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财物处置是否及时?办理手续是否齐全?”日前,蚌埠经开区纪工委监察办组织全区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对十九大以来涉案财物管理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
涉案财物管理,是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的重要一环。近年来,经开区纪工委监察办出台《经开区纪检监察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办法》,对涉案财物管理进行严格规范,要求依规依纪依法、准确及时、保管妥善、处置得当、手续完备,确保涉案财物在全程监控下进行交接、入库、分类、出库、检查、监管,使各环节、各程序均有章可循。
为严防“灯下黑”,该区纪工委监察办实行涉案财物收缴、保管与监督相分离,明确职责分工,案件承办部门负责涉案财物的查封扣押、鉴定和移交,办公室按照移交程序对涉案财物进行集中统一保管,案件审理部门负责对涉案财物处置意见进行审理,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涉案财物收缴、保管和处置等全过程监督负和定期报告,各部门之间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形成常态化、程序化、长效化监管机制。
“过去我们办案人员办案,涉案物品都是跟随案件散存于各办案部门,既不科学,也不安全。现在把它规范起来,涉案财物由专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快速规范地处置,确保涉案财物管理工作‘零’差错。”该区纪工委监察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截止目前,该区共对25件涉案财物进行了排查,涉及金额385.9万元,涉及物品1件。
在日常管理中,该区专门设立涉案财物保管室, 配备涉案财物存放柜等相关设备,实行“一案一账”归类管理,统一注明案件名称、物品名称、移交时间及经办人,做到一案一账。同时,安排专人负责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从严从细加强涉案财物入库、出库和日常监管的审查把关,并做好台账统计,堵塞监管漏洞,做到涉案财物全流程监管。
“下一步,我们将定期开展涉案财物管理自查工作,并根据情况组织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同时,通过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引导各部门不断增强依规依纪依法做好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的自觉性,使之成为规范调查措施使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重要抓手。”该区纪工委监察办主要负责人表示。(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