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严查严惩涉黑涉恶干部 目前已移送司法机关6人

时间:2018-12-21 11:42    来源:蚌埠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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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省纪委和市委的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密切配合、铁面执纪、严肃问责,深挖彻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高度重视,同步推进。市纪委监委始终将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信访督办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市纪委常委会多次专题学习研究部署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市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对重点案件进行批示,对上级交办的线索及时批转机关相关部室直查快办。

健全制度,规范流程。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特性,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从线索收集、登记、处置、办理、督办、分工协作等方面,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加强分工协作的通知》、《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建立线索移送处置机制的通知》等文件,做到职责明确、程序规范、推进有序。

深入排查,广泛收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纪委监委对手中已有的信访举报及问题线索进行分析整理,逐一排查,对所有行使公权力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并作为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工作内容,同时拓宽监督渠道,在纪委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开通举报专区专栏,广泛收集群众有关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举报。

及时调度,严查快办。建立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月报制度,每月统计汇总县区工作进展情况、典型案例等,对于线索发现较少、案件进展较慢的县区及时进行调度,对重要问题线索进行集中交办、限期办结,对于涉案层级较高的案件由市纪委监委提级办理。截至11月底,市纪委监委直接收到反映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41条,16件正在办理,已办结11件,其中给予组织处理2人,开除党籍2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蚌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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