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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固镇县财政局党组关于十届县委第六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0-08-03 15:15 来源:固镇县纪检监察网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12月6日至2020年1月2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4月17日,县委巡察组向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并对如何结合工作实际抓好整改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

县财政局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4月17日召开会议,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逐条进行研究,并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整改方案,细化了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分解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一整改落实,逐一对账销号。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细落实整改责任

县委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成立了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陶廷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制定下发了《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财政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整改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举措、积极的行动,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聚焦问题清单,从严从实推进整改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整改情况。

问题1:理论学习不扎实。

整改成效:一是5月11日,局党组会议研究了《中共固镇县财政局党组会议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挥局党组集体领导和决策作用,使党的方针政策在全局全面落实;二是4月27日,局党组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上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4月29日集中学习了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5月22日传达学习了县十二届政府第八全体(扩大)会议精神、集中学习了《严重违纪违法党员领导干部警示录》①管党治党宽松散,贪污受贿甘堕落②爱慕虚荣坠泥潭,贪婪夫妻陷牢笼;6月11日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传达提纲,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进一步增强理论学习的自觉性。

问题2:中心组学习走过场。

整改成效:一是5月11日局党组会议研究了《中共固镇县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提高班子成员的理论水平,增强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积极推进学习型政党建设,更好地完成和服务好财政工作任务;二是4月27日制定出台了《中共固镇县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学习计划》,4月17日以来,局党组会议安排学习了《关于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的工作方案》(固办发〔2020〕6号)、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上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县十二届政府第八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坚定不移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传达提纲等相关内容;三是每季度,由局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的学习笔记进行审阅。

问题3:“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

整改成效:一是围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4月27日,局党组传达了《关于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的工作方案》,经讨论研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扎实肝癌警示教育活动。二是5月20日和5月22日,财政局第一党支部和第二党支部分别召开了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班子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入查摆,深挖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剖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明确了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三是结合深入“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局机关在职党员认真检视学习不深入、思想认识不够等问题。根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两个党支部支委成员围绕教育主题,开展了交流研讨,共撰写研讨交流材料10篇。

2.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有偏差”整改情况

问题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成效:一是5月11日,局党组会议研究了《中共固镇县财政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切实改进局领导班子工作作风,增强县财政局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推进财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5月中旬,局党组书记李飞分别与班子成员进行了谈心谈话,共谈话7人次,进一步了解班子成员的思想和工作状况;三是建立了《固镇县财政局党员干部警示提醒制度》,明确了局主要负责人对班子成员予以警示提醒,班子成员对分管股室人员予以警示提醒。

问题2:党组核心作用发挥有欠缺。

整改成效:一是5月11日,局党组研究了《中共固镇县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局党组的工作职责,完善和规范局党组工作制度和决策程序;二是对人事和其他重大事项,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要求,在局党组会议上进行研究,充分征求班子成员意见;在5月11日局周一例会上,通过学习《严重违纪违法党员领导干部警示录》中有关案件,教育引导全体财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勇于担当,敢于负责。

问题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

整改成效:一是5月11日,调整了固镇县财政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固镇县财政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认真落实县委下达的意识形态工作目标和任务,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导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局干部职工思想基础;二是5月22日,局党组召开会议,对上半年的意识形态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了研究,剖析了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了下步工作打算和措施;三是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决策部署纳入《中共固镇县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学习计划》,切实提高局领导班子的学习能力和理念素养。6月11日,局党组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定不移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精神。

3.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整改情况

问题1: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盲点。

整改成效:一是2018年9月份我县根据财政部要求对全县所有单位隐性债务进行排查、登记、录入债务监测系统,并制定十年化解计划,制定化解措施,通过预算安排、单位自筹、项目经营等各种方式筹措资金,确保到期债务及时偿还,2019年安排债务化解资金20754万元;严格执行债务管理办法,2020年4月、5月对新增债务使用情况进行了通报;二是我县制定《关于按月填报债务监测平台数据的通知》(固财〔2019〕16号)要求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如实填报,确保隐性债务数据真实、准确。出台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办法>的通知》(固债办〔2019〕1号),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压紧压实各部门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规范举借债务的责任;三是2019年共化解政府隐性债务107430万元,化解率105.31%;四是县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正在对茂森食品履行抗诉程序,滨湖机电于5月7日通过法院拍卖资产,待分配代偿款,尚汇国际于4月23日通过法院判决,待生效后申请执行。县大美融资担保公司近期对全胜建材、华港生物饲料等公司进行了实地走访,为华港生物饲料发放担保贷款200万元,对丰牧牛羊肉代偿事宜正在准备起诉材料。

