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9月2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水利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3年11月17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水利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市、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
局党委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诚恳接受并全部认领县委第三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努力从思想上找差距、根源上添措施、整改上见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党委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专题会议,及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确保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制定整改方案。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委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专题会对反馈问题逐条梳理和研究。经多次完善,通过形成了《落实十四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县水利局党委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巡察整改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台账清单、责任分工。
(三)序时推进整改。局党委于2023年12月13日和2024年2月20日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和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巡视整改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开展学习研讨。2024年1月19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排查梳理,深刻剖析原因,高质量撰写剖析材料,认真进行整改。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问题见底清零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方面
1.积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
(1)加强理论学习。一是局党委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利建设的重要指导思想、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和防灾减灾重要指示精神。二是注重学习成效。学深悟透,将理论学习入脑入心,深入开展水土保持、水政水资源、河长制工作,确保完成承担省市年度目标考核任务。
2. 落实河湖长常态化巡查机制
(2)压实河湖长主体责任。一是2023年10月17日与县委组织部联合举办五河县河长制工作培训班,提升五河县基层河湖长专业素养。自培训后至今,巡河完成率一直保持在100%。二是完善奖惩制度,纳入乡镇年度综合考核,进一步激励河湖长工作积极性。
3. 严厉打击整治非法采砂运砂
(3)加强日常管理工作。一是2023年11月份以来,共出动巡逻艇20余次,执法车300余次,执法人员900多人次,巡河长度1.7万多公里;二是2023年10月份在淮河北岸新增启用3处热成像监控。三是2023年10月份以来,与周边淮上区、凤阳县、明光市、泗洪县等市、县区和本县公安、检察院等部门联合执法4次,堵住非法采砂和运砂的源头。
4. 从严水土保持监督执法
(4)积极做好水土保持补偿费征缴工作。一是集中学习《水土保持法》;二是积极与税务局、审计局对接,涉及17家企业已于2023年3月份补缴水土补偿费96万元。三是2023年度共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共计294.4135万元,做到了应收尽收。
(5)积极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一是在青年圩广场、社区开展宣传活动5场次,进入祥源投资公司、宏新食品公司等17家企业座谈交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二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积极主动到基层督查,到城南开发区及各乡镇园区检查67次,与县河长办协调合作,充分利用无人机巡查,发现问题41处,下发整改通知41份,完成水利部、水利厅下发遥感监测疑似违法违规34处,经核实34处,完成整改34处;三是举一反三排查目前没有违法违规图斑存在。
5.加大落实招商引资工作力度
(6)科学谋划招商引资工作。一是2023年成功引进广东先导稀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10亿元人民币,全县招商引资绩效考评位居县直一类单位17位;二是科学谋划,自巡察以来主要领导带队外出招商5次;三是积极做好引进的广东先导企业帮办工作,2023年8月份以来,局领导先后4次入企帮扶,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6.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
(7)按要求召开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分析研判会。一是局党委多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是局党委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工作、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分析研判会议和意识形态专题宣讲。三是由专人记录党委会会议记录,确保内容详实严谨。四是在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和班子对照检查中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和制定整改措施。
(8)严格落实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工作责任制。一是调整局意识形态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二是主要领导分别于2023年10月30日、12月15日做意识形态专题宣讲;三是在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党委书记个人对照检查中查摆出“对意识形态风险研判”不足、“学用结合不紧密”二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二条。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7.全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9)严格部署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局党委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通报典型案例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2024年1月4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1月17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专题会;二是2023年12月15日调整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分管领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
