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淮上:擦亮监督“探照灯” 让低保审批更“阳光”

时间:2022-08-08 11:01    来源:蚌埠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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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孙某,无重病非重残,有一定劳动能力,女儿已经参加工作,每月提供赡养费,其收入是否已超出低保保障标准……”日前,蚌埠市淮上区沫河口镇纪委在镇低保审核审批工作中对村动态管理家庭户情况进行监督。

自2022年低保对象评审工作启动以来,淮上区纪委监委紧盯全区低保救助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聚焦“应保未报”“偷保漏保”“应停未停”等突出问题,充分发挥镇村纪检监察“探照灯”作用,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确保低保审批“阳光”透明。

区纪委监委综合运用随机抽查、入户核查、翻阅档案资料等方式,紧盯区民政局、乡镇(街道)、村(社区)低保经办人和村干部等重点对象,聚焦低保申请、审核、审批、公示以及低保资金管理、使用、发放等重要环节,着力发现并严肃查处“人情保”“关系保”“漏保”“错保”问题以及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问题,切实解决日常监管流于形式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此外,区纪委监委要求各乡镇(街道)纪(工)委主动参与村(社区)每月的低保核查、评定,村(居)纪检委员全程参与城乡低保审核工作,对低保新增及动态管理材料真实性、客观性进行审查把关,确保每个进退低保人员的公平公正。“每月村(社区)申报或退出的低保户,我们还要求各村(社区)必须在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村公示栏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于群众反映想评定低保而没有评定的群众,镇纪委要做到有访必接,及时回复,满足群众合理诉求。”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低保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镇村纪检监察机构要立足监督职能,充当监督‘探照灯’,让民生工程更‘阳光’。”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对镇村干部在低保审核和评定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微腐败”问题,做到有案必查、从严处置。(蚌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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