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履行新时代纪检监察职责使命努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成果

时间:2019-03-18 09:36    来源:蚌埠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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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共蚌埠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1月28日)

赫璞峰

我代表中共蚌埠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的部署以及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的要求,回顾总结我市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19年任务。刚才,市委书记汪莹纯同志作了讲话,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推动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重要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全面履行职责的起步之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行党章和监察法赋予的神圣使命,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市委决策部署,锐意进取、扎实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成效。

(一)强化政治建设,管党治党更加严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案件及时向省纪委监委和市委请示报告。全力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构建“四责”协同机制,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约谈县区和市直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同志166人次,对47起73名党员干部和11家单位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进行责任追究,对3家单位给予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开展“三查三问”,全市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40件,处理36人。严查生态环保领域失职渎职和环保督察交办问题线索,问责处理42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以整风精神开好民主生活会,全市473家班子对照检查材料、1940名个人发言提纲发回修改重写,158人在民主生活会上对约谈函询情况作出说明,275人按照“三查三问”要求进行对照检查。

(二)推进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着眼于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积极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市、县两级监委如期完成组建工作。高度重视“形”的重塑和“神”的重铸,一体推进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全面融合人员、职能和工作,催生“1+1>2”的倍增效应。制定线索处置、谈话函询、执纪监督监察等47项制度文件,严格规范工作程序,积极探索试用讯问、查封、扣押等12项调查措施,形成运行顺畅、制衡有力的权力运行格局。全面回顾监察体制改革一周年工作成效,组织拍摄7期专题报道,在蚌埠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播出。巩固派驻机构改革成果,制定派驻机构工作暂行办法,加强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派出机关的授权,赋予派驻机构部分监察权限,实施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派驻机构全年处置问题线索309件,增长61.8%;立案123件,增长39.8%;结案120件,增长37.9%;处分105人,增长25%。积极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坚持群众路线,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重点巡察什么解决什么。市委组织3轮对61家教育、医疗等部门党组织进行常规巡察,对88个贫困村及所在42个乡镇实施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1909个,移交问题线索396件,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6人,巡察利剑作用得到有力彰显。强力推进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对中央、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全程跟踪督查,全面推动巡视巡察成果落地生根。

(三)严明纪律规矩,监督教育更加有力。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监督职责摆在首位,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灵活运用“四种形态”,做到罚当其错、宽严相济。全市运用“四种形态”处理人员2987人次,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比51.2%、35.6%、8%、5.2%,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保护改革、激励干事、宽容失误的氛围正在形成。开展政治生态状况调研,结合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督查检查、审查调查等情况,总体把握县区、部门和单位政治生态,维护整片“森林”健康。建立956名市管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廉政审查关,为302名拟任用干部、678个评先评优对象出具廉政意见,建议暂缓或取消任用10人、取消评先评优资格37个。扎实开展“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以鲁炜、“陈、杨、周”案特别是“周、巫、宋、刘”等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抓好学习教育、集中研讨、对照检查、整改落实等环节工作。突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拍摄赵春淮案件警示片,编印专题警示教育读本画册,全市16万余名党员干部受到深刻党性教育。组织开展“清风珠城”廉洁文化作品征集评审活动,两部微电影由省纪委选送中央纪委。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2万多名党员干部参加党纪法规知识在线测试。

(四)重拳正风肃纪,作风建设更加深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实施细则,对“四风”问题寸步不让、动辄则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紧盯关键节点重点环节,充分利用信息化、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强明察暗访,严查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款吃喝、滥发津补贴等行为,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6起,处理20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7人,通报4批14起18人,持续释放永远在路上、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集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排查大调研活动,排查纠正问题88件,严肃查处蓝天行动小散煤场专项排查、省营商环境试评价以及怀远县“1·26”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开展“1·19”新源热电擅自停机事件调查,问责3家单位12名责任人员,制作《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亮剑》专题警示片在全市领导干部大会上播放,取得良好警示教育效果。开展公务用车问题集中整治,收缴加油卡、ETC卡147张、违规资金35万余元,警示约谈、批评教育52人,给予党纪处分2人。协助开展军转干部违规占房问题清理,困扰驻蚌部队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得到解决。

