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蚌埠市地方海事局委员会关于十一届市委第八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06-19 10:30    来源:蚌埠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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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19年7月25日至9月25日,对市地方海事局党委进行了为期60天的集中巡察,12月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相关规定,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认真组织落实整改

一是精心组织,立行立改。局党委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全面组织部门落实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有序推进。根据要求,局党委班子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找问题、挖根源、提措施,确保问题找得准、措施提得准。二是严督实改,确保实效。实行任务、责任、时限、效果、销号全程“清单”式管理,能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建立整改任务台账,逐条逐项抓落实。局党委多次以专题会议或其他形式全面督促整改进展情况,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三是建章立制,注重长效。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把各项整改成果总结好、巩固好、发展好,研究制定科学、管用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将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海事港航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新动力。

二、聚焦问题清单,从严从实,确保整改有序推进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的问题

1.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退化

(1)原党委政治方向偏离,政治原则丧失。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修订了《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海事系统“学习提升月活动工作方案”。二是按要求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选取系统内4个典型案例,开展了“以身边典型教育身边人”专题警示教育。通过学习吸取教训,廉洁意识进一步强化,班子的政治站位和政治原则进一步提高。三是通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理论的学习,班子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四是严格按照修订的《海事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认真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全面规范,监督检查全面到位。

(2)新班子缺乏解决矛盾能力和敢于斗争精神。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印发了《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委会议事规则》《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领导班子按学习制度和议事规则要求,从严从实认真落实。二是通过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监督广大干部职工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和勇担当敢作为的良好工作氛围。三是修订了局机关科室和岗位职责。按职责和岗位要求,履职尽责和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四是修订印发了《党委班子成员调研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年度调研目标、时间、内容、次数等要求。

(3)政治生态未见根本好转。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党建目标责任书,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通过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能够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工作上能率先垂范,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政治生态明显好转。二是通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海事系统典型案例“以身边典型教育身边人”专题警示教育,进一步加强了政治生态建设,提高了党员思想觉悟。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如广大党员积极为疫情防控捐款。三是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监督广大干部职工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形成了勇担当敢作为的良好工作氛围。

(4)长期以政代党。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吸取教训,查找存在不足,修订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和《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二是严格执行党委会和行政办公会相关制度。对于“三重一大”,以及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环保、安全、信访等“一票否决”重大事项,必须经局党委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三是规范各项会议记录,做到了真实准确记录会议应到和实到人数,按照《党委会议事规则》和《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要求,所有参会人员均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做到了记录内容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5)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目前局党委已按民主集中制和党委会、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进行落实。二是已按会议规则要求,进行了会前沟通并提交了会议议题,同时做好会前的有关准备工作。三是按会议规则要求,做到了会上充分发挥民主,每个班子成员明确表态,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四是按照会议决定内容认真执行,严格杜绝执行会议研究未通过的事项。

2.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

(6)认识有偏差、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学习提升月活动工作方案》,局党委和基层各支部先后开展了不同层级的学习,并继续抓好落实。二是局党委班子重新进行了分工,生态环保工作有1名副局长和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三是按上级要求,完善港口环保设施建设,加大船舶防污染物查处力度,执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移处置三联单制度。四是切实从五河海事处、固镇海事处、直属海事处履职不力、失职追责案例中汲取教训,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整治系列部署,在打击非法采砂、非法码头清理、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中,加强领导、立场坚定、态度鲜明,坚决彻底贯彻落实整治要求。

(7)履职尽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激励监督广大干部职工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强化责任,逐步形成勇担当敢作为良好的工作氛围。二是修订和印发了《关于调整局安委会成员和专项领导小组的通知》,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精神,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2019年11月22日,我局组织开展了“水上交通与港口安全‘隐患大排查、事故大整治、纠纷大调处、责任大落实’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及时发现和纠正了水上交通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缺陷和潜在的事故隐患,打击了水上交通非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落实了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三是积极开展航运企业调研,2020年1月14日组织召开辖区航运公司代表座谈会,加强与管理相对人的沟通交流,收集行业发展的意见建议,促进行业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建立航运公司联合监管机制,加强航运公司安全和防污染工作监管,2019年12月18日与芜湖海事局签订联合监管协议,通过信息通报、监督检查等方式,促进航运公司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促进水运经济发展。四是加快推进《蚌埠港总体规划》修订审批和辖区港口码头建设步伐,2019年9月23-24日通过了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组织的联合审查,2019年11月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出具了《〈蚌埠港总体规划(2019-2035年)〉审查意见》。目前,《蚌埠港总体规划(2019-2035年)》(送审稿)已修改完善,《蚌埠港总体规划(2019-2035年)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正在进行网上公示。怀远县安澜码头已于2019年10月通过验收投入营运使用。五是出台《关于印发蚌埠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制度的通知》《关于印发蚌埠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局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制度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海事港航行政执法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加强了执法人员学习综合管理,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监督,规范了行使自由裁量权,加强了规范行政执法及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的责任担当意识、履职尽责意识。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的问题

