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吴某某于2018年3月被给予诫勉谈话,已过影响期,不存在影响干部提名、选拔任用、交流调整的情况……”日前,蚌埠市禹会区纪委监委收到区委组织部发来的有关换届期间干部选拔任用的征求意见函,对来函所附人员进行逐一审核,并出具回函。
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道重要关口,同时也是党内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今年是区委和乡镇领导班子以及村“两委”集中换届之年,禹会区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在选人用人、评先选优等方面严把干部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使用等现象发生。1-5月,区纪委监委共回复党风廉政建设意见2115人次,提出暂缓使用10人次,不宜使用7人次。
该区纪委监委建立内部联审机制,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范围和进出口关,统一向党风室、信访室、案管室、审理室进行分办,不设年限全面检索征求意见对象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执纪审查、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等情况。同时,结合日常监督、专项监督、政治分析研判等方面的廉政信息,进行综合研判后提出回复意见,由责任领导逐级逐人审阅,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有“病”说“病”,做到不隐瞒、不回避、敢碰硬,精准绘好干部的廉政“画像”,并及时向相关单位和人员反馈。
此外,针对今年换届工作党风廉政回复意见量大集中等情况,区纪委监委提前召开专题会议,对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各内设科室等开展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时提出纪律要求,明确要求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坚决杜绝回复结果失真、失密泄密等情况。并积极加强与区委组织部门沟通协调,提前谋划部署,摸清底数,加快消化问题线索存量,提高处置效率,保障换届圆满完成。
“今年是集中换届之年,我们要着重从党员干部的政治、作风、廉洁等方面入手,加强分析研判,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这一‘廉政体检’关,守好换届‘入口’,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