(五)保持高压态势,震慑作用更加明显。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保持尺度不松、力度不减,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3058件,增长38.2%。立案1413件,结案1392件。处分1418人,其中县处级干部34人,乡科级干部191人。移送司法机关47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263万余元。市纪委监委直接查处了市卫计委原副主任赵春淮,蚌埠投资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桂年,五河县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高峰,禹会区检察院原检察长王俊峰,怀远县荆山镇原党委书记马连军等人腐败案件。同时,承办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案件10件,案件办理质量得到省纪委监委的充分肯定。推进信息协查平台建设,在看守所设置留置专区。推进防逃追逃工作,严把出国出境征求意见回复关,1名外逃行贿人员被劝返回国投案。注重发挥审查调查治本功能,利用424件典型案例在249家单位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有针对性地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倒逼案发单位建章立制,扎紧扎牢制度笼子。在保持力度的同时把握尺度、彰显温度,为172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严查2起诬告陷害案件,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

(六)聚焦群众关切,基层治理更加有效。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92件,处理干部43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0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涉及违纪金额344万余元。结合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市纪委监委对10类21个监督责任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直查直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线索7件,交办督办76件,对3件省督办“查否件”退回重新调查,均查实并给予责任人党纪处分,同时对4名执纪不严的办案人员约谈提醒。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严查淮河流域非法采砂背后的涉黑涉恶腐败,排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50条,立案8件,移送司法机关7人,对2名涉嫌充当“保护伞”的乡镇干部、公安干警予以留置,对5起线索挂牌督办。坚持实事求是,强化精准问责,及时纠正扶贫领域问责尺度把握不准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抽查复核问责案件56件,进一步规范基层纪检监察权力行使,确保案件查办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七)坚持从严要求,队伍素质更加过硬。牢固树立“打铁必须自身硬”的理念,始终坚持更高标准、更严纪律,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扎实开展“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的基础上,以赵明伟等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镜鉴,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机关党建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破除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的观念,进一步拓宽优秀纪检监察干部成长渠道,一批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脱颖而出。统筹系统内外干部选拔使用,市纪委监委机关面向基层选调3名科级干部,面向全国选调28名派驻干部。强化教育培训,培训纪检监察干部3500余人次,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注重日常监督管理,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及时了解掌握队伍动态,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坚持刀刃向内不手软,坚决防止“灯下黑”,永葆“打铁人”本色,严查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全市初核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29件,函询谈话19人,立案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用实际行动回答“谁来监督纪委监委”的问题,用有效举措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可畏可敬可亲”的良好形象。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在反腐高压态势下,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仍然不收敛、不收手,消除存量、遏制增量的任务艰巨繁重。有的地方或部门“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隐患犹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花样翻新。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的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能力素质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时代新任务的要求,有的日常监督流于形式,力度不够、靶向不准、办法不多、效果不好;有的运用“四种形态”不够精准,处理问题畸轻畸重;有的担当尽责意识不强,尤其在对干部的容错纠错上,谨小慎微、不敢作为;有的缺乏开拓创新精神,工作标准不高,重执行、疏结合,创造性开展工作不够;有的不注意自身形象,特权思想严重,口大气粗、盛气凌人,甚至执纪违纪、执法犯法等等。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对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了新规划、提出了新要求。我们要主动融入大局,紧跟时代步伐,切实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忠诚履行使命、勇于担当尽责,努力谱写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蚌埠篇章。

一要立足职责定位,在服务发展大局上积极作为。自觉围绕党委中心工作谋划部署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全面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为党委发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作用提供载体、当好助手。坚持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聚焦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深化改革开放、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重大战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减税降费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有关方面担当尽责、主动作为。对工程建设、招标采购等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题调研,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问题整改、完善制度机制。大力整治影响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落实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制度,倡导坦荡接触、真诚交往,鼓励积极作为、靠前服务,为政商交往划定“安全区”,给公职人员戴上“紧箍咒”,让企业经营吃下“定心丸”。从严从快查处政商交往、服务企业中的违纪违法行为,既要查清问题、惩治腐败,也要注重办案效果,改进办案方式,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最大限度让企业家卸下思想包袱,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二要坚持严管厚爱,在激励干事创业上积极作为。好干部是选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严管就是厚爱,监督就是关怀。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用足用活用好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干部犯错误。组织敢于担当,干部才有底气。在强化责任约束的同时,鼓励创新、宽容失误,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正确把握干部失误的性质和影响,让容错纠错真正落实落地。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保护党员合法权利,该澄清的及时澄清,该正名的公开正名,为干部加油鼓劲、撑腰壮胆。加强受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回访,全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受到轻处分的干部,只要汲取教训、及时改正、表现良好,处分期满后要以适当形式向组织部门提出使用建议,努力促进“有错干部”转变为“有为干部”。 

