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淮上:纪检监察干部深学热议《信访工作条例》

时间:2022-04-19 11:06    来源:蚌埠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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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向社会全文公布后,蚌埠淮上区纪委监委第一时间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等方式开展深入学习,迅速掀起学习《条例》的热潮。

“《条例》认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网上信访、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等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改变了以往‘信访是个筐,什么都往里面装’的工作方式;针对党政领导接访,《条例》明确规定各级机关、单位领导干部应当阅办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定期下访,包案化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区纪委信访室主任刘军认为,“我区各级各单位党政领导接访工作,都应该在吃透《条例》精神的前提下,依据规定逐步展开、细化、完善。”

“新修订的《信访工作条例》共6章50条,对信访工作体制、信访事项的提出和受理、信访事项的办理、监督和追责等方面做了进一步细化规范,是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我们要以《条例》为指引,督促街居党员干部牢记使命担当,用心用情用力下访接访化解矛盾,建立健全‘急难愁盼’事项清单,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淮滨街道纪工委书记杜宏在学习时表示。

“面对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必须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做好基层信访工作,使群众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对于基层来说,基层的信访工作岗位特殊、责任重大,基层源头治理、化解问题是信访工作的治本之策,应坚持把重心放在‘基层预防’上,抓早抓小抓苗头,实行信访问题立即办、马上办,从源头上减少问题积累。”小蚌埠镇纪委书记张岩如是说。

在学习《条例》之后,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立即与区纪委监委信访室联系,对近年来转办交办的信访件进行仔细核对。“源头预防、前端化解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环节,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维护信访群众的利益,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受理信访群众诉求,理清各类关系,不要推诿扯皮,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纪检组工作人员单珊说道。

“我们要做好《条例》实施和国务院《信访条例》按法定程序废止前的相关工作衔接,确保顺畅平稳过渡。在全区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坚持人民至上,强化问题导向,主动担当作为,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区纪委监委党风室副主任徐小雪对下一步信访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纷纷表示,将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严格对照《条例》规定落实各项工作,完善配套措施,不断提升信访法治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推动全区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蚌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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