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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县农委纪检监察组:
履行监督职责  践行“四种形态”


2018-11-26 17:27 来源:固镇县纪检监察网  

驻县农委纪检监察组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固镇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日常监督规定(试行)》。要求驻在部门党委(党组)认真学习日常监督规定并按照要求落实主体责任。派驻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工作任务部署到位、监督责任落实到位。 

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近日,驻在部门除副科级干部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220余人从干部基本情况、干部奖惩情况及住房情况等12个方面填报个人廉政档案。通过个人廉政档案,掌握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主管业务、个人有关事项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和风险系数,从而有利于对廉政风险较大的同志进行警示提醒,抓早抓小,避免个别同志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

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驻在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督查是否有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是否集中学习2次、个人学习笔记及心得体会等内容。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对农口32个党支部进行督查检查。通过督查检查,发现存在个人学习笔记记录不及时、支部没有按照要求开展“三会一课”等问题。要求各党委(党组)、支部要对存在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确保主体责任真正落实到位。

组织学习新《条例》,认真践行“四种形态”。驻在部门各党委(党组)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支部大会等形式组织学习新《条例》,组织118名党员通过安徽省党纪法规知识测试平台参加新《条例》知识测试。通过学习新《条例》,参学人员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各党委(党组)自觉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廉政谈话、谈心谈话对存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同志采取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进行预防提醒,让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夯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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