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积极发挥“前哨”和“探头”作用,根据蚌埠市纪委监委《中央和国家层面交办我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明细表》,督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扛起政治责任,针对反馈意见中涉及驻在局整改的3个问题,及时认领,严格对标对表,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对相关整改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督办,扎实推动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做到整改目标明确、整改措施具体有力,整改成果见效,为打好生态环境整改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为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围绕市纪委监委相关通知要求,主动介入,一线监督,督促驻在局成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保障工作领导组,印发《关于成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保障工作领导组的通知》,对涉林类、自然保护地类、生态修复类问题以及涉规划类、生态红线类问题处置等工作,实行分类细化管理。压实压紧整改主体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贰过”。
二是实地调研督导。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会同驻在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对我市中联水泥等在建生产矿山生态修复情况进行实地监督检查,督促相关业务科室严格按照已制定的整改方案,根据“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水则水”的原则,严格落实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同时督促驻在局印发《关于抓好我市林业领域违规问题摸排整治工作的通知》,持续督导县区对有无违规毁林造地等5项问题进行自查。
三是精准严肃问责。驻局纪检监察组把多次交办、年年挂账、整改成效不明显的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坚决整治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同时密切关注群众呼声,督促驻在局细化工作任务,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加大巡查频次和问题、隐患排查力度,通过早发现、早解决全力减少相关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信访举报问题的发生,提高人民群众的认同感和满意度。(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