问题2:履行预算职责存在缺失。

整改成效:一是在编制2021年预算时,认真测算财力,确保“三保”预算编足、编细,拟将目标考核奖、双拥、创建、秸杆禁烧等奖励性项目编入预算,上报县政府、人大批准后执行;二是拟于7月,对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水平;三是2020年我局认真做好盘活存量资金清理收回工作,清理收回已下达计划23195万元,其中:收回资金5225万元。

问题3:履行财源建设职能能力不足。

整改成效:一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加快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固办发〔2018〕16号)和《固镇县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固办〔2019〕71号),做好产业扶持资金兑现工作,让实体企业落地生根,不断发展壮大;严格落实《关于培育打造总部经济集聚区的政策意见》(固政办〔2018〕89号),发展壮大总部企业,不断优化财源结构,2020年1-5月份已兑现总部企业扶持资金7006万元,不定期召开总部企业认定会议,截止5月31日,已认定总部企业61家;落实《关于协税护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固政办秘〔2019〕30号),提高乡镇招商引资和抓财源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二是结合我县“10+1”专项攻坚工程,安排预算资金16500万元,其中开发区10000万元、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6500万元,用于支持两个园区的基础设施和生物基产业园项目建设,为企业入驻、发展提供良好的平台;5月11日召开金融工作会议,通报我县金融工作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现场与开发区、蚌铜产业园、四送一服办等部门对接企业融资需求,与发改委、投资集团等部门对接重点项目融资需求。5月8日组织伊诺华轮胎等9家企业参加全市银企对接会,现场与金融机构对接融资需求。疫情以来,我县各金融机构投放中小微企业贷款(包含个体工商户)301笔、金额17.48亿元,其中专项再贷款2笔、0.69亿元,展期3笔、金额0.24亿元,无还本续贷16笔,金额2.72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县内企业复工复产,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问题4:党组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力。

整改成效:一是4月17日以来,局党组及时召开会议,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照单全收,制定整改方案。二是对于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到6月1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对于暂时不能整改的问题,已制定整改时间表,对于需要建立长效机制抓整改的问题,已经修改完善了相关制度或建立健全新的长效机制。三是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管物,党组研究已经对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进行了修定和完善。四是结合“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按照县委统一部署,财政局牵头开展“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专项整治活动,截止5月底已印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抽调人员,列出时间表,召开全县动员大会,有序开展自查自纠。五是根据巡察反馈意见,财政局已对近几年来审计问题情况进行回头看,以后不会发生重巡察轻审计整改现象。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群众身边腐败及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整改情况

问题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不严不实。

整改成效:一是4月29日召开了局党组会议,研究了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4月30日召开了全县财政系统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二是自上而下签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已经根据财政机关的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明确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的职责范围和责任界限,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问题2:日常监督不严。

整改成效:一是完善制度,严格执行。党组研究已经对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进行了修定和完善,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管物;二是强化监督。财政局成立2个督查组,对局机关财务进行内审,对乡镇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月份,乡村财政事务管理股牵头,开展了乡镇财政财务专项检查;强化结果运用,对补贴发放、奖金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问题3: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欠缺,“三个以案”工作不扎实。

整改成效:一是5月18日,两个党支部已开展第一季度班子成员与党员谈心谈话活动,共谈话  人次;5月中旬,驻财政局纪检组已与局机关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二是5月11日,集中学习了《严重违纪违法党员领导干部警示录》①管党治党宽松散,贪污受贿甘堕落②爱慕虚荣坠泥潭,贪婪夫妻陷牢笼,要求财政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党纪党规,强化廉政意识和法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保持自身清廉本色,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干净人、老实人。5月18日,利用周一全会,局机关全体干部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贪欲之害》,要求财政干部要从影片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明底线、知敬畏,时刻铭记党员身份,不断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始终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正确行使手中权力,认真履职尽责,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关于“监督责任缺位”整改情况

