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机关移送的线索,张某在2023年2月5日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根据专项整治文件要求,经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即日起暂停张某职务。”一纸文件正是酒驾醉驾“快处”的缩影。
近年来,五河县纪委监委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为切口开展专项整治,以“三个一律”为原则:即一律先停职再处理、一律深挖彻查背后“四风”问题、一律公开通报曝光,持续纠治“四风”问题,重点突出“快”“常”“深”。
以往受限于司法判决的延后性,从酒驾醉驾行为的产生到党纪的惩处要历时数月,极大削弱了警示震慑作用。此次专项整治突出时效,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及时移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案线索,醉驾者一律先行停职,依托干部数据定期对比酒驾醉驾人员信息,防止漏网失究。
整治常在,教育常伴。通过编印警示教育读本、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签署《拒绝酒驾承诺书》等方式掀起声势。再以节点为锚点,印发月监督提示单、编印典型案例通报、发送提醒短信、开展工作日午间饮酒检查和晚间明察暗访,持续敲打,及时提醒,让警钟“常”鸣。
酒驾醉驾行为的背后往往隐藏着违规吃喝等“四风”问题,推杯换盏、觥筹交错极易演变为利益输送、互通款曲和搞小圈子、团团伙伙的媒介。紧盯酒驾醉驾问题建立线索台账,深挖酒局饭局背后的参与人员与请托事项,在查处风腐问题的同时,对于酒驾醉驾多发易发单位责任人及时约谈提醒,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去年以来,我县共有8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因酒驾醉驾问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酒驾醉驾问题的整治,在于久久为功,下一步,我们既要查清饮酒原因、人员、场所、费用等情况,还要关注是否存在公车私用、包庇袒护、日常教育监督缺失等问题,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持续营造优良党风政风。”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