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蚌埠市水利局党委
关于十一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
通 报

时间:2019-08-27 16:24    来源:蚌埠市纪检监察网  
【字体: 】      打印

2018年11月6日至12月2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水利局开展了巡察,2019年2月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细落实整改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把做好巡察整改始终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扛起政治责任。局党委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践行“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夯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带头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单位)职责,规定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将整改措施落细落小落实。于4月10日召开局党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着力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认真纠差、纠错、纠偏,切实扛起巡察整改责任,真正把巡察组的意见和建议转化为提升水利事业发展的精神动力,转化为真正改全面改的实际行动,确保水利事业健康发展,水利行业风清气正。

(三)加大整改力度。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委巡察办的领导下加大整改力度,认真梳理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局党委先后5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班子成员带领相关科室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15次,对巡察问题整改进行专题研究,对各责任科室(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梳遗补漏、补缺补差。及时公开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让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知晓,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各项巡察整改工作按要求完成。

二、聚焦问题清单,从严从实推进整改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1)局党委在发挥“把方向、谋大局、促改革”的政治作用和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方面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加强局党委的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总体布局,党的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是局党委班子以上率下做好示范。局党委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拓宽思路开阔视野,提升站位服务大局,以整改为动力推进水利改革发展。

三是强化组织保障加强队伍建设。结合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充实调整市水利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并以党委文件形式下发。局机关党委按时完成换届工作,通过选举产生新一届市水利局机关党委委员、副书记、书记。为机关党委选配一名专职工作人员,党建力量得到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得到优化。按要求同步选举产生机关党委纪委,明确了监察体制改革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部门。

四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十六字”治水方针为引领,切实把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落到实处,推动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扎实开展“新时代新担当”大讨论活动,对标省内外先进地市,找准工作差距,确立了全省水利行业前五的目标。深入谋划2019年水利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继续推进淮干一般堤防加固、天河张公湖连通等工程建设,开工建设怀洪新河水系洼地治理、北淝河下段治理工程,力争全年完成投资11亿元,为我市建成两个中心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

(2)局长办公(碰头)会讨论研究推荐十四届政协委员、干部挂职锻炼、党务培训等内容。

整改情况:规范会议程序。局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局长或者党委其他成员提出,会议议题提交前,班子成员进行充分讨论后,党委书记、局长综合考虑后确定,并将议题提前2天通报局班子成员和派驻纪检监察组。

2.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有偏差

(1)有的年份党委会会议次数太少。

整改情况:4月21日,召开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并结合工作实际对照《条例》要求,每月召开1次党委会议,遇有重要情况随时召开。今年以来召开局党委会14次,局长办公会8次。

(2)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情况:局党委严格执行《条例》,深入查找会议记录中存在的问题和偏差,指定局办公室专门人员负责如实记录,特别是对研究讨论过程、表决情况和讨论结果进行详细准确记载,做到程序规范,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

(3)违反“末位表态制”。

整改情况:自觉把工作放到全市大局中去思考、定位,把局部利益放在全局利益中去把握,把眼前需求与长远谋划统一起来,把解决具体问题与解决深层次问题结合起来,观大势、管大局。通过充分讨论、逐个表决,严格执行党委书记、局长末位表态等制度,今年以来,局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全部严格执行党委书记、局长末位表态制,确保在执行过程中不变形、不走样、接地气、有成效。

(4)违反回避规定。

整改情况:加强《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学习,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凡是会议议题涉及参会人员本人或者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严格执行回避规定,确保《条例》执行到位。

3.党委班子战斗力不强、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

主动作为意识欠缺,决策不果断,调度推进机制不够,班子成员工作有交叉时协作不足、沟通不畅。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谋划主动作为。召开全市水利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局党委班子成员分别就分管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对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实行清单管理,明确牵头领导、责任人,列出进度表、画出横道图。局党委严格落实重点工作、重大项目一周一分析调度、一月一督查推进机制,不定期到工程现场调研推动工作,今年以来局党委班子成员深入一线调研推进200余次,召开各类现场会30次,协调解决土地征迁、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近100个。

