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持续强化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激发改革效能

时间:2019-01-24 09:10    来源:蚌埠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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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蚌埠市纪委监委紧紧围绕监察体制改革“施工图”,有序推进人员融合、业务衔接、队伍建设、建章立制等重点工作,为全市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有序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密结合实际,出台工作计划,在全系统内组织开展“大学习、大培训”活动。截至目前,共开展转隶融合、综合业务、巡察业务等学习培训活动在全系统内开展“大学习、大培训”活动近百场,培训3500余人次,既有集中的脱产培训,也有针对阶段性工作的专家辅导讲座,确保转隶实现无缝对接、深度融合。

“面对监察体制改革带来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必须通过加强学习克服本领不足、本领恐慌、本领落后问题,推进反腐倡廉事业取得新发展,打开新局面。”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部长韩克标表示。

与此同时,按照队伍不乱、工作不断的要求,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狠抓改革中的工作衔接,全市检察系统共梳理问题线索1939条,全部移交监委,其中市检察院移交的606条线索,市纪委监委已全部经集体排查,提出处置意见,实现了每个案件办理衔接有序,每条线索排查有始有终。

市监委成立后,监督范围进一步扩大,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改革后,我市监察对象由1.3万余人增加到4.7万余人。为更好地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市纪委监委出台了《关于确定市纪委监委执纪监督部门联系单位和派驻(出)机构的通知》,将党组织关系在蚌的高校、垂直管理单位和驻蚌单位纳入执纪监督联系范围,确保执纪监督工作全覆盖、无死角。制定了《蚌埠市纪委监委机关执纪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厘清划准执纪监督各有关业务部门的职责权限。还制定了谈话函询实施办法、监督执纪监察实施办法、留置场所管理暂行办法等一批制度文件。

“监察体制改革是涉及诸多领域的深刻变革,必须建立完善的配套制度体系。”市纪委监委宣传部长、研究法规室主任强东介绍,监委成立以来,蚌埠市将制度建设作为监委成立后工作开展的重要突破口,市县两级共出台监察体制改革相关制度规定40多个,为工作有序运转、高效履职打下了坚实基础。(蚌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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