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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五河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时间:2021-03-02 17:26    来源:五河县纪检监察网  

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全面开创美好五河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在中共五河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222日)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五河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部署,回顾总结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刚才,县委书记金胜庆同志作了讲话,对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和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推进我县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新的部署和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为重大任务,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努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创美好五河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1. 突出政治建设,始终把“两个维护”摆在首位

    强化理论学习。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先后20余次召开纪委常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机关支部集体学习会,持续跟进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市纪委全会决策部署,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深化政治监督。出台具体化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工作举措,加强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打好“三大攻坚战”、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等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坚持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作为党内要件来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制止餐饮浪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冒名顶替上大学等加强监督执纪执法。集中开展人防系统腐败专项治理工作,梳理存疑问题线索46条,督促县人防办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77.12万元。监督推动房地产领域遗留“难办证”专项整治,完成所有问题小区大证办理,办理小证5584套,办证率77.8%

坚持既督又战。2020年春节,面对严峻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快速反应,及时投入疫情防控战斗,安排20余名志愿者配合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印发《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聚集聚会聚餐的紧急通知》,督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成立4个督导组,聚焦疫情防控关键环节,深入住宅小区、商超、药房、医院、农贸市场、高速路口等疫情防控点开展督查200余次,发现问题45个,全部督促整改到位。聚焦企业复工复产开展监督,先后10余次深入华芳纺织、恒源技研等规上企业进行调研督导,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对国务院办公厅、省、市交办的136件举报投诉办理情况进行再督导,严肃查处疫情防控履职不力等问题8起,党纪处分4人,第一种形态处置4人。小圩镇原副镇长魏立虎不积极参加疫情防控工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免职处理。防汛工作开展以来,派出4个督查组,坚持每天对淮干流域7个乡镇、53个村(居)、38家县直包保单位落实防汛责任情况进行多轮督查。针对督查中发现防汛脱岗等问题,及时对县电信公司等7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履行防汛职责。聚焦灾后救助帮扶监督,发现补贴发放不及时等问题7个,督促及时发放扶贫公益性岗位补贴67.5万元。

  1. 决战脱贫攻坚,深挖涉黑涉恶“保护伞”

    护航脱贫攻坚胜利收官。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印发《五河县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全年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55件,党纪政务处分18人,第一种形态处置26人。双忠庙镇三周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高学才因侵占五保补贴、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扎实推进扶贫领域“两项目两资金”专项检查,成立4个工作组对危房改造、“四好农村路”建设以及社会兜底保障救助资金、扶贫专项资金和各种涉农补贴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交叉互查,督促整改问题44个,党纪处分7人,组织处理2人,追缴资金8.83万元。狠抓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照反馈省纪委的共性问题,举一反三,梳理7个具体问题,细化整改措施30条,狠抓整改落实。截至去年5月底,县纪委监委牵头的7项整改任务已全部整改完成。

    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继续做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问题以及“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六清”行动,严格落实“一案三查”要求,深挖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及腐败问题,排查梳理各类反映问题线索168件。截至目前,办结165件,党纪政务处分69人(其中1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一种形态处置39人。

  2. 深化作风建设,持续强化党风政风建设力度

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全年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0 起,处理14人。印发警示教育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全县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动员部署会,突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结合我县高峰、郭韶军违纪违法反面典型案例,编印《典型案例警示录》300余份。积极做好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协助县委对16名市管干部,33名县管干部开展党内政治监督谈话,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开展滥发津补贴、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专项整治,成立2个联合检查组,先后对县交通局等12家单位进行抽查,发现工作餐管理不严格等问题13个,第一种形态处置3人。紧盯关键时间节点,深入开展作风建设督查活动,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全程参与作风建设督查。2020年,开展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定点停放等明查暗访活动30余次,印发作风建设督查通报4期,给予诫勉谈话8人、批评教育1人、书面检查2人、警示谈话2人、谈话提醒2人。聚焦“六稳”“六保”精准跟进监督,成立7个督查组,开展督导检查30余次,督促整改公益岗位人岗不匹配等问题20个。

严格落实备案审批制度。2020年,接受公务招待备案4349起,纠正不合规公务接待28起。严把外出学习关,对无实质性学习内容的非上级主管单位组织的外出活动,一律不予签批,审核外出学习培训备案74批次,审核未通过3批次。接受科级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备案42起,10余次电话提醒严禁大操大办。

(四)强化成果运用,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有序推进巡察全覆盖。统筹安排常规巡察、深化专项巡察及巡察“回头看”,组织开展了十三届县委第七轮、第八轮、第九轮及对城关镇专项巡察,共巡察单位66家,发现问题1066个,问题线索9个,提前实现十三届县委巡察全覆盖。针对巡察发现县司法局公车管理混乱等问题,及时对县司法局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出台《五河县巡察干部锻炼培养办法》,建立完善巡后评估、巡察工作人员鉴定以及巡察问题底稿留存制度,确保巡察反馈问题、移交问题线索精准度,让巡察成果经得起历史、时间和人民的检验。

