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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规范审理流程 做好案件质量“守门员”

时间:2021-07-23 08:27    来源:五河县纪检监察网  

“审理是案件查办的最后一个关口,你们一定要守好门把好关,不能放过任何一个有质量问题的案件。”五河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对案件审理室提出要求。

近期,五河县纪委监委进一步规范案件审理工作程序,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案件受理、审核、退补等工作,推进案件质量提升。

形式审查环节早预判。印发《关于形式审查有关事项说明》,对形式审查内容提出规范要求,提醒审查调查组在案件查办过程中贯彻执行。重点围绕身份材料是否齐全,审查调查程序手续是否完备,卷宗装订是否规范等方面进行审核把关,将审查调查程序性问题解决在正式审理之前。同时,与案件审查调查组加强沟通交流,在初步了解案情的同时了解案件查办过程中可能存在疑难节点,为下一步深入的证据材料审核打下基础。

严把证据材料审核关。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的“二十四字”方针标准开展案件审理,对照省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细则,对案件实体证据材料进行细致的分析研判,对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的,坚决退回补充调查,对疑难案件的事实认定、定性量纪等存在争议问题,通过与调查组沟通,共同协商处置办法,牢固树立共同对案件质量负责的理念,力争每个案件每个事实都能经得起检验推敲。

强化业务指导促提升。在案件审核过程中,注重总结案件查办过程中出现的共性问题,不定期向案件调查组进行通报,在重要案件或重要事项的办理上强化日常指导,提醒所有办案人员在以后的案件查办中注意预防、加以改正,避免同类问题反复出现。通过组织业务知识培训、印发常用文书模板、抽调人员跟班学习等方式,规范案件查办操作,促进业务理论与实践操作双提升互促进。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加强和改进案件审理工作,当好案件审理质量守门员,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五河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