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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镇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础知识学习问答(六)


2019-03-31 19:27 来源:固镇县纪检监察网  

1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责任、直接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分别是谁?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责任、直接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政法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负责人,各级行业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行业监管责任人。

12、公安部等四部门发布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是哪四个部门?什么时间发布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两高两部”,于2018年2月2日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

1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统一执法思想,提高执法效能,“两高两部”制定了什么指导性意见?

2018年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制定了《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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