做实“后半篇文章”。坚持将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重要行动,县委第七轮、第八轮巡察反馈问题642个,整改完成611个,整改完成率95.17%,追责问责47人,出台完善制度174项,挽回经济损失393.86万元。坚决落实十一届市委第九轮巡察整改要求,针对市委巡察反馈县法院截留诉讼费退费问题,责令县法院将应退未退诉讼退费103万元,退还原诉讼当事人,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五)做实做细监督,推动“两个责任”一体履行

压紧压实“两个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及县委主体责任清单,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协助县委开好县委常委会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强化党风廉政考核,对1家单位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实施“一票否决”。认真做好2019年度乡镇和县直部门党委(党组)抓党的建设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对14名乡镇党委书记和44名县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述职报告进行审核把关,跟进督促整改。坚持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2020年,问责失职失责党员干部41人,党纪政务处分16人,第一种形态处置25人。针对县职业技术学校空挂学籍、违规发放毕业证书问题,党纪政务处分5人、第一种形态问责8人。把好廉政审核关,为1100余人次评先评优、干部任免、职级并行出具廉政意见,对1名党员领导干部职务职级晋升予以暂缓晋升处理。

    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做到纪法情理融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2020年,全县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99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教育处理人数349人次,占比87.47%;第三种形态纪律重处分21人次,占比5.26%;第四种形态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行为立案审查29人次,占比7.27%,推动“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充分体现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1. 保持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

    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营造海晏河清的良好政治生态。2020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517件,立案审查171件(含留置审查4件),党纪政务处分154人,处理乡科级干部10人,收缴违纪款526.98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高效处置中央第五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立案审查9人。严肃查处县住建系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先后将五河县建筑有限公司原经理曹军、副经理张秀丽、原现金会计杨海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增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加大省市纪委指定管辖案件办理力度,对蚌医一附院药剂科主任石庆平、蚌埠交通房地产公司总经理骆桂春采取留置审查措施,收缴违纪违法所得389.91万元,并将上述2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注重挖掘个案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23份,督促堵塞制度漏洞。

    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协助市纪委拍摄头铺镇官桥村村干部合伙侵占电力工程青苗补偿款专题警示片,在市电视台《廉洁珠城》栏目播出。向上级纪委报送纪检监察信息190余篇,被省市纪委网站、安徽日报、蚌埠日报、省市纪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采用170余篇。结合身边典型案例撰写剖析材料,10余篇刊登在省市纪委网站“以案警示”栏目。积极开展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协助市纪委处置舆情专报10期,报送网络舆情信息1000余条,被省、市纪委采用100余条。

  2. 强化自身建设,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

    深化纪检体制改革。继续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完成向14个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配备派出乡镇监察办公室主任14人,赋予部分监察权限,实现监察监督全覆盖。出台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强化对派驻机构的管理监督,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配优配强全县各村(居)纪检委员,充分发挥“前哨”作用,加强对镇村干部的日常监督,打通了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加强全员培训工作。组织委机关、派驻纪检组干部集中观看省纪委视频讲堂20余次。举办“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专题培训班”,全县9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为期2天的集中脱产培训。创新方式方法,实战化教学,分批抽调9名年轻纪检干部参与中纪委、省市纪委办案,抽调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10余名纪检干部到委机关跟班学习,通过以战代训方式,有力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强化警示教育力度。召开支部集体学习会议,组织学习优秀纪检监察干部李夏、朱建波先进事迹,引导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以担当作为,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严查违纪违法纪检干部,坚决清理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开展“三对标三反省”作风整顿警示教育月活动,召开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教育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以纪检干部违纪违法案例为镜鉴,对照自身,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过去的一年,是全县人民逆风破浪的奋斗之年,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砥砺前行的奋进之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干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实践行“两个维护”,主动作为、细化监督,持续压实疫情、汛情防控责任,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建设,反腐败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和发展。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数党员干部政治敏锐性不强,面对疫情、汛情防控严峻形势,缺乏挺身而出、冲锋在前的精神;个别党员领导干部法纪意识淡薄,面对正风反腐高压态势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后仍然不思改、不知止,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个别县直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执行不严,违反中央八项精神问题仍有发生;村级“一把手”违纪多发,村内监督乏力,虚报冒领、坐收坐支、侵吞挪用等行为时有发生,个别村甚至出现“抱团”违纪被“一锅端”现象,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对中华民族影响深远、意义极为重大。2021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监督体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打造水韵独具最美皖北水乡,全面开创美好五河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1. 突出政治建设,全力保障开好局起好步

    全面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聚焦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任务、抓好“六稳六保”、常态化疫情防控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开展政治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凝心聚力,干事创业,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全力保障县委县政府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执行到位,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严明换届纪律。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受理、优先办理,持续聚焦“十个严禁”,全程跟进、铁腕执纪,对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落实澄清工作机制,对受到不实举报的不影响提名使用,造成不良影响的及时予以澄清,对恶意举报和诬告陷害行为予以严肃处理,坚决维护换届纪律权威,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氛围。

