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蚌埠市审计局党组关于十一届市委第八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06-24 11:13    来源:蚌埠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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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25日至9月2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审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2月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相关规定,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细落实整改责任

市审计局党组坚持审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深刻认识巡察工作是对审计机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进行的一次“整体把脉”和全面“政治体检”,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旗帜鲜明讲政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落实省委、市委部署要求的具体体现,作为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作为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重要机遇,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提升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聚焦问题清单,从严从实推进整改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落实省市委决策部署不到位

(1)2019年全市开展“新时代新担当大讨论活动”,市审计局党组在活动开始阶段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双向选择、人员轮岗”缺乏党组统筹布局,无党组酝酿研究过程。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对审计工作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巡察整改以来,局党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9次,确保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思想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到组织学习第一时间、谋划工作第一步骤、落实任务第一要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局党组分别于2020年2月24日、3月12日召开党组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省考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工作。二是紧紧围绕省市委决策部署,2020年1月10日、2月24日、3月12日,局党组分别召开党组会议,研究2020年第一批审计项目计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扶贫审计整改情况核查等工作;积极推进省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三是积极督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2020年3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对审计整改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和肯定。四是充分发挥局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巡察整改以来,共召开局党组会议14次,集体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

2.党组议事不严谨

(2)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3月重新修订《蚌埠市审计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明确议事原则、议事程序和议事内容清单等。二是严格落实16字民主集中制方针,做到会前充分酝酿、会上认真讨论、集体形成决定,党组书记、局长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充分发挥民主,巡察整改以来,共召开局党组会议14次、研究事项32件,召开局长办公会议12次、研究事项25件。三是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记录均实行审核签字制度。

(3)“三重一大”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党政职责分工的原则,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通过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巡察整改以来,共召开局党组会议14次、研究事项32件,制定、修订出台制度22个。二是2020年3月重新修订《蚌埠市审计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明确了《局长办公会议事清单》,规定局长办公会研究事项,杜绝以局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现象发生,切实发挥局党组集体领导作用。

(4)重要事项研究简略、议而不决。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了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会议的议题确定及告知、书面材料提前送交等会前准备工作,加强了沟通酝酿,对“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中共蚌埠市审计局党组议事规则》程序集体研究决策。巡察整改以来,共召开局党组会议14次、研究事项32件,召开局长办公会12次、研究事项25件,制定、修订出台制度22个。二是落实党组会议记录审核签字制度。

3.投资审计定位不精准

(5)通过谈话发现,市审计局在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不仅承担审计职能,同时还对项目进程跟踪、建设材料检查、施工工艺检测等内容行使监理职能,超越了政府审计的职责范围,同时因缺乏专业性对口人才,只能委托社会中介进行跟踪监管,加大了政府投资项目的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退出工程价款结算审计。2019年,我局开展的政府投资建设价款结算审计项目33个,全部与主管部门对接,全部完成价款结算项目移交协商工作,其中25个项目春节前已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移交协议,剩余8个项目受疫情影响,正在与项目建设单位积极对接过程中。二是严格执行《蚌埠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2020年计划选取已开工的市本级重点基础设施项目进行年度跟踪审计,对具备竣工决算审计条件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开展工程竣工决算审计。三是强化审计监督作用,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监督,促进建设单位提高投资绩效。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4.政治思想教育流于形式

(6)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不深入、不扎实、不全面。

整改情况:一是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2020年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干部职工教育首要任务,局党组今年已组织集中学习7次,党支部集中组织学习6次,2020年1月10日,邀请市委讲师团团长来局作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辅导报告。二是各党支部2020年学习计划中明确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机关党委将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测试和学习评议列入2020年工作计划,纳入年度党建考核内容。三是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指示批示精神,巡察整改以来,局党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9次,确保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思想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到组织学习第一时间、谋划工作第一步骤、落实任务第一要求。2020年2月24日、3月12日召开党组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省考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工作、扶贫审计整改情况核查等,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工作。

5.开展专题警示教育不深入

(7)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讲重作”等专题警示教育活动中,市审计局完成规定动作多、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的活动少,会议文件传达的多,真抓实干部署的少。

整改情况:一是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每天公布全员完成“学习强国”进展情况,推进全局干部职工形成运用网络自学的习惯。二是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邀请市委讲师团团长来局作专题辅导报告,邀请市委宣传部相关骨干来局作意识形态专题讲座,提升教育效果。三是坚持将主题教育融入审计中心工作之中。在审计组建立临时党支部,并积极开展活动。2020年4月17日,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莉敏结合巡察整改,为全局作了一次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动员报告;党组成员、副局长祖家国结合“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为全局干部职工作了一次“巡察与审计——巡察工作对审计工作的启示和警示”专题宣讲教育,增强了专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6.组织学习重形式轻效果