三要树立正确导向,在强化精准履职上积极作为。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做到精准发现问题、精准把握政策、精准作出处置,真正对党负责、对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对历史负责。尤其在扶贫领域问责工作中,要严格执行省纪委“六个精准”的要求,理清责任主体,把准问责尺度,把问题查清、把根子找准、把板子打实,是什么问题就是什么问题,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坚决防止问责简单化、“问下不问上”,坚决防止一有错就问责、一问责就动纪,坚决防止以言代纪、以言代法,坚决防止不严不实、任性用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律不得将上级交办意见直接作为案件定性的依据,各巡察、检查、考核组也不得就移交的问题线索直接提出具体处理意见。落实扶贫领域问责案件乡案县审市备案制度,强化质量评查和抽查复核,实行“双责同问”,既问责不担当不履职行为,也问责执纪简单粗暴、问责明显过当,破坏当地政治生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养成对权力的敬畏意识,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方向不能偏离,方式不能粗暴,牢牢守住纪检监察权力运行的边界,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在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上运行。

四要深化标本兼治,在构建长效机制上积极作为。标本兼治,是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制胜之道。要正确处理纠正与防范、治标与治本、阶段性与连续性的关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建设。要善用治标的利器,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保持定力、久久为功,对腐败行为半步不退,对“四风”问题寸步不让,始终做到节奏不变、力度不减、成效不降,有力削减存量。要夯实治本的基础,聚力监督,加强教育,健全制度,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有效遏制增量。要通过纪律震慑、制度约束、文化自觉三重维度综合治理,深化标本兼治,不断固本培元,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和社会氛围。

三、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纪检监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到位,为新时代美好蚌埠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一)以强化理论武装为先导,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开展主题教育、砥砺党性心性。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经常对表对标,及时校正偏差,坚定理想信念,忠诚履职尽责。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学深悟透上持续发力、在务实戒虚上持续发力、在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充分发挥思想建设正本清源、立根固本、补钙壮骨、凝心铸魂的作用,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明是非、辨真伪、强信仰、固根本,坚守党的初心使命、坚守纪检监察机关的初心使命、坚守个人许党报国的初心使命。

坚持学思践悟、知行合一。深入系统学、持续跟进学、联系实际学,全面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刻内涵,深入领会贯穿其中的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不断提高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能力,善于从纷繁复杂的矛盾中把握规律、积累经验、增长才干。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破解难题。聚焦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推进工作的举措、改进工作的本领,做科学理论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展现科学理论的强大力量。

(二)以加强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执行市委“三查三问”实施意见及责任追究办法,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反对自行其是、阳奉阴违、另搞一套,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步调一致、行动统一。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督促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在实际行动上。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等突出问题。

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仅仅是简单的作风问题,更是严肃的政治问题。要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按照省委、市委部署,扎实开展以“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为主要内容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和“对标中心找差距、立足自身勇担当”为主要内容的新时代新担当大讨论活动,紧盯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抓落实的错误表现,坚决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空喊口号等突出问题,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拉高标杆找差距,自我加压定目标,切实增强加快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为建设“两个中心”履职尽责、担当作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查摆解决本单位、本人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三)以提升治理效能为目标,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创新

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指导。在坚持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基础上,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建立健全查处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履行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强化对同级和下级党组织的监督,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监督的全覆盖、有效性,健全和完善监督体系,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推进各县(区)监委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专员办公室或监察专员,赋予具体职责权限,将监察权向基层延伸,强化对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深化派驻体制改革。结合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深化市县两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认真落实派驻机构工作暂行办法,加强对派驻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考核评价,发挥好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强化对市属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和管理,进一步明确机构编制,理清职能定位,理顺工作关系,分类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四)以落实常态监督为抓手,坚定不移管控权力运行

强化监督职能。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特别是把日常监督做实做细做深,深化运用“四种形态”,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盯紧关键领域、环节和对象,突出对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监督,强化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教育管理监督,抓早抓小抓准。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确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便于党员干部遵照执行。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把对干部的监督融入日常,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使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党员干部要深刻领悟党组织的良苦用心,切不可把严格管理监督当成逃避责任、消极怠工的借口。

着力转变作风。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党风问题,将“严”字长期坚持下去,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守阵地、巩固成果,坚持不懈、化风为俗。注意防止老问题反弹回潮,注意深挖细查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定期梳理重点,列明清单,靶向治疗。深化公车加油卡专项治理工作,推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