二是依据职责抓好落实。依据市委办下发的《蚌埠市水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蚌办﹝2019﹞53号)文件明确的职责,印发《蚌埠市2019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推动河湖长制工作。开展了全市河湖长制暗访,对发现的人员调整未及时更新、公示牌损坏、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及时交办相关县区、单位进行整改落实。严格对照省级考核办法,落实各项工作任务,预测2018年度河湖长制考核位次进入全省前7,较2017年有较大提升。

三是对标先进集中整治。学习借鉴淮安、徐州等先进地区经验,按照“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受到中央环保督查组充分肯定。实施市级“一湖四河”管理范围划界,督促整治迎河、八里沟、四十米大沟等3条黑臭水体,在淮河怀远段开展生态增殖流放2.2万尾,解决一批“四乱”突出问题,加快了我市河湖生态环境恢复和提升。

四是积极汇报争取支持。2017年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排名全省靠后,主要是由于水功能区水质不达标造成的。经过积极向省厅汇报沟通,及时向省水利厅报送了《关于蚌埠市水功能区考核的建议》(蚌水资源〔2018〕43号),省水利厅原则上采纳市水利局的意见建议,以《关于蚌埠市水功能区考核意见》予以回复:一是同意修订上游水功能区水质上限值控制;二是完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河长制工作考核整合,实现多考合一。避免了重复扣分现象的再次发生,使目标考核更加科学合理。

五是督促项目建设尽早发挥效益。通过及时有效督促,怀远县涡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已建成运行,改变了怀远县涡北新城区部分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污北淝河下游的状况,有效缓解了北淝河下游水质污染程度。积极配合市住建委、经开区完成龙子湖周边污水管网排查工作,查明了龙子湖水质下降原因,近期将实施龙子湖周边污水管网改造工程,解决龙子湖周边生活污水排入湖内污染水质问题。我局将及时跟进督促并积极推进天河龙子湖连通工程的前期工作(概念性规划已经5月7日市规委会研究通过),增加水体循环,更加有效地改善水质。

4.宗旨意识淡薄

局党委在水利工程项目施工建设管理中,深入调查研究不够,听取汇报多,深入现场少。

整改情况:一是继续开展2018年度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截至今年3月底计划实施的22.53万亩专项治理面积全部完成,共完成投资2.16亿元,其中修建灌溉渠系150多公里,修建排水沟840多公里,配套建筑物1360多处,泵站改造近1300千瓦,新建维修机井等水源工程近700处,极大提高了灌排能力。

二是加大农田水利维修养护资金的投入。2018年度我局积极筹措资金25万元下拨全市各县区,用于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这是我市多年来首次下达市级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资金,确保了我市在省目标考核中未扣分。及时督促县区做到维修养护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带动县区加大维修养护资金的投入,使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做到有人管有经费用,确保农田水利工程在灌溉排涝抗旱中充分发挥效益。

5.政治敏感性有待加强

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没有站在全市发展大局去定位水利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10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蚌埠市采砂船舶处置工作方案》,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流程和步骤,把船只拆解工作任务分配、细化到各县区,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我局根据最高两院司法解释《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5号),主动与上级机关协调沟通,把市区淮河主要河段蚌埠闸至沫河口段作为禁止采砂区,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变事后评估为事先预设,针对非法盗采可直接进行公益诉讼,增加法律威慑力,使淮河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取得更有力的法律支撑和更长久的管理效果。

二是各县区领导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拆解现场工作人员认真负责,克服种种困难,截至2019年3月,我市268艘登记在册的采砂船舶已全部拆解。投资400万元在全市淮河干流重要、敏感河段建设“河道卫士”高清视频全时段监控系统,为打击非法采砂提供技术支撑。