(10)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力传导。一是分管领导到分管单位,对党风廉政苗头性问题进行提醒谈话,并在每月的工作例会上通报学习典型案例;二是2023年度局属各支部积极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利用“三会一课”及时学习五纪通[2023]3号、4号、5号、12号等典型案例,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抓好分管领域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8.强化纪检监察监督
(11)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履行监督责任。一是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2023年10月31日、11月17日组织党员职工到五河县党风廉政教育馆参观学习;二是2024年2月19日局党委开会确定三名同志作为中层干部考察对象,派驻纪检组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三是自巡察反馈以来,纪检组参加局党委2024年1月、2月、3月、4月党委会共计6次。
9.工作积极主动
(12)主动深入一线落实水土保持相关工作。一是原股室负责人已调出,2023年11月24日对现股室负责人约谈提醒。主动到基层检查67次,与企业座谈交流,宣传法律法规,发现11个问题及时解决到位;二是2021年度、2022年度水土保持违法违规图斑已全部整改到位。2023年12月完成34处图斑整改工作。
(13)取水许可证管理做到应办尽办。一是县城南工业园区内纺织企业已经办理取水许可证8家,正在办理取水许可证8家,本年5月份能完成办证;12家企业自行封闭自备水井12眼,目前全县已完成办理自备水源取水证204个;二是充分利用水法宣传日等,在青年圩广场,进校园,进企业宣传水法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营造节水惜水氛围,不断强化水资源监管。
(14)严格执行年度用水计划。一是水政水资源股2023年年初下达用水计划,年终完成统计各单位年内取水量,完成了专项整治存在的265个问题整改工作。二是2023年12月已安装在线计量设施27家。
10.严格履行水利工程项目招标询价手续
(15)积极做好招标工作。一是2023年10月9日,组织局机关和二级单位年轻业务骨干,学习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关于建立健全招投标活动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关于明确招标(采购)人主体责任的通知》等;二是自巡察反馈以来,共有12个项目经过局党委研究同意后,启动相关招标程序,严格采购审核把关,所有的工程和服务项目必须按照程序进行招标,每月都召开党委会研究工程招投标事宜,2023年11月24日研究2023年水库安全治理项目结余资金项目启动事宜、花园湖退洪闸水面、果园、土地招租事宜等。
(16)严格开展询价采购工作。一是2023年4月4日成立县水利工程管理处,并于11月24日制定招标内控制度,严格采购审核把关,从源头上规范招投标程序确保招标过程合法合规、资料完善。二是自巡察反馈以来,局党委严格审核把关,每月召开党委会研究招投标事宜,2023年11月24日研究水政大队采用询价的方式确定第三方封闭22眼报废水井事宜;2022年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五河县农村供水保障项目管网沟通互联巩固提升工程一标段跟踪审计单位按照要求履行了招标询价手续;三是2023年10月27日组织局机关业务骨干和二级单位负责人,学习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关于建立健全招投标活动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关于明确招标(采购)人主体责任的通知》等。
11.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
(17)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设计变更。一是设计单位已经按照要求完成泄洪渠堤压实度、新筑副坝长度变更手续。二是自巡察反馈以来,所有需要变更的事项都及时履行了变更手续。2024年1月19日党委会研究城市防洪除涝玉带河漴河项目电线杆拆除事宜、城市防洪除涝郜湖分区工程项目泵室前池和压力水箱段基础处理取消事宜,同意变更,要求严格履行变更程序。
(18)切实做好图纸审查工作。一是已完成对樵子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图纸审查。二是2023年12月9日水利工程管理处组织召开五河县中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项目--源水取水口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图审查会,对施工图进行严格审查,并签字确认,留下纸质材料备查。
(19)紧盯施工过程监督。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规范化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在建工程项目专项督查指导的通知》,现场办人员和局督察组经常到在建项目施工现场,紧盯施工过程,日常检查各参建单位人员履职情况。二是凤阳金城工程监理咨询公司已经按合同约定设置、配备满足监理工作的金属结构和电气方面的监理工程师,并提供考勤记录,确保人员在岗。
(20)所有过程项目变更都经先研究后变更。一是经复核,自巡察反馈以来,在建工程没有出现变更后研究的情况;二是2022年以来,严格按照所有工程变更必须经过局党委研究同意后方可变更。2023年5月31日研究2022年抗旱应急水源工程新增工程量,8月14日研究沱湖东岸项目农耕桥位置变更及樵子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量变更。
12.工程项目精准审核结算
(21)严格审核把关。一是 2022年11月117#凭证显示,多记结算价款已经在2022年该公司应付工程款中冲回;二是2023年11月24 日,局党委对郜湖高排沟(中段)水系连通工程竣工审核结算中对大沟护砌等工程量多计结算价款4.98万元,负有把关不严责任的项目负责人约谈提醒。
(22)规范工程结算审核协议书。一是已经补充完善审计服务总额和签约时间,完成整改;二是巡察反馈后,举一反三排查之后未发现此类问题。
13. 严格固定资产管理。
(23)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的登记和管理。一是机电排灌管理站委托勘测单位对站属47处国有土地及地面建筑物进行勘测、制表、申报(其中巡察发现45处、其他2处),水工建筑物及管理设施8184.31平方米,在2022年10月取得五河县不动产管理中心颁发的产权证书。报请五河县国资委核准报废132处水工建筑物,并获得批准并于2022年9月在资产管理平台做核销处置。水利工程管理所2022年办理了朱顶镇樵子涧水库管理房的房产登记。二是机电排灌管理站购买价值2.6万元的电工仪器仪表已制作固定资产纸质卡片、取得图文资料和2024年账务系统;水利工程管理所购买价值3.88万元的办公桌椅等已经计入固定资产科目登记;
14. 严格公务车辆管理
(24)严格执行《县水利局车辆管理制度》。一是水政大队车辆维修已经补充维修保养申请,车辆保养维修已经按照要求到局定点维修厂维修;二是目前严格执行《县水利局车辆管理制度》,事前都按照要求完成维修保养申请。
15.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25)规范审核流程。一是严格按照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联审联批。二是对财务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
16.加强防汛物资监管
(26)加强出库物资的日常管理。一是2023年11月24日对仓库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认真负责抓好仓库管理工作;二是巡察反馈后,2023年12月31日、2024年3月31日对对仓库内防汛物资进行盘点,做到了账实相符。制定完善了《水利局仓库防汛物资盘存管理制度》《水利局仓库防汛物资管理制度》,抓好收、管、发、盘四个方面管理,做到账物、账卡、账账三相符。
(27)规范填写防汛物资出库单。一是制定完善了《水利局仓库防汛物资使用管理制度》《水利局仓库防汛物资盘采购入库管理制度》《水利局仓库管理员职责》。二是补充完善了2021年3月4日、5月12日、6月5日和2022年5月12日、6月20日的物资出库单“领料人”签名手续。
(28)认真做好耐用物资回收工作。一是制定完善《水利局仓库防汛物资回收制度》;二是今后要及时做好耐用物资追回工作,确保固定资产不流失。2024年除雪,局机关领用的24把铁锨,在工作完成后及时做好回收入库。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7.牢固树立党建主体责任意识