3.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掌握欠佳

(8)学习不严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新修订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根据上级党委部署,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中心组每月至少集中学习1次,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二是继续强化学习,党委理论中心组和基层各支部,按“学习提升月”活动要求,继续抓好各项学习。三是学习结束后开展理论知识测试。

(9)学习效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中心组和基层党支部,继续按“学习提升月”活动的内容要求,继续抓好学习内容的落实。二是继续督促基层党支部,充分发挥“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作用,组织好使用好学习平台。三是待学习结束后组织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四是基层党组织严格执行《海事局党员组织生活管理制度》,确保党员组织生活规范化。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4.普遍重业务轻党建

(10)普遍重业务轻党建。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党建目标责任书。明确了一把手责任,党建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二是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了责任,推动了任务的落实,增强了基层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三是制定了《党委班子成员调研工作制度》,局党委深入基层,听真言,察真情,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四是已按要求完成了2019年度党建工作督查。五是党委班子成员参加基层党支部的双重组织生活。

5.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不强

(11)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各支部按条例要求,规范了工作程序。二是待机构改革后,按要求配备支部班子。三是待机构改革后,为加强班子建设,通过选拔,配齐班子成员。

6.基层组织制度落实不严

(12)党建工作基础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基层党组织按要求组织了学习,提高了认识,按条例和规范要求,认真抓好相关工作。二是严格按局党委目标责任书的要求,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抓好落实。三是凡涉及的支部,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了“回头看”,进行了反思,已落实整改。四是按《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纪实记录簿》的有关要求,严格按规范要求做好了各项记录。

(13)党员发展档案材料不全。

整改情况:一是对涉及的党支部存在的问题,支部非常重视,以支委会的形式,深刻反思,认真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目前工作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二是组织学习了有关党务知识,按照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要求,规范了组织生活各项内容。

7.选人用人长期缺位乏力

(14)没有人才战略。

整改情况:对全局干部进行了一次摸底造册,建立可持续发展后备干部和专业技术干部人才库,为海事港航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15)中层干部流动性差。

整改情况:结合综合执法机构改革,按《交通运输局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干部交流轮岗办法》有关规定,全面开展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提高干部的岗位流动性。

(16)风险岗位长期一人在岗。

整改情况:结合综合执法机构改革,按《交通运输局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干部交流轮岗办法》有关规定,特别是针对风险岗位、重要科室,全面开展科室负责人、具体岗位人员的轮岗交流。

(17)培养选拔干部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建立年轻干部后备储备人才库。二是结合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尽快启动干部竞争上岗,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选拔一批群众公认、表现突出的年轻干部,配齐配强部门及基层干部队伍。

(18)用人风气不正。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履职不力干部追责力度,2013年至今先后对私设小金库、环保整治、财务管理等17名履职不到位干部进行追责处理。二是结合综合执法机构改革,按《交通运输局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干部交流轮岗办法》有关规定,加大对工作不积极、工作能力差的干部调整力度,尽快落实岗位人员“双向选择”。三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激励监督广大干部职工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对干部职工在职级、绩效、教育、处罚等方面进行约束激励。

(19)落实定岗定责不力。

整改情况:因人事编制冻结,未落实“双向选择”“定岗定责”,待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后,按市委、市政府和《交通运输局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干部交流轮岗办法》有关规定,尽快落实“双向选择”“定责定岗”工作,加大干部交流轮岗的力度。

(20)基层执法力量严重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积极反映争取,在执法改革方案中已落实单位为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二是基层执法站所人、财、物建设将在改革后的综合执法支队中得到逐步解决。

8.编制岗位使用管理混乱

(21)编制岗位使用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一是待综合执法改革后,按上级改革要求和单位编制管理要求进行管理。二是修订和规范了局《编外合同用工聘用管理规定(试行)》,完善退出机制,整改期间清退了2名不符合要求的编外合同用工。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9.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

(22)公务接待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已修订的《海事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全局公务接待实行“七单合一”,餐前、餐中、餐后全流程审批审核。二是对2015年以来全局177例公务接待开展了自查和内审,未发现有超标准接待、烟酒、高档菜肴等违规现象;对存在的少量签字手续不齐全问题均完成整改。三是今后实行一年一自查、一年一审计的工作方式。四是局财务严格执行单位制定的公务接待制度,凡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坚决不予以报销。支持“三公”经费一月一上报,接受监督。

(23)巧立名目乱发津补贴。

整改情况:一是2017年2月市海事局机关发放野外工作津贴1.38万元已清退,2018年4月现金发放“三八”妇女节广场舞比赛奖金0.5万元已清退。二是志愿者活动值班费涉及的负责人已清退。三是对能有依据说明情况的事项进行了说明。

