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是最基础的单元和细胞,最贴近民生,也直接影响民生。近年来,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持续完善基层监督机制,全面加强对基层权力运行的常态化监督制约,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的实际行动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这是蚌山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协作区集中学习研讨会上发言的一幕。
全省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协作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召开后,蚌山区纪委监委立足监督专责,把纪检监察协作区建设作为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抓手,统筹采取多项举措,有条不紊地整体推动全区10个乡街(社区中心)纪检监察协作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工作。
注重教育管理。督促乡街(社区中心)纪(工)委切实承担起协作区建设的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协作区人员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监督力量,由区纪委监委统筹协调乡街(社区中心)纪检监察干部、村(社区)纪检委员等,不断充实协作区干部队伍。加强培训力度,建立常态化、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机制,围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村务监督、“三资”管理公开监督平台等方面内容加强对村级纪检委员的培训,通过跟班轮训、新老结对“传帮带”、案例推演等多种形式,持续提升监督执纪执法水平。
明确各自职责。制定出台《协作区工作实施办法》,按照“系统整合、地域相近、便于协作”的原则,将全区2个乡8个街道(社区中心)分为3个协作组。采取“常委+纪检监察室+派驻(出)纪检监察组+乡(街道)纪(工)委”协作工作模式,由区纪委监委3个纪检监察室统筹协调,每个组由1名乡(街)级纪检监察干部联系、1名村(居)纪检委员任联络员,形成“人员聚合、工作融合、上下结合”的“1+2+N”联动工作格局,有效解决基层执纪监督力量不足的问题。今年上半年,乡(街道)纪(工)委立案数同比增长36.1%。
注重完善机制。研究制定《关于建立协作区工作办法》,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协作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办法》明确了月度自查、季度会商、年中交检、年度考核4项机制,即各协作组每月开展一次村级事务自查,监督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每季度开展一次会商,协作区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对联动协作组监督进行统筹协调;每半年开展一次交叉检查,着力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每年开展年度考核,区纪委监委以协作组为单位,于年底开展考核评价,推动形成比学赶超、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协作区将严格按区纪委监委要求进一步加强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检查,围绕‘规范运行、全程公开、群众监督’等关键环节,对辖区内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督查,持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