三是我市打击非法采砂做法及成效得到中央环保督查组的充分肯定,作为生态环保工作亮点,向省委、省政府进行了反馈。2019年3月13日省政府第48期《政务要情》上做了报道,省委书记李锦斌和张曙光副省长作了表扬批示。我局将继续加大打击和巡查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巩固取得成果。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力

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不严格,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中,学习宣传氛围不够浓厚、学习形式单一、结合水利实际不紧密、学习留痕应付交差。

整改情况:一是执行制度严格,政治站位提高。根据市委下发的《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要求,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市水利局2019年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蚌水﹝2019﹞15号),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分别列第一、二专题进行学习,坚持学以致用,自觉把这一思想贯穿到全市水利改革发展、从严治党的各领域各环节各方面,切实提高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上来,全面推动水利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是创新学习形式,浓厚学习氛围。依据《市水利局2019年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明确到工地开展学习占全年学习次数的20﹪,多部门联学占全年学习次数的5﹪,邀请上级部门开展巡听占全年学习次数的5﹪,余下70﹪进行集中学习和结合分管工作自学。三月份以来,局党委到水利建设工地开展中心组学习2次,结合“新时代新担当”大讨论活动开展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讨论2次,赴先进地区对标学习5次。开展学习前,由学习秘书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微信群”向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列席人员发布学习通知和内容,并对当日学习情况和成果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微信群、蚌埠水利办公群及水利信息网等平台进行宣传,大力营造了学习氛围,增强了参学人员自觉性和积极性,确保学习效果体现到指导水利工作中。

三是责任得到落实,学习记录规范。党委书记组织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并担任主持人,严格执行学习签到和请销假制度,学习秘书清晰记载参学人员,规范记录学习内容,学习考勤签到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2.谈心谈话流于形式

2018年开展的“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活动谈心谈话环节中,班子成员之间谈心谈话实为讨论工作、汇报工作,谈心谈话作用未得到发挥。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头雁效应”。结合巡察反馈问题,局党委高度重视,提高了政治站位,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剖析“谈心谈话作用未得到发挥”的根本原因,从思想根源坚决摒弃“表面谈、选择谈”的错误倾向,将谈心谈话作为履行主体责任和加强思想建设的重要手段。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开展谈心谈话19次,首先亮明观点,勇于“刀口向内”,真正“红脸出汗”,达到了凝心聚力谋发展、齐心协力抓整改的效果。

二是充分利用多种平台。从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充分利用巡察问题整改、水利工程调度、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党日活动等多种平台,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单位负责同志广泛开展谈心谈话34次,及时发现党员干部思想和水利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谈心谈话既扣住巡察整改的主题,又以点带面,谈思想、谈工作、谈家庭,力戒“两张皮”,把巡察问题整改与加强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完成目标任务、提升水利形象有机结合起来,达到了统一思想、凝心聚力、明确责任、全面整改的目的。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选人用人问题突出

(1)中层干部年龄偏大,年轻后备干部培养储备不足。

整改情况:大力选拔任用年轻干部。以“新时代新担当”大讨论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学习调研活动,选派有关人员到淮安、芜湖等先进地区,学习先进的选人用人理念和做法,根据市委办下发的《蚌埠市水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蚌办﹝2019﹞53号)明确的职数要求,对机关科级职数空额的岗位,待市委组织部预审和编制部门审核后,启动选拔任用程序,对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优秀、群众公认的年轻干部优先提拔使用;优先选拔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充实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选拔任用工作讨论决定环节已完成,待公示无异议后任职。甄选3-5名优秀年轻干部进入后备干部库,实现“吐故纳新”的管理模式。

(2)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认真开展党员干部出国(境)人员报备工作,已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中心报备人员45名,做到应报尽报。根据《2019年市水利局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已开展教育培训活动5期,参训人员300余人,提升了党员干部自觉履职尽责能力。