10.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24)存在形式主义。

整改情况: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出台《蚌埠市地方海事局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规范办文的通知》《蚌埠市地方海事局会议管理制度》及《关于进一步激励监督广大干部职工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会风会纪、文件办理等得到改善,2020年第一季度会议及发文数量均同比下降30%以上。机关工作作风明显好转,干部责任意识得到加强,工作部署真正落到实处,干部服务能力得到提高。

(25)存在官僚主义。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党建目标责任书。二是制定了《党委班子成员调研工作制度》,2020年按制度要求,进一步抓好调研和撰写调研报告。三是通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以身边典型教育身边人”专题警示教育,领导班子提高了认识,改变了工作作风,切实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11.担当作为和管控能力欠缺

(26)担当作为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基层支部组织学习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的通知》,机关工作作风明显好转,干部责任意识得到加强,工作部署真正落到实处,干部服务能力得到提高。二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激励监督广大干部职工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全局工作氛围、政治生态明显好转。三是党委班子通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以身边典型教育身边人”专题警示教育以及召开民主生活会,增强了党委班子成员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27)管控能力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按上级党委要求,完成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和民主生活会,上报了民主生活会材料。二是班子工作力度得到加强,敢抓敢管,敢于斗争,各项工作按政策、规定和程序,从严从实有序开展。三是通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和民主生活会,能够立足海事实际,增强主动担当精神和改革创新意识,提高党委班子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推进水运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保障。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的问题

12.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到位

(28)政治站位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修订了《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学习内容。按要求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以身边典型教育身边人”专题警示教育,强化了班子成员的政治站位和政治原则。通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理论的学习,班子成员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二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党建工作,深入基层调研,学习海事港航业务知识,提升了管理水平和履职能力。

(29)规矩意识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制度管理,今年调整了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认真履职尽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二是规矩意识得到增强,各项工作坚持原则,服从大局,按政策、规章制度和程序处理事务。

13.对法纪阳奉阴违,日常监督严重缺位

(30)局党委、局纪委无视法纪约束,基层上行下效。

整改情况:2017年所属海事处在通航安全监管过程中私设小金库,时任负责人被给予党政纪处理。2018年市地方海事局开展公务用车集中整治,对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给予相关责任人党政纪处理。全局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全面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财经制度的学习,坚决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2020年元月,局审计科牵头,对全局包括津贴补贴发放、车船加油在内的各项经费支出情况开展全面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31)局党委、纪委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主要负责人长期缺乏监督,用信任代替监督,甚至包庇纵容。

整改情况:一是对基层一把手进行一次集体约谈,加强在廉政防控、资金管理、三重一大、公务用车用船、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提醒教育,加大了对基层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日常监督检查。二是2020年1月对全局机关及5家所属处站小金库问题再次进行了全面摸底清理,并提出了严肃要求,未发现私设小金库现象。三是对2018年发生的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四是制定《海事局船艇管理办法》,严格落实船艇使用预算管理等相关规定,加强对船艇加油、维修、报销、台账的规范管理,每年开展一次全面检查。五是对其他相关事项进行详细说明。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的问题

14.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范不力

(32)执行政府集中采购政策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对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招投标相关规定,制定完善了《蚌埠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局采购管理办法》,建立完整规范的流程,在党委会、支部会、重点部门进行了专题学习,全体职工对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知识更加熟悉,树立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全局观,依法行政、依法采购的意识不断加强。二是对2013年以来的所有79项建设、采购项目,全面开展了自查、审计监察,举一反三。三是对能够说明情况的进行说明,查明违反规定2项,对2名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问责处理。四是对单位涉及到的政府集中采购行为,局财务科严格执行,凡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坚决不予报销。

(33)内控制度缺失。

整改情况:已完善了财务管理、招标采购、公务接待、车艇运行等内控制度,并将严格执行各内控制度。

(34)固定资产重购轻管。

整改情况:一是对未入账的船员考试系统、相机、食堂设备,已于去年12月份进行了入帐,录入资产系统。二是对因设备、房屋老化,加上市里“三线三边”整治,依据我局与拆迁单位协议约定以料抵工,处置国有港口资产,未有残值收入等,进行详细说明。三是全面开展固定资产自查自纠工作,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35)公车维修加油费用异常。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出台《蚌埠市地方海事局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全面堵塞加油充值、维修漏洞,进一步规范了公车管理和使用;局财务将严格执行我局制定的车辆管理规定,对公车维修、加油加大审核力度,凡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坚决不予报销。二是对巡察组直接指出的问题逐一核实,逐条进行说明。三是针对巡察反馈提及问题,对全局14台公务车辆2013年以来维修、保养、加油等环节全面开展自查,举一反三,发现问题6个,能说明情况3个,存在问题3个,追缴违规资金401.5元。四是全局公车运行成本,2019年公车费用较2018年下降8%。