增强监督实效。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督促接受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或检查,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认真执行党纪处分条例,严格依法行使监察权,把握政策界限,健全转化机制。建立实施市管干部问题线索直接了结办法,对反映不具体、可查性不强的问题线索直接予以了结,把有限的监督资源集中到关键点、紧要处。

(五)以推动解决问题为导向,坚定不移强化政治巡察

突出工作重点。按照“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要求深化政治巡察,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着力发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及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统筹开展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今年将开展3轮巡察,计划巡察党组织60家左右,并把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巡察监督重点,继续对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其他重点领域开展专项巡察。加强对县区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推进市县巡察向村、社区党组织延伸全覆盖。研究制定规范市直机关、市属企业巡察工作分类指导意见,建立巡察工作约谈、下级巡察机构定期向上一级巡察机构报告工作制度。注重把巡察监督与净化政治生态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增强巡察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

深化成果运用。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跟踪了解和督查督办,完善整改约谈、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巡察整改制度。持续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强化落实监督责任,把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强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严把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和交办问题线索的办理质效,对整改不力地方进行“回头看”,对责任不落实、敷衍塞责,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

配齐配强队伍。按照省委要求进一步规范巡察机构建设,健全完善市县两级巡察办职能。结合机构改革,从政治素质高、经验丰富、敢于较真碰硬的干部中配齐配强巡察组组长、副组长,防止照顾性安排。加强巡察人才库建设,每年选派部分拟提拔或新提拔县处级干部、后备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参加巡察工作,为巡察工作顺利推进提供组织保障。

(六)以减存量遏增量为关键,坚定不移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审查调查工作,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程序关,确保案件质量。高度重视审查调查安全,加强留置场所基础建设,严格留置和谈话措施安全管理,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严肃纪律处分执行工作,聚焦执行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坚决纠正少数单位执行处分“秘而不宣、拖而不办、办而不严、归而不全”的现象,有力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继续开展以案明纪、以案促改,一案一总结,深入剖析发案原因,分析研判涉案地区、部门及单位的政治生态,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加大改革力度,补齐制度短板,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发挥反面教材警示教育作用,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党员干部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工作,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报告,既要报告结果也要报告过程。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刑事缺席审判协调机制、技术调查配合机制。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整合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法规制度,完善审查调查转换衔接办法,完善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形成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开展重点个案攻坚,完善防逃制度机制,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

(七)以维护群众利益为根本,坚定不移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深化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坚持群众身边问题靠身边党组织解决,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结合中央脱贫攻坚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高度关注影响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以及扶贫工程推进等问题,继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查“蝇贪”“蚁腐”,坚决惩治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县区纪委监委要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放在突出位置扎实推进,市纪委监委要加大督查督办、直查直办、抽查复核和通报曝光力度。对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要长期抓、抓长期,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严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加强与政法机关协作配合,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主动介入、同步调查,加大提级办案、交叉办案力度,落实联点包案、逐案筛查、内外协作等制度,对涉黑涉恶犯罪团伙的处理处罚等记录逐案进行痕迹倒查,并对筛查情况签字背书、以示负责,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对典型涉黑涉恶案例通报曝光,强化震慑和警示作用。

(八)以狠抓自身建设为保障,坚定不移打造纪检监察铁军

带头加强政治建设。纪检机关是党内纪律部队,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把准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能力,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敢于斗争,建设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常委会班子要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和“头雁效应”,以常委会建设带动机关党的建设,强化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大力弘扬深严细实的工作作风,对党员干部既要约束也要爱护,既要监督也要激励,坚持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一致性,敢于为担当负责者担当负责,实事求是,全面考量,审慎用权,绝不能为了自己的政治安全,牺牲别人的政治前途。

带头提升素质能力。不断优化干部结构,激发干部活力,充分发挥各级纪委委员、机关纪委以及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作用,增强队伍整体功能。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强化实践锻炼,以参加上级培训、自办培训、跟班学习等形式,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从实践中来、到实战中去,切实提高执行政策水平、执纪执法水平、思想政治工作水平。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创造性地履行党章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实现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的与时俱进,努力在关键领域、薄弱环节有所突破、有所建树。

带头强化自我监督。坚持权责纪定法定,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建立实行特约监察员制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严格约束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始终保持纪检监察干部干净干事的良好形象,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一刻不能放松、丝毫不可懈怠。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整行装再出发,主动作为勇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更大成效,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开创新时代美好蚌埠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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