(3)“三超两乱”等现象整治不彻底。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市委办新下发的《三定方案》明确的内设机构和科级职数要求,制定内设科室人员职责,做到“人岗相宜、人事相宜”,4月29日召开局党委会,研究撤销工会主席职务的任命,并举一反三,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2.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1)党建工作力量薄弱。

整改情况:加强党建工作力量。2月22日,局机关党委按时完成换届工作,通过选举产生新一届市水利局机关党委委员、副书记、书记,机关党建工作力量进一步加强。局属7个党支部将于今年7月份进行换届,4月25日局党委下发了《关于组织好年内任期届满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的提示单》,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通过换届,选准配强一批党性强、素质高、纪律严的优秀党员充实到党务工作者队伍,进一步增强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2)党员底数不清。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党建工作制度。局党委和局机关党委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等方式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基层党建指导手册》,对现有党员数进行了认真梳理,重新登记,切实掌握党员底数,《党员花名册》相关内容准确无误。

(3)换届程序有偏差。

整改情况:结合局属7个基层党支部7月份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局党委在6月份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培训,对各项准备工作进行认真组织和指导,确保程序规范严谨、时间逻辑合理,按期完成。

(4)机关退休党员不参加组织生活。

整改情况:强化退休党员教育管理。为退休党员配备学习材料和笔记本,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退休党员,采取上门送学的方式,送去党组织的关心,传达学习上级有关精神。在换届选举、“三会一课”等组织活动中,退休党员积极参加,到会率有明显提升。局党委班子成员利用节日慰问走访退休、困难党员30人次。

3.组织生活规范化建设不到位

(1)基层组织标准化建设《一本通》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巡察中提出的“一本通”台账资料不规范不完善的问题,责成机关党委对所属党支部《一本通》台账资料进行完善,机关二、三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认真对照《一本通》列出的标准和目录,收集完善换届请示、上级党组织批复文件、党员花名册等有关资料,使《一本通》内容详实,实现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

二是对党建工作进行督查。以推行党支部建设“1+4”工作法为抓手,局党委研究制定了《市水利局2019年度党支部工作考评实施办法》,建立了基层党建工作“每季度一推进、一督查”的考核机制,下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度第一季度党建工作督查的通知》,4月25日、26日分别对机关3个党支部和局属8个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通过督查,11个基层党支部《一本通》党建工作台账资料得到及时更新,内容规范详实。

(2)党委研究党员发展工作程序过于简单。

整改情况:市委巡察至今,我局没有新发展党员。在今后的研究发展党员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规范会议程序和操作流程,由分管领导首先发言表态,班子其他成员展开讨论逐一表态,党委书记实行末位表态,会议记录人根据讨论内容详细记载,确保发展党员程序规范严谨。

(3)党建资料弄虚作假。

整改情况: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对党建工作存在弄虚作假的机关一支部已责令其整改,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党委书记代表局党委于2019年4月26日对机关一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组织人事科相关同志负责全程记录。举一反三,要求各党支部深刻吸取教训,认真履行职责,从严抓好党建基础材料工作,4月25日-26日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对局属11个党支部党建工作材料,尤其是党课教育材料、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专题研讨材料等是否有照搬照抄或从互联网下载现象进行了专项督查,对党建资料进行甄别,坚决刹住党建资料造假歪风,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建工作环境。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滥发津补贴

(1)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作风建设相关规定不严格。

整改情况:制度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编制部门预算按照接待费“只减不增”的原则,细化单位接待人数、批次、标准,科学测算单位接待费预算。修改完善《蚌埠市水利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蚌埠市水利局公务用车申请流程办法》、《蚌埠市水利局办公耗材、办公设备申领申购管理规定》等制度,明确公务接待办理流程、开支范围、接待标准,办公设备、耗材使用购买程序、标准等。规范三公经费支出,严禁公款购酒购烟,严禁公务接待用酒用烟。坚持督促检查,管理程序日益规范,局办公室、局财务审计科、局机关纪委组织专门力量,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整改实效。