(8)形式大于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11月28日组织各支部书记、委员学习《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责任清单》,开展党务知识培训,提高支部班子党务工作能力。二是2020年1月印发《关于建立基层党建工作督查制度的通知》,明确督查范围、内容、方法等,每季度集中对各党支部落实组织生活、标准化建设及一本通更新、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结合审计工作特点开展党建工作,2020年3月11日组织开展“过政治生日,牢记初心使命”主题党日活动,重温入党誓词,为部分党员送上政治生日贺卡。

(9)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各支部均指定一名支部委员负责会议记录,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会议记录。二是2020年1月召开机关党委会议,学习市2020年一季度提示单,并就规范组织生活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三是落实机关党委定期检查制度,4月上旬,局机关党委将各支部组织生活记录本及一本通统一收集,集中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与各支部书记逐一反馈,抓好查漏补缺。

7.党内政治生活质量有待提高

(10)局机关党支部在执行组织生活制度过程中落实质量不高,组织生活会批评和自我批评时走形式、谈现象、提希望、怕得罪人,“辣味”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12月,局三个党支部均严格按照“会前做好充分准备,会上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求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机关党委现场指导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坚决杜绝走过场。二是2019年12月,各党组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2020年2至3月,各党支部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局党组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响应号召,积极参加所在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三是已清退2014年、2016年未参加审计署项目人员的审计补助共计19.84万元,今后严格执行市审计局、市财政局《蚌埠市市级审计外勤经费管理办法》规定。四是民主生活会上针对此问题开展严肃批评与自我批评。

8.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定不够严格

(11)执行选拔任用规定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熟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定。二是2020年4月开展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和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中,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规定程序执行,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严谨规范。

(12)研究干部工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熟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定。二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党外班子成员只列席会议,不参与表决。三是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记录,落实会议记录审核签字。

(13)任前谈话记录缺失。

整改情况:认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按照《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做好干部任前谈话记录等相关工作。

(14)部分干部多年未轮岗。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月22日,经局党组研究,组织13名干部交流轮岗,其中3名任职时间超过10年的同志,有2名同志进行了轮岗,另1名同志因2021年即将退休未作调整。二是制定出台《蚌埠市审计局干部交流轮岗暂行办法》,促进干部轮岗交流常态化、制度化。

9.干部档案材料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15)干部任免材料填写不规范。

整改情况:组织对局干部人事档案进行逐一检查,对漏填缺项情况及时修正,确保干部档案材料完整、准确。

(16)干部考察记录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规定要求做好干部考察工作。二是成立干部考察小组,加强对考察材料的审核把关,提高考察材料的准确性。

10.干部档案材料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17)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不齐全。

整改情况:一是对局干部人事档案进行逐一检查,对缺失的材料及时收集归档,做到应补尽补;二是组织人教科干部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提高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能力。

(18)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不精细。

整改情况:组织对局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了逐一检查,特别是对“三龄两历”认真审核,确保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准确。

11.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规范。

(19)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蚌埠市审计局关于加强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规范了干部职工因私申请出国(境)程序。二是局人教科建立了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保管领用台账,并做好详细登记,进一步规范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的保管和领用工作。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2.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

(20)集中购酒购烟。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3月,经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修订《蚌埠市审计局国内接待办法》。二是将《蚌埠市审计局国内接待办法》挂局内网公布,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并严格抓好执行。

(21)招待费中将烟酒支出放在其他科目中核算。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月16日,当事人已退回违规报销烟款。二是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在局机关进行轮岗交流。三是安排办公室两名财务工作人员参加会计初级培训,规范会计核算。

(22)在专项资金中列支招待费。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3月,经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修订《蚌埠市审计局国内接待办法》。二是将《蚌埠市审计局国内接待办法》挂局内网公布,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并严格抓好执行。

13.违规报销差旅费

(23)违规报销差旅费、涉嫌公款旅游。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月16日,当事人已清退违规报销的差旅费。二是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三是2020年1月3日,经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修订《蚌埠市审计局财务管理制度》,挂局内网公布,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并严格抓好执行。

(24)报销凭证缺失。

整改情况:经核实,2018年7月4日9号凭证后缺失210元交通费票据附在差旅费报销单据背面。今后将加强报销凭证审核,坚决杜绝报销凭证缺失问题。

(25)外出考察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3月,经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重新修订《蚌埠市审计局干部职工外出调研考察制度》。二是将新修订的《蚌埠市审计局干部职工外出调研考察制度》挂局内网,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并严格抓好执行。

14.公车报销成了“唐僧肉”