问题1: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严。

整改成效:一是已制定完善《财政局考勤制度》、《财政局机关效能建设规定》,制发了《财政局效能建设领导班子带队检查值班表》、《财政局效能建设检查情况登记表》,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二是严格执行制度,采取领导班子带队不定期查岗,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对上下班迟到早退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理等切实有效措施,加强日常监督管理,5月份已开展督促检查1次。

问题2:履行监督职责不力。

整改成效:一是财政局纪检组“三转”已全部到位。2020年1-5月份纪检监察组参加监督单位研究“三重一大”会议30余次,对每一次研究事项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提出具体要求。二是纪检监察组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督查单位巡视巡察整改的督查检查。对中央巡视 “回头看”反馈的问题涉及县财政局的3个问题监督整改,定期查看审核整改材料,与相关人员交流谈话,督促单位压实整改责任。对县委巡察的财政局、经信局、审计局党组(党委)反馈的问题,通过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严格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县委巡察办的要求,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不折不扣整改到位,向纪检监察组报送整改清单。并不定期向各单位督查整改进展情况。

3.关于“执行八项规定精神有缺失”整改情况

问题1:公务出差不严格。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外出培训等备案管理,严格登记;对于未按规定时间返程人员,已追缴报销的绕道所产生的交通费、伙食补助费等与培训无关费用;二是对于违规报销市内交通补助问题,已按规定追缴报销人员多报销的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三是关于重复报销、虚假报销差旅补助问题。对于领取生活补助的参与扶贫资金检查人员已追缴同期检查期间重复的工作餐费用;对于没有出差审批单报销出差补助的,经核查,是因为出差审批单由申请出差科室人员作为报销凭证,而驾驶员凭派车申请单作为报销凭证;对重复报销的差旅补助费,已予以追缴。

问题2:公务用车不严格。

整改成效:一是关于出差车辆超出行驶路线和时间范围,涉嫌公车私用问题,是因为去合肥出差,上高速后误入界首方向造成的,已追缴车辆绕道所产生的燃油、过桥过路相关费用;二是关于IC加油卡清理问题。通过石油公司查询副卡停用之日--2015年3月23日4张副卡内余额,已向相关当事人追缴卡内全部资金,已上缴县纪委;三是针对2980元租车加油费,现已上缴县纪委;四是关于车辆维修不规范问题。没有维修申请单,经核查,2016年2月份第一次维修时,全县尚未实行“三公经费”备案(“三公经费”备案从2016年4月1日起实行);关于车辆维修频繁是因为车辆购置时间长、行驶里程多、车辆老化。下一步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要求,将车辆上缴车改办进行统一处置。

问题3:公务接待不严格。

整改成效:一是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要求,严把接待标准关,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各项制度。二是坚决杜绝转嫁招待费行为,做到规范接待。三是已对工作餐饮酒、工作餐超标违纪资金全部上缴县纪委,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管理的通知》(固财[2015]20号文件等公务接待、工作餐管理制度,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问题4: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成效:一是对2015年午季秸秆禁烧发放的生活补助、返还的风险金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在征求县巡察办意见后,对超标准、超范围部分及时清退。总计退款51560元,上缴县纪委;二是针对发放5800元伙食补助,现已将4640元超标准发放的伙食补助(每人每天80元)上缴县纪委。

4.关于“‘四风’问题依然存在”整改情况

问题1:形式主义问题存在。

整改成效:一是对巡察反馈的网上下载“两学一做”工作总结和民主生活会材料雷同的6人,已给予严厉批评;4月27日,财政局召开了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动员会,按照要求,认真开展教育活动;以后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发言材料,必须经驻财政局纪检组审定后召开。二是按巡察整改制定的措施,4月26日财政局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发函征求对《固镇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操作规范(试行)》的修改意见,共收回复函50份,其中提出修改意见的2份,无意见的48份。5月15日《固镇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操作规范》(修改稿)已完成,待研究。

问题2:官僚主义时有体现。

整改成效:一是已制定《固镇县财政局领导干部调研工作制度》,着力解决班子成员深入基层不够、调查研究不深入等“四风”问题,切实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改进领导方法和 工作作风,更好地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局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正在对联系乡镇财政所工作进行调研。

问题3:机关效能建设欠缺,工作纪律松弛,存在人浮于事现象。

整改成效:一是已制定完善机关效能建设十项制度,对考勤管理、窗口服务、办事公开、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否定报备、诫勉教育、失职追究、绩效考评等制度进行了进一步完善。二是制发《财政局效能建设领导班子带队检查值班表》、《财政局效能建设检查情况登记表》,由领导班子带队检查机关效能建设,加强日常监管。

