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蚌埠市纪委监委出台《关于深化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任务分工方案》,对下一阶段深化派驻机构改革7个方面34项具体任务进行安排部署,逐项明确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和具体工作举措,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形成齐抓共管派驻机构改革的工作合力。
自2014年5月市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组建以来,市纪委每年均推动将派驻机构改革相关内容纳入全市全面深化改革年度工作要点,持续优化派驻机构设置,持续健全派驻机构运行机制,持续强化派驻机构考评,探索出一条“建管用评”一体推进的派驻机构改革路径。我市派驻机构改革成效持续释放,2017年派驻全覆盖以来,派驻机构运用“四种形态”处理人次、处置问题线索件数等连续4年实现正增长。我市派驻机构改革相关工作获评市改革典型案例2次、改革创新奖1次。
2020年,市纪委监委坚持“三为主一报告”目标导向,进一步强化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年初,出台派驻机构科级干部考核和提拔任用操作规程,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机构干部的统一管理。年中,推动以市委办名义出台深化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会同有关单位出台推进市属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派驻机构体制机制,明确职责定位,推进市属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年末,出台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构协作配合的意见,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贯通融合,发挥整体效能。市纪委书记每半年召开一次派驻机构负责人座谈会,听取派驻机构工作报告、意见建议,督促更好履行职责。2020年9月、10月,省纪委和中纪委调研组就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工作来我市进行专门调研,对我市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相关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今年,我们将以这34项具体改革任务为抓手,狠抓工作任务落实,进一步健全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完善派驻监督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分领域改革,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推动释放派驻监督效能。”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