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ytemplate/tpl340322/images/banner1.jpg||
/zytemplate/tpl340322/images/banner1.jpg||
/zytemplate/tpl340322/images/banner1.jpg||
/zytemplate/tpl340322/images/banner1.jpg||
/zytemplate/tpl340322/images/banner1.jpg||

中共五河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时间:2020-07-18 10:23    来源:五河县纪检监察网  

 

牢记使命勇担当 不忘初心再出发

奋力谱写全面从严治党五河新篇章

 

——在中共五河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219日)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五河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的部署,回顾总结我县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研究部署2019年工作任务。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全面履行职责的起步之年。一年来,县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 “四个服从”“两个维护”,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忠诚担当尽责的坚决态度,有力推动全县政治生活气象更新、政治生态持续优化。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忠诚履行党章和监察法赋予的神圣职责,聚焦主责主业,扎实积极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显著成效。

(一)严格履行政治监督责任,确保全县党员干部绝对做到“两个维护”

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和县党代会精神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问题,2018年,22名党员干部因对抗组织审查等问题被给予党纪处分。县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原庭长沈建,因对抗组织审查,违反政治纪律等问题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把好廉洁关口,对任前干部廉政鉴定92人次,评比表彰、出国境、出席上级会议或其他事项出具廉政鉴定1272人次;对村居“两委”干部初步人选廉政审核61862人次。加强对村居“两委”换届风气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3起,党纪政务处分3人。其中,申集镇莫圩村支部书记候选人阮居报利用为群众服务之机吃拿卡要,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取消候选人资格。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脱贫攻坚、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对履职不力的125名领导干部实施追责问责

(二)强化从严治党责任担当,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压紧压实

县委多次召开县委书记办公会、县委常委会,对全面从严治党进行专题部署。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经济工作同等权重纳入全县综合绩效考核。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警示约谈等制度,对乡镇、县直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开展经常性约谈,持续传导压力。开展县管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工作,督促各级党组织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严格执行党内问责条例,持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因党管意识形态意识不强、意识形态主战场建设与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基层组织生活不规范、部分党员意识缺失,执行选人用人相关规定不严等问题,县卫计委等单位28人被严肃问责。

(三)率先完成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为全省改革实施提供经验借鉴

五河县监察委员会作为全省首家县级监委挂牌成立后,完整受理并科学处置了县人民检察院移交的146件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开展集中培训3场次,推进人员、机构、业务和感情全面融合,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改革后监察对象增加9877人,提升40.7%。将派驻纪检组更名为派驻纪检监察组,重新设置派驻纪检监察组13个,其中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10个,单独派驻纪检监察组3个,派驻机构较改革前精简29.2%,实现对全县58家党和国家机关监督全覆盖,监督“探头”作用明显增强。

全面履行监察职能职责,相继制定程序类监察文书36种,措施类监察文书56种,用足用好12种监察措施,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县监委成立以来,对5名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县晶源水务有限公司(国企)原总经理徐文田等人被移送司法机关,法纪衔接收到良好效果。县监委成立以来,各项改革任务得到全面落实,制度优势正在向治理效能转化,查处的县卫计委医政科原科长钟兰喜案系全省首例监委移送司法机关判决的案件,县晶源水务有限公司财务科原科长王晓春违纪违法案系全省适用《国家监察法》办理留置的第一案。

(四)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得到巩固

县监察委员会成立后,我们发挥体制机制方面的新优势,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2018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处置问题线索469件,立案19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1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人,收缴违纪所得598.48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400余万元。新集镇原党委委员马永安贪占供电线路改造工程办公经费,申集镇朱圩村原文书、会计朱明利用职务之便,贪占青苗补偿款27万元,两人均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8年全年处置问题线索数及案件查办数分别同比下降5.44%28.67%,近年来首次实现下降,全县政治生态呈现逐步好转趋势

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责,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委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6次工作推进会,专题调度扫黑除恶案件查办,排查涉黑涉恶线索11条。结合县委第四轮巡察部署,对新集、头铺、双忠庙3个乡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零容忍”。

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28起,党纪政务处分28人,教育警戒处理45人。快查快结中央巡视组交办的4起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党纪政务处分5人,追缴扶贫资金5万余元。双忠庙镇岳庙村原党总支书记岳从兵违反群众纪律,在办理低保中优亲厚友,结合其它问题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严肃查处重点岗位人员违纪行为,县卫计委办公室借调人员朱成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县税务局税务专管员王尔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索要管理和服务对象财务,且在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降级处分并调整工作岗位。

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强化信访举报转送件办理情况的跟踪督查。强化纪律审查安全,开展安全演练和培训活动,出台6项制度,落实整改4处安全隐患。加强案件审理工作,严把案件质量关。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

(五)综合运用 “四种形态”,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发展

坚持挺纪在前,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以“四种形态”为抓手,使党纪立起来严起来并执行到位,实现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全年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9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72人次、占比54.62%,第二种形态174人次、占比34.94%,第三种形态30人次、占比6.02%,第四种形态22人次、占比4.42%,逐步推动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探索建立澄清保护机制,分清诬告、错告和正常举报,对查否的问题及时澄清事实、消除负面影响,对恶意中伤诬陷他人、干扰改革创新或持续无理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查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在全县通报澄清1起恶意诬告案件,6人因诬告陷害他人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此举旨在帮助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卸下思想包袱、消除顾虑,激发全县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形成鼓励担当作为、崇尚实干的良好风尚。