15.“两个责任”双责虚化

(36)“两个责任”双责虚化。

整改情况:巡察整改以来,在全局开展“学习提升月”活动和“以身边典型教育身边人”专题警示教育,以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强化党性党规党纪为核心,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全面加强《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等内容的学习,强化党性修养和履职担当意识。2020年元月局党委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纪委召开例会,对两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布置。局监察室与局船舶船员科配合,制定船检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船检管理,降低廉政风险。

(七)行业建设领域的问题

16.规避公开招标,内控制度缺失

(37)违规拆分项目。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集中采购管理相关规定:项目实施应按照项目拨付和本单位资金管理上级部门的统一要求,按其规定进行项目建设。2014年海事体制改革之前我局资金、财务、事务、资产属省海事局直接管理,2015年项目属省海事局直接拨付的专项资金,我局按照省海事局制定的《安徽省地方海事(港航、船检)局系统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实施。二是对上述项目的全过程情况进行详细说明。三是重新对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招投标相关规定,制定完善了《海事局采购管理办法》,严格招投标制度。

(38)违反采购程序。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于2015年制定了《蚌埠市地方海事局关于印发项目建设及大宗物品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基本规范了工程建设、招标采购等全过程。二是重新对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招投标相关规定,制定完善了《海事局采购管理办法》,完善对物品采购、项目建设在研究、报批、预算、实施、监督等方面的规范管理,特别是增加了必须找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调控,在党委会、支部会、重点部门进行了专题学习,依法采购意识不断加强。三是对2013年以来的所有79项建设、采购项目,全面开展了自查、审计监察,举一反三,全部事项进行逐一检查说明,其中查明违反规定2项,对2名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问责处理,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17.执法环境特殊,廉政风险显著

(39)越权出台执法文件,违规降低处罚标准。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了《关于加强海事港航行政执法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废止了2013年《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通知》。二是严格执行《蚌埠市交通运输局规范性文件和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流程(暂行)》等相关规定,按要求规范了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

(40)擅自变更处罚程序,无效实施行政处罚。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规定的程序实施处罚,严禁局属各执法单位违反法定程序进行处罚。二是全部规范使用了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开运行系统实施行政处罚,严格要求基层执法加强现场调查取证,规范证据收集。

(41)自由裁量空间巨大,廉政隐患长期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了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以及省交通运输厅等最新自由裁量规定,实施行政处罚时,不违规降低处罚标准,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裁量有相应依据与证据。二是落实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执法“三项制度”,重点加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规范了视频、音频等证据采集使用,加强了执法过程中的监督,降低执法风险。三是出台了《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制度》,加强基层执法人员思想政治理论和执法业务的学习培训,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的责任担当意识、履职尽责意识。

(42)在船舶检验方面,监督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局里统一安排已召开用“身边典型案例教育身边人”专题警示教育会议,船检人员廉政警示教育4月上旬完成。二是局已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船检廉政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船检工作流程,防控船检廉政风险,提高船检质量。三是召开了船检质量及廉政风险座谈会,听取航运公司负责人和业务员的意见、建议,共收集各类意见和建议14条,其中5条予以采纳,1条因涉及安徽省船舶检验局已上报,8条因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已进行了解释和说明。

(43)巡艇加油滋生腐败。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蚌埠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局执法船艇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局执法船艇使用管理。二是明确具体的加油管理措施,采取在油箱加油口增加锁具、指派2名工作人员监督、连续记录《船艇加油记录表》等方式,局每半年对各处站油料使用进行督查。三是加强油料财务报销管理,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说明。自2018年下半年以来,我局各处站的海巡艇加油均已在中石化、中石油等加油站定点加油,按照财务规定结算。局财务将严格执行局制定的船艇管理规定,对船艇维修、加油加大审核力度,凡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坚决不予报销。四是对提出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逐项说明。

三、持续发力,巩固整改成果,全力推进工作发展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全局的各项工作。

一是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局党委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内容,要巩固强化,持续跟踪问效;对未完成的整改内容,继续按整改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开展督查,确保完成整改的各项工作,并取得实效。

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坚持整改成效的基础上,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是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按市委巡察整改的工作要求,继续认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上级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党委班子带头,以上率下,履职尽责,抓班子带队伍,强责任敢担当,持续发力,常抓不懈,按时完成整改的各项工作。同时,结合海事港航工作实际,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全力推进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和海事港航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地址:蚌埠市沿淮路885号市地方海事局人事教育科;联系电话:0552-3078697;邮政编码:233000;邮箱:bbhaishiju@sina.com。


中共蚌埠市地方海事局委员会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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