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费用属于‘三公经费’支出,要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操作规范执行,尤其是发票审批手续要完备,程序要合法,要经得起审计和巡视巡察监督……”近日,在固镇某县直单位召开的党组会上,固镇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列席会议并提出意见。
今年以来,固镇县纪委监委督导派驻机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通过从“事前、事中、事后”等环节入手,紧盯“关键少数”,强化对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全过程监督,全面规范权力运行,持续提升监督实效。
事前报备审核。各派驻机构认真学习被监督单位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主要业务、运行机制等,要求被监督单位及时做好“三重一大”事前报备工作,并对决策议题准备过程进行事前监督,包括议题是否充分酝酿、是否事先告知、是否准备充分等,形成初步监督建议,坚决避免集体决策流于形式。
事中参与监督。各派驻机构通过参加或列席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会议,重点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进行“贴身”监督,对现场发现的违反决策程序的问题,果断叫停、指出问题,及时纠错纠偏。2022年以来,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共参加或列席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决策会议90次,审核“三重一大”事项相关议题200个。
事后跟踪问效。“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后,督促被监督单位将决策结果以会议纪要等形式,报派驻机构备案。各派驻机构坚持以日常监督为主、专项检查为辅,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走访、座谈了解等方式,对会议决策事项执行关键环节、推进时间进度、执行效果等方面情况进行跟踪问效,防止决策执行变形走样。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提出整改建议,要求其立行立改或限期整改。
“‘三重一大’事项是一个单位权力运行中最核心的内容。我们将持续做深‘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提高监督质效,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效遏制腐败现象发生。”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