问题4:存在奢侈浪费现象。

整改成效:一是超标购买联想笔记本电脑问题。是因为政法经费报表对笔记本电脑的配置及内存要求较高,为确保及时高质量编制报表上报,就在《蚌埠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政法财务管理工作业务经费的通知》下达我县1万元业务经费额度内购买了该款笔记本电脑。为规范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我局已印发了《关于印发<固镇县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试行)>的通知》文件,规定全县行政单位办公设备、办公家具配备标准,今后,我局将严格执行该文件。二是集中购买烟酒无事由、无法核定用途问题。以核查,是因为经办人员工作疏忽,没有将用酒清单及其事由等原始凭证登记入账,现已提供相关原始资料,并对当事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及时办理财务结算,严格执行修订后的《固镇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操作规范(试行)》,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严禁发生无事由、无法核定用途的采购行为。

5.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缺失”整改情况

问题1: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不严肃。

整改成效:2015年2月我局集中购买13台电脑、3台打印机时,尚未出台在皖采商城采购规定,因此未能在皖采商城采购。根据《关于蚌埠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实行市县一体化的通知》要求,决定从2016年2月1日起一市三县共享蚌埠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交易平台,实现蚌采商城市县全覆盖。今后,我局将严格执行《蚌埠市政府采购皖采商城管理办法》、《蚌埠市政府采购皖采商城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办公用品采购。

问题2:报销审批不规范,存在重复报销和涂改审批单现象。

整改成效:经抽调人员认真核实2015-2018年所有的出差审批单,发现有5692元为添加、重复和涂改审批单报销出差费用,现已上缴县纪委。

问题3:经费列支不规范。

整改成效:已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政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规定,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问题4:国有资产监管不严。

整改成效:一是我局已于2018年3月收回黄园路临街房屋租赁权,并对外租赁。二是2019年7月将房屋产权移交县投资集团所属的重点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三是今后,我局将依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缺失”整改情况

问题1:重大事项未经集体研究。

整改成效:一是完善了《固镇县财政局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结合财政局工作实际,对实施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3000元以上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必须经过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二是根据修改完善的《中共固镇县财政局党组会议制度》,凡未列入的事项,党组会议不予讨论和研究;凡列入会议的议题,党组成员要充分讨论,广泛发表意见,明确表明态度,并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意见均等时不做决定可待下次再议。

问题2:违反决策程序时有发生。

整改成效:一是5月11日,研究了《中共固镇县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对局党组会议的会前准备、会中决策和会后办理进行了明确规定。二是党组会议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对所讨论研究的议题作出明确的决定或决议,决定或决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主要负责人根据表决情况作出决定。

2.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不力”整改情况

问题1:党组落实党建责任制不严。

整改成效:一是修改完善了党建工作责任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的各项工作部署,研究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每年度至少2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二是局党组将根据党建工作责任制,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两个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

问题2:党务工作不严不实。

整改成效:一是党务公开栏已制作完成,进一步完善了党建阵地;完善了党务公开制度,及时向党员通报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本级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发展党员、党费收缴、党员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重大事项等,切实做到对常规性工作每季度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事项经局党组审批后公开;二是按照一本通要求,及时更新完善党建材料,继续深化标准化建设;三是加强党建工作的学习和管理,要求两个党支部严格按照党建工作规定,做好会议、记录等相关工作。

问题3: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2020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计划表,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上一次党课;二是认真做好组织生活纪实记录;三是每季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新的学习计划,已为每名党员发放专题学习笔记本,认真完成学习笔记,并由党支部书记审阅。

问题4:组织生活会制度走过场。

整改成效:一是全面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每半年召开1次党员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开;二是积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组织生活会召开前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三是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相互发言中真正做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有“火药味”;四是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党员进行评议,确定评议等次。

问题5:发展党员不规范。

整改成效:一是认真学习发展党员规定和流程,积极联系县直机关工委,仔细梳理新党员张凡在发展过程中的各项材料,将多余材料抽出并补齐缺漏项,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二是本着“举一反三”的原则,在今后发展新党员过程中,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开展发展工作,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问题6:党支部五项职能作用发挥不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二是按照年度组织生活计划表有序开展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党员集中活动日等党支部组织生活基本制度,增强党支部组织生活能力,推进党支部组织生活常态长效;三是认真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并针对性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关于“人才队伍建设不力”整改情况

