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以“三化”标准促问题线索处置科学规范

时间:2018-08-09 11:43    来源:蚌埠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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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怀远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不断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方式,以统一受理为基础、以完善流程为核心、以督察督办为保障,确保问题线索处置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以统一受理为基础,鉴别筛查标准化。明确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管理监察对象、党组织的问题线索,对信访举报、上级交办、公检法移送、监督检查发现和审查调查中发现等6类问题来源进行分类汇总,指定专人负责将问题线索逐件登记,建立问题线索管理纸质和电子“双”台账,确保线索登记及时准确、全程留痕。问题线索管理台账明确接收时间、线索来源、处置时间、办理科室等13个信息要素,统一编号、逐件销账、动态更新。定期会同信访室、各纪检监察室、审理室归口“对账”,切实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

以完善流程为核心,分类处置精确化。定期召开问题线索集体排查专题会,集中研究、分类处理,确定问题线索处置方式,从中排查有价值线索,做到抓大带小、查小挖大。按照问题线索的性质,分3级标准进行分类处置:将涉及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以及上级巡视巡察交办的问题线索列为重要问题线索;将反映党员干部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时效性强的问题线索列为紧急线索;将反映一般违纪的问题线索列为其他线索。根据问题线索的分类标准制定处置方案,明确办理部门、时限和人员分工,提高线索处置质量和效率。

以督察督办为保障,管理控制严格化。印发《怀远县纪委监委立案案件定期督办制度》,每月汇总核对分办给委机关、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办理的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全程签字留痕,与问题线索管理纸质台账、电子台账实现同步更新,并对各阶段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评估打分,纳入年底执纪审查考核分值。对省委、市委巡视巡察交办问题线索每周督办一次;对上级转办和县委专项巡察移送的问题线索每半个月督办一次;对其他问题线索不定期进行跟踪督办。制作问题线索进展流程图,实现对问题线索的流程化管理和实时反馈,确保全程可控可查。(怀远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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