(26)个别同志在报销单位车辆费用时,帮助本单位职工报销私家车交通罚款和年审费。

整改情况:当事人为原聘用司机,公车改革后已辞退。当事人借用本单位职工驾驶证处理公车交通违章罚款支出,和支付公车年审未通过找“黄牛”办理支付的费用,黄牛提供的私家车年审费发票。已依法告知当事人,要求退回违规报销费用。

15.公务卡管理使用不规范

(27)应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采购费、住宿费、公务接待、设备维修等支出未严格按照公务卡结算要求执行。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3月,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重新修订《蚌埠市审计局财务管理制度》《蚌埠市审计局办公资产及物品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蚌埠市审计局公务出差审批制度》《蚌埠市审计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蚌埠市审计局计算机设备使用、维修、更新管理制度》等6项制度,并在《蚌埠市审计局财务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除银行转账外,无特殊情况必须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二是将新修订的6项制度挂局内网公布,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并抓好贯彻执行。

16.津补贴发放不规范

(28)自设项目奖普发奖励。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3月经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重新修订《蚌埠市审计局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办法》;二是将新修订《蚌埠市审计局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办法》挂局内网,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并按照规定严格执行。

(29)超范围发放审计补助。

整改情况:一是已清退超范围发放的审计补助。二是局领导班子在民主生活会中对照此问题严肃开展自我批评,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今后严格执行市审计局、市财政局《蚌埠市市级审计外勤经费管理办法》文件精神。

(30)违规发放实物。

整改情况:一是2016年6月起已全面停止发放卫生及劳保用品。二是2020年3月重新修订《蚌埠市审计局工会经费管理办法》,规范工会经费支出。

(31)自设名目发放维修补贴。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4月对笔记本电脑定额包干维修费中的不合理部分进行了清退。二是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此问题进行严肃自我批评,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2020年3月已修订电脑维修管理制度,成立计算机维修鉴定审核小组审核把关。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7.“两个责任”落实不力

(32)巡察中发现,市审计局存在从严治党失之于软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重要论述,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二是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不断强化领导干部表率意识和带头作用。三是以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讲党课为抓手,倒逼班子成员在分管领域落实“一岗双责”。四是进一步压实领导干部责任,要求局领导下基层将调研指导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列为必要内容,有具体情况,有指导要求;局领导参加所在支部活动,有发言、有记录、有具体要求,并将以上内容列入年度党建检查考评内容。五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力、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18.纪检监察力度不够

(33)巡察发现,原市审计局纪检组执行“三转”不到位,监督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的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办发生在审计机关和审计干部队伍中的违纪违规问题。二是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市审计局重点工作、重大事项的监督。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9.违反廉洁自律问题依然存在

(34)市审计局存在机关人员在下属审计学会领取津补贴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12月已清退民政局拨付的3A社会组织奖励资金。二是2020年3月已重新修订《蚌埠市审计局审计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规范课题经费使用。

20.廉政风险防控不力

(35)市审计局对自身的财务管理不够严格,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月重新修订《蚌埠市审计局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制定《市审计局内部审计制度》,每年开展1次内部审计,并向局党组报告。

21.科室经费清理不彻底

(36)查阅市审计局财务凭证和谈话发现,2014年9月之前,市审计局实行的科室经费安排与工作考核挂钩方式不合规,停止执行后,清理不全面、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4年9月份以后发生的与工作考核挂钩的支出进行清退。二是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全面停止科室经费与工作考核挂钩方式。

22.专项资金报销存在廉政隐患

(37)查阅市审计局账目发现,2013年以来有大量以电脑配件为名义报销的票据。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前面第(31)项“自设名目发放维修补贴”和第(36)项“科室经费清理不彻底”问题一并整改,已清退笔记本电脑包干维修费、清退2014年9月份以后发生的与工作考核挂钩的支出。二是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此问题进行严肃自我批评,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修订电脑维修管理制度,成立计算机维修鉴定审核小组审核把关。

(七)脱贫攻坚方面

23.上级脱贫攻坚方针政策落实情况

(38)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12月26日,局党组会传达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脱贫攻坚工作月度推进会及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局脱贫攻坚工作。二是疫情防控期间,建立局机关帮扶责任人微信工作群,组织学习《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等内容,研究贯彻落实措施。要求全体帮扶人员通过电话、微信、QQ等手段与结对帮扶贫困户保持联络,开展帮扶工作。三是2020年3月12日,召开局党组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及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研究部署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

(39)研究脱贫攻坚工作深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2月27日疫情期间,利用局领导班子微信工作群总结2019年扶贫工作,讨论2020年帮扶工作安排;二是2020年3月12日召开局党组会审议《蚌埠市审计局2020年定点帮扶小李村工作计划》,重点研究了爱心超市、协调解决贫困户危房等问题。

