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推开以来,蚌埠市纪委监委注重抓好“四个建设”,认真做好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中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
抓硬件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巡察体制、派驻全覆盖、监察体制等改革之前,市纪委监委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仅有34份,而改革之后增加到145份,为了适应需求,市纪委监委购置了新的档案柜、档案盒,调剂出专门的存档室和阅档室,档案管理的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明显提升。
抓制度建设,强化日常管理。建立干部档案查阅、借阅、干部档案材料收集送交归档、鉴别归档等八项日常管理制度,实施干部档案管理AB岗、本人回避等举措,不断强化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化建设,用严格制度规范干部人事档案“建、管、用”各个环节。
抓内容建设,从严审核把关。2016年4月,对所有人员档案进行专项审核,重新审核所有档案资料,重点是对“三龄两历”进行认定,共发现并认定了9个问题;同时,坚持“凡提必审”“凡进必审”“凡转必审”,严把选人用人档案关,充分发挥了干部人事档案资政作用。
抓纪律建设,确保档案安全。开展经常性保密教育,增强档案管理人员保密意识,严禁向无关人员谈论泄露有关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对档案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一律现场销毁;认真落实《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提出的“十一严禁”工作纪律要求,守牢安全“底线”。(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