(2)巧立名目发放津补贴。

整改情况:针对2015年10-11月份发放周末应急值班费已全部清退并交至市财政指定账户。

(3)超范围发放防汛值班补助。

整改情况:针对2015年7-9月份超范围发放防汛值班费已全部清退并交至市财政指定账户。

(4)违规发放补助费和差旅费。

整改情况:我局通过调研和认真学习《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16〕504号)文件,参照其他省市的做法,结合我市水利工程建设实际,5月10日党委会研究通过《蚌埠市水利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与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领取施工现场津贴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津贴的发放。

(5)慰问品发放无名单。

整改情况:局党委高度重视,责成财务审计科严格落实经费报销制度,从严把关,对不符合报销手续的经费开支坚决不予报销。严格执行慰问金慰问品领取和发放双签制度,即慰问小组具体经办人从财务审计科或办公室领取慰问金、慰问品时严格落实签字签收制度,慰问过程中慰问对象现场签字签收。手续完备后到财务审计科审核报销,确保账实相符、账物相符。

2.作风建设不过硬

(1)局党委班子成员之间一团和气,普遍存在“老好人”思想。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水利建设工程涉及地面附着物征迁补偿标准与其他行业不一致”等难度较大的工作,局党委班子成员团结协作,分工不分家,坚决克服“老好人”思想,积极协助当地政府开展推进工作,通过深入宣传和耐心细致的工作,取得大多数群众理解支持,对于少部分群众的诉求引导他们通过法律诉讼渠道解决,解决了土地征迁、信访处置、矛盾化解等过程中遇到的棘手问题,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得以顺利推进。

二是结合“新时代新担当”大讨论活动,借鉴镇江、绍兴等先进经验,对市级水利建设配套资金提出初步解决方案。目前,市财政局已将我局申报的非标专项债材料报送省财政厅,等待审核,力争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落实市级配套资金。

三是针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维修养护资金缺口问题,市水利局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维修养护资金的投入,一方面我局已多次向市政府专题汇报,上报请示文件,提出解决资金的方案;另一方面,我局督促各县区加大资金筹集力度,多方筹集资金,解决资金缺口问题。

四是2019年计划开展4期河湖长制培训班,3月11日-14日,联合市委党校举办全市河湖长制第一期培训班,邀请河海大学资深专家、教授进行授课,各县区及河长制会议成员单位等50余人参加培训,进一步提高河长制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为高效履职打牢基础。

五是为将我市全面推进河湖长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在全国出台相关规定为数不多的情况下,全省第二家制定出台《蚌埠市河湖长制规定》(市政府第43号令),对全省河湖长制工作的推进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2)工作作风不扎实,对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层层签批传达,只提泛泛要求,工作虎头蛇尾。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任务落实。严格执行重点工作、重大项目“一周一分析调度、一月一督查推进”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工作会等形式,加强对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和研究部署,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本单位贯彻落实意见或方案,切实做到思想上重视,执行上有力,落实上到位。

二是不断加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抓好公文督办落实,对有明确办理任务和时限要求的公文,加强跟踪督办,原则上要求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并严格落实分级负责制,做到层层把关审核,重要公文须经局主要负责人签批。抓好领导批示落实,建立工作台账,落实专人跟踪,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领导批示“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抓好重点工作督办落实,围绕水利重点工作,协调制定分工方案,明确时限要求,督促落实完成。抓好年度目标任务落实,结合目标管理考核,强化日常督促检查,确保年度目标顺利实现。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弱化,未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整改情况:2018年11月7日下午,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为全局党员干部职工专题授课,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强化,提升了党员干部职工的廉政风险意识,为优化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队伍打下坚实基础。召开局党委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论述、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市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印发《市水利局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制定《市水利局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任务分解表》,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水利建设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积极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不断推进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2)局党委对纪工委监察建议不重视。

