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组是否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是否存在以巡谋私,违规接受或索要礼金、礼品……”为进一步加强市委巡察组作风纪律建设,着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巡察队伍,日前,蚌埠市委巡察办根据《关于对市委巡察组作风纪律情况开展后评估的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组织对十一届市委第十一轮各巡察组纪律作风情况开展后评估。
后评估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岗位特点,坚持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坚持作风评估与巡察质量评估并重的原则,采取自我评估、问卷调研、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通过深入市公安局、市住建局、怀远县荆山镇、固镇县刘集镇等该轮被巡察单位(地区)实地走访调研,发放调查问卷,开展个别谈话,向被巡察单位(地区)了解巡察干部执行六大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保密纪律、执行其他制度规定等方面情况。共回收《问卷调研表》285份,个别谈话45人次。
“开展巡察后评估,有助于发现并及时纠正个别巡察干部可能存在的谈话语气生硬、工作方法简单等问题,持续改进纪律作风。”市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市委巡察办将结合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强化巡察组纪律作风建设,不断完善巡察后评估工作内容、形式和途径,加强巡察队伍自身建设,为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