(二)坚持“严”字主基调,推进反腐败工作标本兼治

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把反腐败斗争贯穿于现代化建设全过程,聚焦“十四五”规划中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金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振兴、政法系统等领域中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不思改、不知止行为不断提升审查调查信息化水平,提升案件质量、强化办案效果。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积极做好追逃防逃工作。

着力深化标本兼治。坚持把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强化经常性纪律教育,切实从反面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精准运用好“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第二种形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不断提高执纪监督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防止出现适用不当、尺度不准、畸轻畸重现象。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精准运用纪检监察建议,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堵塞管理漏洞。加大信息宣传、案件剖析曝光力度,充分展示反腐败斗争成效,传播廉政理念,弘扬清风正气。

(三)整治“四风”顽疾,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把监督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重要任务,加大作风建设督查力度,严查公务接待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特别是各种隐形变异的公款送礼和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问题,聚焦国家法定节假日等重要节点,强化明查暗访,严查顶风违纪行为,持续释放越往后惩处越严的信号。深入开展整治“四风”问题调研,加强对“四风”发生情况的分析研判,在巩固拓展深化上下功夫。督促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管好家属子女,严格家风家教。

一体推进中央巡视整改和警示教育。坚持将中央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高质量查办中央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压紧压实各部门巡视整改责任,强化跟踪督办,确保巡视整改取得实效。协助县委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坚持以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以整治住建系统腐败等问题为切入点,以太和县医疗机构骗保问题为镜鉴,突出“四看四促”,锲而不舍深化作风建设,毫不妥协靶向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四)站稳人民立场,奋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加强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完善“小微权力”清单,强化对“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问题,坚决惩治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督促基层党组织发挥监督作用,推动基层干部廉洁公平公正,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强化对巩固“四个不摘”扶贫政策成果的监督,保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民生工程、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严惩涉黑涉恶“保护伞”。巩固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成果,对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关系网”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拓宽问题线索举报渠道,会同政法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双向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健全“打伞破网”长效机制,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五)深化专项整治,努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开展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畅通社会各界尤其是外来投资者反映问题渠道,梳理损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线索,坚决整治党员干部执行政策不坚定不坚决、履行职责不担当不作为、服务企业不上心、执法用权不规范不廉洁等行为,严肃查处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在重点项目推进、涉企政策落实等方面突出问题,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激发干部担当作为。督促各级各部门大力营造担当为要、实干为本、发展为重、奋斗为荣的浓厚氛围,着力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政商关系。精准把握政策界限,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宽容干部在干事创新中的失误错误,为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给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的干部吃下定心丸,积极营造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合理容错的良好工作氛围。出台保护企业发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工作举措,鼓励党员干部重商、亲商、安商、护商。牢固树立查出问题、严格执纪是成绩,查否问题、还干部清白也是成绩的理念,及时通过适当方式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六)深化政治巡察,努力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精神,把发现问题作为生命线,把推动工作解决问题作为落脚点,确保政治巡察的权威性、震慑力、推动力。统筹安排常规巡察,深化专项巡察及巡察“回头看”。全面总结十三届县委巡察工作经验做法,统筹谋划十四届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出台十四届县委巡察全覆盖方案。组织开展新一届县委第一轮巡察。

强化监督成果运用。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持续传导压力、激发动力。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精准发现问题、透彻分析问题。压实整改主体责任,适时开展巡察“回头看”,加强巡察成果综合运用,扎实推动问题整改,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对敷衍了事、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要严肃问责。全面梳理十三届县委以来,巡察反馈整改情况和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探索建立整改促进机制、评估机制,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办理质效。

(七)履行第一职责,不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聚焦“关键少数”开展监督。压紧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继续加强和改进同级监督,加强“关键少数”监督等制度规定的落实,落实政治监督谈话规范化、常态化机制,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集中开展暖心回访活动,唤醒受处分人员的初心和信心,推动受处分人员教育关怀工作具体化、常态化,让党员干部切身感受到监督在眼前,关爱在身边。

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坚持将监督工作融入日常、做在经常,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综合运用谈话函询、专项监督检查、参加民主生活会、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让干部感受到监督、习惯被监督。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

(八)强化监督约束,努力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强化政治理论武装。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贯通起来,同回顾总结纪检监察工作光辉历程、宝贵经验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不断增强政治意识、保持政治定力、把握政治方向,承担政治责任、提高政治能力,切实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

着力提升业务能力。加大纪检监察干部选拔调配、轮岗交流和新入职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推动以干代训、实战练兵,着力提升纪检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做实关爱举措,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监督作用。

坚决防止“灯下黑”。“正人先正己,执纪者必先守纪”。县纪委监委机关领导班子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做到政治过硬、思想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纪律过硬、廉洁过硬。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肃查处打听案情、干扰办案等违规违纪问题。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谋取私利,持续整治“灯下黑”,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开启新征程,扬帆已出发。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勠力同心、锐意进取,以坚如磐石的信心、只争朝夕的劲头、坚韧不拔的毅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为隆重庆祝建党100周年,加快建设水韵独具最美皖北水乡、全面开创美好五河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