统领事业发展的能力。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重大的政治原则,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严格党内生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引领党员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看齐。
   (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下大力气推动解决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学习党章、尊崇党章,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努力实现干部清正、职工清廉、政治清明。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运用好市委巡察成果,深入开展纪律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两个《准则》、四个《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要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正风肃纪,盯紧重要节点,抓牢具体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坚决遏制“四风”反弹。坚决维护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整改问题解决到位,落实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地址:蚌埠市蚌山区曹凌路789号人力资源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联系电话:0552-2054259,邮箱:bbyl2054259@126.com




                              中共蚌埠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支部委员会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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