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四个强化” 专项整治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

时间:2019-11-27 15:02    来源:蚌埠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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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蚌埠市纪委监委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类突出问题具体表现,通过“四个强化”,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蚌埠市落地生根。

强化责任落实。印发《关于专项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类突出问题的工作安排》《近期工作提示单》等文件,细化具体工作任务,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突出台账式管理,建立问题查摆、整改台账和人员处理台账,切实做到整改责任到人、时限明确,人员处理情况详细准确、动态更新,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强化监督检查。紧盯“中秋”“国庆”重要节点,先后派出7个检查组,通过明察暗访、交叉互查的方式,重点对市直机关二级机构、县乡等基层单位开展2轮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并通过与电视台、报社等媒体合作,加强宣传报道,营造“廉洁过节”良好氛围。建立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台账,进行重点督办、对账销号,市纪委监委共发出核查函15份,核实问题9起,问责10人,约谈1家单位,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强化执纪问责。畅通举报渠道,在蚌埠市纪委监委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统一发布“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类突出问题”监督举报渠道,敞开大门抓整治,主动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坚持对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收敛不收手,尤其在主题教育期间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严惩一起;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8起,处理3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人。

强化通报曝光。对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市纪委监委共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批6起问题6人,其中针对领导干部违规收受高档烟酒、礼品等名贵特产资源谋取私利问题集中通报1批次4起问题4人,引导全市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以案为镜、引以为戒,切实增强法纪意识和规矩意识。(蚌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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