整改情况:针对李军挪用公款案暴露出的问题,经局党委研究决定:财务科科长、市治淮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计划财务部部长,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给予调离工作岗位,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通报批评;市水利局原分管领导和市治淮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原分管领导,负有相应的领导责任,责成向局党委作出深刻检查;以《关于李军判刑相关责任人处理情况的通报》(蚌水〔2016〕30号)在全局系统内进行通报。召开党委会,建立健全函询件限时回复机制,针对纪检监察建议,充分调查核实后,及时回复派驻纪检监察组。责成会议记录人规范会议记录,确保会议内容完整规范。

(3)收入未上交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反馈的“收入未上交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问题,责成相关科室即知即改,严格落实财务相关制度规定,现已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

2.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精准

(1)监督执纪过多依赖函询。

整改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违纪问题线索,召开集体排查会研究,开展研判,决定采取处置标准。对反映问题笼统难以查证核实的线索,书面发函由被反映人作情况说明;对反映的问题具有一般性,查清后给予轻处分或者批评教育;对反映的问题具有存在的可能性和可查性,对照党纪政纪条规,能初核的尽量初核,对确定不具备初核条件的,暂存或函询。

(2)执纪问责不严格,未对相关违纪违法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整改情况:针对原纪工委存在的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将按照“新官要理旧账”的原则,认真梳理以往查处的违纪案件,严格按照党纪条规进行处置,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绝不避实就虚,快速查处,妥善回应,确保派驻纪检监察组执纪监督问责各项制度落到实处。针对“2014年11月和2015年1月两名同志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处罚”问题,局党委及时进行通报批评,取消两名同志评先评优资格,予以约谈,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联系实际开展警示教育不够。

整改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严格履行监督责任,督促协助局党委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坚持每年至少开展两次以上的警示教育,确保做到查处一个,警示一片。于5月下旬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一次廉政警示教育,用“姚辉、李军”违法违纪案例教育身边人,坚持把警示教育贯穿党员干部成长全过程。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与中央、省市委要求有差距。

(1)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力度不大。

整改情况:一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廉政警示教育,解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电教片《蚁贪之祸》,使全局广大干部职工明底线、知敬畏,增强了廉政风险意识。

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进一步梳理重点项目,了解重点工程、重要资金进展和使用情况,并对重要工作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重点领域执法人员开展廉政谈话,签订《承诺书》,保证家人、亲属、朋友和自己不参与非法采砂,不打招呼不说情,不通风报信,否则,一经查实,局党委必将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2)对工程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监督不到位。

整改情况:全面落实政府采购制度。涉及我局的政府采购和招标项目主要有三个方面:(1)水利工程项目,凡符合招标规定的水利工程项目全部进行公开招标,如即将开始实施的怀洪新河水系洼地治理项目,目前正在制作招标文件,将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网公开招标。(2)对局机关部门预算项目中应通过政府采购实施的项目,全部进行公开招标,如《2018年蚌埠市水资源公报》编制项目20万元、《蚌埠市2019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服务采购项目30万元已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网公开招标,《防汛抗旱物资采购》50万元已列入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3)对局属事业单位部门预算开支的项目,凡符合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做到应招尽招,如市河道管理局拟将《向社会购买服务方式使用水政执法辅助人员》项目50万元,《淮北大堤郑家渡崩岸应急处理》工程项目120万元,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网公开招标。

(七)脱贫攻坚方面

1.对水利扶贫政策研究谋划不全面不深入,扶贫工作成效与省市委要求尚有差距。

未站在全市发展大局定位水利扶贫工作,对水利行业扶贫工作再思考、再谋划不深不透。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继续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计划新增农村居民受益人口10万人,目前各县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部分已完成审查审批,怀远县5月份具备开工条件。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对我市重点中型灌区项目建设的支持,项目计划已上报省水利厅,争取今年开工建设,年底前完成下达的计划任务。

