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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2020-11-04 08:54 来源:固镇县纪检监察网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2020年是为期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战决胜之年、“行业整治”动真除患之年。今年以来,我县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具体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工作目标,紧扣人民群众关注点,扎实开展扫黑除恶“六清”行动、专案侦办“百日会战”,深入推进“10+N”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不断提升全县人民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截至目前,我县先后打掉“以乔良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以张廷跃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以王锡凯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以王友利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以全天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以陆杰、王曼曼为首的恶势力团伙”,以及目前正在审理的“陈某等恶势力犯罪”等涉黑组织犯罪2起、恶势力犯罪集团4起、恶势力犯罪团伙19起,共抓获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53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总价值3600余万元;办理涉黑涉恶及“保护伞”“关系网”问题线索167件,组织处理52人,党纪政务处分34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

随着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全县社会治安环境不断好转、党风政风不断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不断改善、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在2020年上半年全省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中,我县群众安全感指数为100%,并列全省第一名,扫黑除恶群众满意度为97.98%。

当前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战决胜的关键阶段。我们殷切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踊跃举报黑恶线索,共同为平安固镇建设贡献力量!我们承诺,对提供重要线索的举报人,严格保密,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关于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奖励通告»给予重奖。同时,我们也正告黑恶犯罪分子,要认清形势、放弃幻想、悬崖勒马,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对执迷不悟、顶风作案、继续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打击、严惩不贷!

根据中央部署安排,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后,扫黑除恶将进入机制化、常态化的工作轨道。固镇县将一如既往的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坚持决心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依法严惩不松懈!衷心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理解和支持!热诚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主动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


举 报 须 知

一、什么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指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的犯罪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是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试图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以达到获取垄断性经济利益的,有组织的犯罪团伙。

二、什么是恶势力?

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三次及其以上)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团伙。

三、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黑恶势力“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四、对不属于涉黑涉恶案件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如何报案?              

对不属于涉黑涉恶案件的违法犯罪行为,属于治安、刑

事案件的,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属于民间纠纷的,可通过当地基层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解,或是通过法律程序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举 报 途 径

固镇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举报电话:0552-6073701  

举报邮箱:gzshb6073701@163.com

固镇县公安局:055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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