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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深做实对“一把手”的监督


2022-03-04 10:29 来源:固镇县纪检监察网  

“一把手”是对一个地区、一个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形象化的称呼,是协调统筹辖区内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是抓班子、带队伍的“班长”,关系着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影响着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决定着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是党内监督的重中之重,在做深做实对“一把手”的监督方面就显得尤为重要。

从中纪委发布的统计数据来看,2020年全国查处的县处级及以上“一把手”5836人,2021年查处县处级及以上“一把手”7581人。“一把手”腐败问题呈现高发、多发态势,对一把手监督还存在诸多盲区和薄弱环节,加强对“一把手”监督仍然任务艰巨。

做深做实对“一把手”的监督,首先要加强教育监督,增强“一把手”的纪律规矩意识。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督促“一把手”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在思想认识上提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自觉性,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廉以修身、廉洁治家,带头反对和抵制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当标杆、作表率。一以贯之筑牢思想堤坝、守住思想底线,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做深做实对“一把手”的监督,要健全完善对“一把手”的制度约束。权力过于集中,监督缺位是“一把手”腐败问题的根源所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明确了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按规则和程序办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等制度要求。对“一把手”合理分权、限权,优化权力配置,严格执行“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坚决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让“一把手”不敢也不能逾“红线”、闯“禁区”。

做深做实对“一把手”的监督,需要擦亮监督“探头”、凝聚监督合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专责机关作用,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让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项监督”贯通融合,动态掌握“一把手”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加强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审计监督工作,重视新闻舆论监督,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形成一个全覆盖、多层次的监督网络,把“一把手”职权置于阳光之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要延伸到哪里。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是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抓住“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这个关键环节,就抓住了监督工作的“牛鼻子”。作为权力集中的“关键少数”,对“一把手”的监督必须做深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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