二是完成固镇县石湖乡水务建设管理站井灌区(含陡沟村)农业取水许可证延续工作。

三是推进灾后薄弱环节治理项目淮上区北淝河下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报批,该项目投资约1.2亿,2019年1月已上报省水利厅审查,待批复;加快怀远县北淝河上段工程扫尾工作。

四是扎实推进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督促三县尽快开展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招标工作,尽早开工建设,力争2019年底基本完工,以完善灾害预报预警防控体系,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风险能力。

五是2019年3月15日省水利厅以皖水规计函[2019]329号《关于安徽省怀洪新河水系洼地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对初设进行了批复。目前,工程处于施工准备阶段,正在进行征地拆迁工作;监理和主体工程招标投标准备工作,计划下半年开工建设,工程总估算投资13.15亿,涉及到我市三县及淮上区,提高该区域防洪除涝能力。

六是积极推进怀洪新河灌区工程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工作,目前可研已通过省水利厅组织的复审,正在修改完善,该项目投资约97亿,涉及到我市三县及淮上区,项目实施后可为农业增产增收打下坚实基础,有效改善水生态环境。

以上工程的建设实施,将有效改善项目区的水利基础设施条件。提高项目区内防洪排涝标准,使得工程所在地易涝多灾的面貌得以改变,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同时,改善了项目区的交通条件和投资环境,有利于促进地区生产力的合理布局和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和工业化水平提升,为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七是依据《市水利局扶贫干部培训方案》,5月份完成对有帮扶任务的责任人培训一遍。与陡沟村共同细化了“一户一方案”,使帮扶措施更有针对性。今年以来我局已组织有关人员参加3期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培训班。

2.对扶贫工作牵头抓总职能发挥不充分,对水利扶贫项目资金等调研协调不足

市水利局党委对财政资金和产业资源的整合作用较弱。

整改情况:针对大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维修养护资金缺口问题,市水利局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维修养护资金的投入,一方面我局已多次向市政府专题汇报,上报请示文件,提出解决资金的方案,另一方面,我局督促各县区加大资金筹集力度,多方筹集资金,解决资金缺口问题。

3.技术指导和系统培训有欠缺

作为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管理、施工、验收等方面技术指导不够细致全面,对各县技术培训没有全面谋划,邀请省级专家进行专业系统培训较少,水利专业人才流失严重的情况下,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不利于工作精准有效开展。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培训提高能力。3月份我局制定了《全年水利行业培训计划》,拟举办党务工作者、河湖长制、全市防汛抗旱、全市农村安全饮水、局脱贫攻坚、安全生产等培训班13期。今年以来我局已组织有关人员参加3期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培训班,参训人数近40人次;联合市委党校举办全市河湖长制第一期培训班,邀请河海大学资深专家、教授进行授课,各县区及河长制会议成员单位等50余人参加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按照计划,我局在市委党校举办了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专项业务培训班,邀请省水利厅水保处调研员黄光谱、省水利厅农饮总站副主任吴明、淮委淮河流域水保站站长姚孝友、市疾控中心环境卫生科科长王志强等专家分别进行授课,参训人员70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县、区水利管理人员的筹划决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执行落实能力

二是局党委从体制机制着手,加快推进市水利勘测设计院转企改制工作。经局党委会研究同意,已向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行文,目前市编办已同意将市水利勘测设计院纳入2019年事业单位改制计划中,待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正式启动转企改制工作,进一步优化人才配置,引进吸收高素质人才,用活用足人才政策,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待遇,激发工作积极性,做大做强企业。

(八)行业领域和其他方面

1.违反政府采购制度,物品采购和发放不规范,单项活动采购出现漏洞

(1)自行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和限额以上的工程、货物和服务。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政府集中采购文件,严格按照《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制定《市水利局办公用品集中采购制度》。申购办公设备时填写《办公用品申购单》,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局分管负责人批准,交办公室进行网上采购。凡采购超过3000元均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今年以来局长办公会审议各类物品采购议题9项,在网上商城集中采购台式电脑、打印机、空调等办公设备26件(套),实现了办公用品集中申购,网上商城统一购买的采购流程。

