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时评】以问责利器 压实污染防治政治责任

时间:2018-08-24 10:36    来源:蚌埠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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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将污染防治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习近平同志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为环保攻坚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方向指引。污染防治这一仗只能打赢,不能失败。

一些领导干部思想上短视,他们只看到了污染企业给当地带来的短期经济效益,对于环境生态的破坏造成的长期影响视而不见,或者假装看不见,对污染防治缺乏积极性,主动性。迫于上级环保督察的压力,存在“三高”现象——高调表态、高度重视、高效推进,取得一点成效后,就松劲卸力,不推不动,甚至出现倒退反弹。更有甚者,对中央环保督察反映的问题听之任之。

这表明,污染防治确实是必须下大力气才能打赢的攻坚战。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有坚强的定力。污染防治具有反复性,不能指望毕其功于一役,要一刻不能松、半步不能停。时刻抓在手中,放在心上,一任接着一任干,持之以恒的打好这场攻坚战。

污染防治攻坚必须强化考核问责。去年,中央对甘肃祁连山环境污染事件进行了严肃处理,问责一地、警示全国。充分表明,生态文明建设决不是可松可紧的橡皮筋,而是必须坚决落实的硬约束,在生态环境保护上不履职不尽责,就要被问责追责。要对党政领导干部、相关部门、企业严格考核。对于履职不力,不作为,慢作为,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问责,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以问责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干部履责尽责。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从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三方面,绘制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详细作战图。任务已经下达,责任已经明确,只要我们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以踏实留印,抓铁有痕的实干精神,心无旁骛,一定能答好污染防治这张试卷,得到人民群众打出的满意得分。(蚌埠市淮上区纪委监委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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