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出台规程 推进乡镇纪检监察规范化建设

时间:2024-03-25 11:50    来源:蚌埠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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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提升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日前,固镇县纪委监委印发《固镇县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对乡镇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工作流程、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和细化,着力形成统一规范的工作运行制度体系。

“我们通过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等方式,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并结合基层实际反复研究20余部法规文件后制定了本规程,推动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该县纪委监委办公室负责人介绍。

“这个《规程》真是‘及时雨’,对照梳理后不仅工作思路更清晰、目标更明确,底气也更足了。”在认真研读过《规程》后,该县任桥镇纪委书记对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该《规程》共有八章66条。在领导体制上,规定乡镇纪委在乡镇党委和县纪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乡镇监察办公室接受县监委领导。在职责权限上,明确乡镇纪委对乡镇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进行监督,同时应当加强对乡镇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的日常监督;乡镇监察办公室则对乡镇党委管理的相关公职人员进行监察。

为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基层监督力量薄弱、执纪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难题,《规程》还明确建立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包保、相关纪检监察室联系乡镇纪检监察组织的包保联系机制。同时,细化了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信访受理、线索处置、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执纪执法程序,明确按规定宣布处分决定时,与会人员应作表态发言,以案为鉴开展警示教育,督促指导有关党组织(单位)做好“以案促改”、开展暖心回访等工作,体现了标本兼治、系统治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理念。(蚌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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