二是认真开展固定资产核查登记工作,对全局电脑、空调、桌椅等各类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等进行集中清查核查,对正在使用的设立台账统一登记、加强管理;对失去使用价值的,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后按规定统一处置。

(2)在市总工会开展的夏季安全生产和“送清凉”活动中,出现物品发放无领取人签字。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工会法》,制定工会收支台账,加强对工会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会开展教育、文体、慰问等活动时严格按照工会经费支出规定使用活动经费,规范活动相关纪念品、慰问品发放登记制度,发放人和领取人均需签字确认留存,确保账实相符、流程清晰、发放到位。今年以来,市水利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工会经费支出、文体活动等议题4个,严格按照会议程序进行表决,按照工会经费管理规定支出有关费用。

2.市水利勘察设计院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事企不分,经营管理混乱

市水利勘测设计院(事业)、(企业)及市水利监理公司三家单位存在人员交叉、工资福利交叉等混乱局面。

整改情况:一是责成市水利勘测设计院于3月底前梳理完成和监理公司的用人关系,针对监理公司管理上存在的漏洞,认真彻底排查、严肃问责。完善设计院与监理公司签订的人员劳务协议,监理公司管理的人员工资福利由监理公司统一发放。设计院在编人员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二是市水利勘测设计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于2019年1月向市水利局党委行文申请改企。经局党委会研究同意,已经向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行文,目前市编办已同意将市水利勘测设计院纳入2019年事业单位改制计划中,待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正式启动转企改制工作。目前市水利勘测设计院已委托法律事务所和会计事务所开展转企改制方案拟定和清产核资等准备工作。

三是市水利勘测设计院完善了《费用支出管理办法》(蚌水设计﹝2019﹞8号)、《蚌埠市水利勘测设计院考勤制度(试行)》、《关于设计院公车管理的相关规定(试行)》、《蚌埠市水利勘测设计院公务接待办法(试行)》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市水利勘测设计院的日常管理。

3.局属企业经营管理涉嫌出借资质、项目分包

整改情况:鉴于目前已进行完工验收,监理工作已结束,局党委责成市水利勘测设计院负责人举一反三,深刻反省,规范制度,严格管理。经市水利勘测设计院院务会研究,给负有管理之责的市诚信水利工程咨询公司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市水利勘测设计院、市诚信水利工程咨询公司完善了《蚌埠市诚信水利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劳务合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规范管理,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三、巩固整改成果,持续推动水利事业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之以恒促整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保持“巡察结束、整改持续”的高压态势,强化政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严肃的政治任务、政治责任。紧紧抓住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进一步夯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重点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整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真正落实落地、开花结果。

(二)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不懈抓督查。党委书记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把整改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作为推动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直接部署、直接协调、直接督办。在市委巡察办的领导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配合下,对已经整改的问题,重点实行“回头看”督查;对正在整改的问题,重点进行跟踪督查,每周督办整改进度,督促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整改按照既定目标持续推进;对整改后发现的新问题“再深挖”;对整改效果不彻底的问题“再整改”,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形成工作合力,坚定不移保长效。结合“新时代新担当”大讨论活动,局党委牢固树立“以巡察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党委班子凝心聚力,各司其职,全局上下拧成一股绳,以巡察整改推动思路提升、以巡察整改推动事业发展、以巡察整改推动作风改变,找准根源漏洞,制定完善规章制度20个,切实做到治标又治本,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韧劲和“巡察一次、警醒多年”的成效,切实抓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推进市委巡察成果在市水利局长效运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23号蚌埠市水利局组织人事与监督科,联系电话:0552-3131322,邮箱:3131322@163.com



中共蚌埠市水利局委员会

2019年6月17日


打印文章 | 加入收藏 | 分享到:
技术支持:安徽子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http://www.yeecm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