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五河县纪委监委准确把握“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着力提升监督实效。1-11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7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228人次,占比60.32%;第二种形态处理97人次,占比25.66%;第三种形态处理29人次,占比7.67%;第四种形态处理24人次,占比6.35%。
咬耳扯袖“早”提醒。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前移监督关口,对党员干部“小微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关注领导干部个人及家庭遇有婚丧、乔迁、喜庆等事宜,以及可能出现的轻微违纪行为,切实把监督主业落实在细微之处。
高压惩腐“严”查处。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对不收手、不收敛、不知止的党员干部进行严肃查处,强化纪律刚性约束,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此外,紧盯民生领域、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小官大贪”“微腐败”,以及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压实责任“健”机制。通过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细化量化责任清单,各单位党委(党组)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转变执纪理念,监督执纪从“抓关键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从“抓大放小”向“抓早抓小”转变。贯通运用批评教育、谈话函询、了解反馈、组织处理、党纪处分实施等制度规定,推动“四种形态”落在实处。(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