问题1:干部队伍缺乏活力。

整改成效:一是结合各股室职责,定人、定事、定岗、定责,双向选择,合理匹配,倡导和实行正向激励,鼓励机关干部职工担当作为;二是结合2019年度考核,从德能勤绩廉方面进行民主测评,考核结果经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将确定每个人的等次并上报人社局和组织部。

问题2:专业性人才建设缺失。

整改成效:一是招聘六人的计划和具体岗位要求,人社部门已审核同意,近期由人社部门统一发布招考公告;二是5月12日上午积极参加省财厅召开的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财税政策落实及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培训会议;三是利用局周一例会对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政治纪律等教育。

问题3:后备人才储备不足。

整改成效:一是已向政府报告财政目前干部队伍情况;二是已初步制定劳务派遣招录方案。

4.关于“干部任用和人事制度管理执行不严”整改情况

问题1:干部任用程序不规范。

整改成效:利用局周一例会和机关QQ群宣传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做到熟知相关工作流程,杜绝不严谨不规范事情再次发生。

问题2:违规聘用人员。

整改成效:三人分别于2013年1月1日与县人才交流中心签订了聘用合同,另外一人于2014年4月2日与县人才交流中心签订了聘用合同,下一步,根据工作情况再进一步研究决定。

(四)脱贫攻坚工作落实方面

1.关于“扶贫资金使用不够精准,效益不优”整改情况。

整改成效:一是建立会商制度。与县扶贫局等行业部门会商,选择符合扶贫政策的项目,会商后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从项目申报入库、项目批准实施、扶贫资金投入,全部进行公示、公开,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将2016年新马桥湖洼村不精准使用扶贫资金60万元收回。二是完善县直相关职能部门项目库建设, 及时批复下达2020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加强项目实施调度与监管,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全面掌握扶贫项目资金底数。三是严格执行产业奖补政策,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对2020年度产业奖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其中:2020年3月开展第一批产业奖补核查;2020年4月开展第二批产业奖补及主体带动核查和湖羊养殖项目核查;2020年5月开展第三批产业奖补项目核查,提高产业奖补项目效益,增加资产收益。四是协助县农业农村局和乡镇、村级,积极谋划市场有需求、销售前景好、项目效益高的产业扶贫项目,鼓励和支持贫困户适时调整发展产业的思路,种植养殖高收益的经济作物和家禽家畜。

2.关于“扶贫资金使用监管不严”整改情况。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落实《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负面清单”》、《安徽省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规程》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扶贫资金预算安排与资金分配、资金使用与拨付、资金管理与监督等有关工作。二是严格落实《预算法》、《安徽省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固镇县扶贫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进一步明确县直各部门、各单位的主体责任,科学谋划和实施扶贫项目,规范使用和管理扶贫资金,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工作,并对执行结果负责。三是健全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强化资金使用主管部门内部管控,严密业务操作流程,严格履行项目立项、审核审批、公开公示程序,加强资金支出审核管理,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四是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管,联合县扶贫局于2020年4月中旬至5月上旬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责成相关乡镇部门认真整改。

3.关于“扶贫资金违规支出”整改情况。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固镇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通知》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扶贫资金绩效管理,落实《安徽省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压实资金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明确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开展绩效执行监控,定期对扶贫资金使用方向和使用成效进行督查。二是定期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定并落实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

4.关于“对口帮扶有缺失”整改情况。

整改成效:财政局将采取“一村一套帮扶方案”进行针对性地帮扶,两个村的扶贫队长为第一责任人,驻村扶贫队长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一是帮扶产业发展(蔬菜、养牛)。二是帮扶改善条件(住房、饮水、基础设施等)。三是帮扶消费扶贫(发展和利用好“爱心超市”项目,充分挖掘其对促进贫困户增收的作用,鼓励贫困人口主动到“爱心超市”消费购物,监管其赋分及物品发放登记情况,把好事办好,让贫困户真收益、真满意)。

三、巩固整改成果,持续推进从严治党

财政局党组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解决了一批重点问题,完善了一批制度机制,巡察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果,但对照县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然还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成果。县财政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地址:固镇县投资大厦六楼,联系电话:电话0552-6020118;邮箱:893088194@qq.com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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