(40)对口帮扶不够精准,缺乏长效机制。

整改情况:一是驻村工作队与村两委已经摸排统计小李村未硬化的村组道路,力争上半年内实施;二是促进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度,我局帮扶的小李村境内工程已于3月12日陆续复工;三是优质瓜果种植基地建设正在逐步完善,已建成6米跨80米长钢架大棚26栋,8米跨80米长钢架大棚10栋;争取扶持资金支持五河强东种养殖合作社发展肉鸭养殖,年增加集体经济收入3.2万元并带动贫困户就业;四是开展消费扶贫,动员全局干部职工积极购买小李村农产品;五是疫情期间,为贫困户送口罩、午餐罐头及棉衣棉服等物资。

(41)行业扶贫审计重资金监管,轻跟踪整改成效。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底开始对2016年以来全市审计查出问题进行了逐条梳理,建立了审计整改台账;二是将扶贫整改专项审计列入2020年审计工作计划,并于2020年2月派出审计组对三县2016年以来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实施和报告工作已完成;三是今年3月12日,我局向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报告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3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对审计整改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和肯定;四是建立扶贫审计业务报表报告制度,每季度将全市审计查出问题、疑点线索、整改情况报送省审计厅。

24.党组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

(42)精准施策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经与小李村两委共同研究起草了《蚌埠市审计局2020年定点帮扶小李村工作计划》,及时协调解决村贫困户住房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帮扶责任人在入户调研后结合贫困户实际情况,于2019年11月初和贫困户共同商定2020年“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并及时进行调整充实,提高帮扶工作精准度。

(43)帮扶工作开展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以来,每批帮扶干部入户前,驻村干部带领帮扶干部学习有关帮扶业务,规范帮扶手册填写,真实记录帮扶工作;二是2020年已开展4期扶贫课堂,局领导向贫困户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宣讲产业奖补及就业支持政策。

(44)调研扶贫“走过场”。走访调查不经常不深入,存在以“入户走访”代替专题调研,送慰问物品多,送点子、送经验、送脱贫方法少。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蚌埠市审计局扶贫帮扶责任工作制》《蚌埠市审计局局领导脱贫攻坚调研制度》;二是2020年1月以来已入户帮扶3次,在疫情期间,帮扶责任人通过微信、电话多种方式了解贫困情况,解决实际困难;三是2020年3月19日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莉敏带队到小李村扶贫基地调研,并在扶贫课堂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及五河县2020年扶贫相关政策。三是局机关帮扶责任人和村“两委”主动与相关用工单位进行对接,及时推荐协调合适工作岗位,就近解决贫困人口复工就业问题。目前已有46名贫困户外出务工,3名贫困群众安排公益性岗位就业。四是4月14日指导开展小李村“一述两评三议事”活动。

(45)在《蚌埠市审计局关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中提到“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在实际整改过程中,仅以会议代替学习上级整改工作推进会精神,并且工作开展侧重于资金的审计监督,未提出加强作风建设的具体举措。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2月24日制定了《蚌埠市审计局跟踪检查扶贫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工作方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逐项对账销号。二是从2020年2月开始,每周了解进展情况,每月实地核查整改进度,对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问题,采取约谈被审计单位领导、发送《审计整改督办通知书》、转交市督查办督办等方式督促整改落实。三是今年3月12日,我局向市政府报告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四是出台《蚌埠市审计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重点关注审计事项的通知》,将强化扶贫领域作风问题的监督检查纳入审计监督范围。

三、巩固整改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针对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市审计局党组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担当作为、狠抓落实。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接受市委政治巡察为重要契机,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常态化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增强从政治高度做好审计工作的能力素质。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党支部学习计划重要内容,制定实施方案,开展理论宣讲,举办专题学习班,全面深入掌握全会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全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推动全会精神在审计机关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是持续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将接受市委政治巡察作为推动审计工作的长效“催化剂”,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认真“回头看”,全面检查制度措施落实情况,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规定。加大巡察整改成果落实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既要注重集中整改,又要总结经验教训,坚决避免“穿新鞋走老路”,努力使巡察整改的过程成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审计工作效能的过程,成为加强党性锻炼、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过程。

三是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务实举措,把坚定维护制度、促进制度执行作为履行审计监督职能的重要政治任务,渗透到审计各领域、各方面和各环节。全面服务保障蚌埠经济社会建设,推进审计机关流程再造,加大对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审计力度,努力建设高素质审计干部队伍,为蚌埠建设淮河流域和皖北地区中心城市作出审计新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地址:蚌埠市体育路58号市审计局,联系电话:0552—2047691,邮箱:2161710566@qq.com。      


中共蚌埠市审计局党组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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