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某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经区纪委研究并报区委批准,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近日,蚌埠市禹会区纪委监委通报了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蚌埠市禹会区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在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上下功夫,突出作风问题的精准监督和靶向防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该区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老问题和新表现,全面检视、靶向治疗,切实推动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1-8月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起2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
“以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开展监督检查,是我们区纪委监委切实履行监督专责的工作常态。”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表示,今年元旦、春节、五一、端午期间,共开展监督检查17次,发现问题37个,已督促完成整改36个,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诫勉2人,责令书面检查3人,批评教育2人,追缴违纪款6400元。
此外,该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对查处的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今年以来,印发《关于我区六名干部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的通报》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报,注重利用身边典型案例教育身边人,做到警钟长鸣,形成常警示、长震慑的态势。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绝不能有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区纪委监委将持续开展精准有效监督,守住重要节点寸步不让,坚决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真正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禹会落地生根。(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