(29)党建与业务相结合。一是局党委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2023年8月14日传达学习《关于在全县开展“思想大解放、环境大优化、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任务大落实”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大实践的工作方案》的通知;2023年9月15日研究部署主题教育活动、2023年12月15日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2023年局水利规划股获得县“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2023年完成6个项目建设,总投资2.6332亿元。
(30)认真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一是分管领导于2024年1月22日到水利工程管理党支部和机电排灌管理站党支部督导调研党建工作;二是分管领导于2024年1月25日上午到水利工程管理党支部指导第二批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局党委书记于2024年1月25日上午到机电排灌管理站党支部指导第二批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
18. 有效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
(31)深入基层督导调研。一是2023年7月18日局党委书记到机电排灌管理站党支部调研党建工作,指出班子成员面临退休,提前谋划人员人选,解决职工企业保转机关保职工信访问题,做好维稳工作。分管领导于2024年4月16日到机电排灌管理站党支部指导党建工作,安排党纪学习教育工作,2024年4月19日到机电排灌管理站党支部指导换届工作,换届工作圆满完成;二是指定专人负责党支部会议记录,及时记录水利工程管理所党支部支委会2023年8月份会议记录。
(32)丰富党组织活动形式,增强党组织凝聚力。一是2023年11月24日对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提醒,自觉担负起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2021—2022年期间因疫情参会率不高,目前参会人数已经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切实提高了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三是2024年党员评优和年度考核,积分高的同志直接认定为优秀。
19. 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33)做到逐人逐项汇报、逐人逐项表决。一是2023年12月13日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2024年2月19日党委会酝酿动议三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时逐人逐项汇报,然后逐人逐项研究;二是在2024年3月11日研究确定水政水资源股股长、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水利局仓库主任考察人选时,逐人逐项汇报,逐人逐项表决,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提高党委的民主决策能力。
(34)严格落实政治表现和廉政意见“双鉴定”“双签字”要求。一是2023年8月25日集中学习《五河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12月13日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进一步提高负责组织人事人员业务能力水平;二是2024年2月19日、2月28日、3月11日局党委会研究人事工作,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都参会,听取其意见。提任3名股级干部严格落实考察对象政治鉴定、廉政鉴定“双鉴定”“双签字”制度。
(35)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回避制度。一是2023年12月13日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民主决策能力;二是2024年2月19日、2月28日、3月11日局党委会研究3名股级干部人选时,3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都没有参会。
(四)落实巡察、审计整改方面
20. 扎实落实上一轮巡察审计整改
(36)组织保障,责任到人。一是2023年12月13日对局财务负责人、机电排灌管理站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提醒,对本轮巡察整改工作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二是2023年11月30日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任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主抓整改工作,各股室负责人及二级单位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确保每个问题都必须清仓见底。
(37)进一步压实责任,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一是2023年12月13日对整改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二是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于2023年11月17日、11月24日、12月3日分别研究听取整改工作情况,确保本轮巡察问题整改彻底。
三、巩固整改成果,持续提升下一步工作质量
局党委将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的“试金石”,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有机统一,确保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工作不松,确保巡察利剑作用彰显。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化巡察整改。
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照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水利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切实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坚持刀刃向内,确保巡察整改取得良好政治效果、
(二)将履职尽责与整改工作相结合,在日常工作落实中抓整改。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加强跟踪问效,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三)将建章立制与整改工作相结合,在堵塞制度漏洞中抓落实。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
(四)强化成果运用,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水利建设现代化的历史使命和阶段性特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问题。坚持“十六字”治水方针,实现人水和谐,不断完善内部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增强治理效能,推动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推动我县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地址:五河县城关镇惠民路8号 五河县水利局;联系电话:0552-5021125;邮编:233300;电子邮箱:whxslj@126.com。
中共五河县水利局委员会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