(六)坚持正风肃纪,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实施细则,继续深入整治“四风”问题,创新“四风”督察方式,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参与督察,采取月度督察与节假日督察相结合方式,狠刹不正之风。全年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交叉互检等形式开展监督检查36次,把顶风违纪行为作为执纪审查重点,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8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9人,全部予以通报曝光。除转发上级纪委通报外,本委印发典型案例通报7期,涉及18人。申集镇人大主席霍正彪、申集镇副镇长王明柱值夜班期间饮酒,被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党内警告处分。严肃查处县财政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安排公务接待问题。

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下更大功夫。深入推进“三查三问”,严肃整治庸懒散漫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安徽元通采暖有限公司搬离事件中经开区管委会等有关单位6名责任人被问责。

严格落实公务备案制度。抓好公务接待备案审核工作,纠正不合规公务接待32起,把好外出学习培训关,核销外出学习培训6批次。受理科级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备案48起,对大操大办提出警示13次。

(七)抓好巡视巡察问题整改,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

认真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工作。针对省委巡视指出的“部分整改事项责任人问责不到位”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0人,运用第一种形态问责53人,责令7家单位党委(党组)班子作出书面检查,予以通报批评。抓好市委脱贫攻坚和医疗卫生领域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问责152人,整改问题188个,挽回经济损失99.65万元。为防止问题反弹、堵塞漏洞,完善制定相关制度30项。

2018年,县委巡察机构共组织开展四轮巡察,对26家单位进行了常规巡察及“回头看”,对扶贫领域、基层医疗卫生领域开展了专项巡察,巡察发现问题756个,已全部整改到位。移交问题线索35件,已全部办结。追责问责56人次,挽回经济损失24.36万元。

(八)强化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遵规守法自律意识

县纪委监委牵头在全县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了以鲁炜案、“陈、杨、周”案、“周、巫、宋、刘”案,特别是我县“孙、钱、邸、杨、曹”等典型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的“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全县各级党组织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讲党课、专题辅导报告、重温入党誓词、观看警示教育片各类活动361场次,服务群众实践活动1500余人次。坚持以整风精神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问题2700多个,同步做好整改落实。专题警示教育期间,县纪委监委选取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编印发放警示教育读本2000册,并指定7家案发单位做好以案促改、整肃立规工作。

2018年,在全市各级法院公开审理五河县有关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时,县纪委监委根据案件性质、违法犯罪类型,分类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参加了11场庭审的现场旁听,600余党员干部在法庭审判现场接受了真真切切的警示教育。特别是五河县人民法院庭审申集镇朱圩村原文书、会计朱明贪污、挪用公款案时,全县199个行政村200余名村干部到法庭旁听,对增进基层村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起到了良好效果。

积极推进“安徽省党纪法规教育平台”的普及工作,78家单位的1584名党员干部完成了注册,并100%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测试,广大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

(九)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牢固树立“打铁必须自身硬”的理念,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强化自身建设。出台《县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试行)》《县纪委书记办公会议事规则(试行)》《县纪委常委会干部任用投票表决办法(试行)》。开展纪检监察系统“灯下黑”专项整治工作,整改3个方面16条问题。开展执纪审查规范专项检查,整改执纪审查4个方面13条问题。召开纪检监察系统述职测评大会,乡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接受述责述廉,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结合市纪委原副书记赵明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警示教育,120余名纪检干部进行了对照检查,上交学习心得体会。

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业务技能全员集中轮训。严明政治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坚持刀刃向内,严格执行打听案情记录在案制度,坚决防止“灯下黑”。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的认识到,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少数基层党组织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压力传导不够,有的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意识不强。二是个别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依然存在,出现隐形变异新动向,作风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性好转。三是一些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党员干部纪律松弛、心存侥幸,不汲取身边典型案例警示意义,不收敛不收手等问题依然存在。政法系统、卫计系统、教育系统腐败问题高发多发,扶贫领域、民生领域等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四是有的党员干部担当意识不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五是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还不相适应,等等。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努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市纪委全会对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紧跟时代发展,忠诚履行使命、勇于担当尽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再创佳绩,努力谱写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一要立足职责定位,积极服务发展大局。全面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谋划纪检监察工作,坚持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职能部门担责作为。落实亲清政商关系,为正常交往划定“安全区”,给公职人员戴上“紧箍咒”,让企业经营吃下“定心丸”。从严查处政商交往、服务企业中的违纪违法问题,既要查清问题、惩治腐败,也要注意办案方式,保障企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二要坚持严管厚爱,大力促进干事创业。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用好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止干部犯错误。在强化严管的同时,要切实落实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创新、宽容失误,正确把握干部失误的性质和影响,保护干部真正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特别需要强调的是,纪检监察机关宽容的对象是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中的失误和客观轻微过错行为,对主观恶意违纪、逃避责任担当的,依旧要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任何人不得以容错纠错为幌子,逃避应该受到的责任追究。同时,我们将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保护党员合法权利,该澄清的及时澄清、该正名的公开正名,为干部加油鼓劲、撑腰壮胆。要加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跟踪回访,及时了解干部思想工作情况,对受到轻处分的干部,只要汲取教训、及时改正、表现良好,处分期满后要以适当形式向组织部门提出使用建议,促进“有错干部”转化为“有为干部”。

三要树立正确导向,精准把握问责尺度。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做到精准问责。在扶贫领域问责工作中,严格执行省纪委“6个精准”的要求,是什么问题就是什么问题,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防止问责简单化、“问下不问上”,防止“一问错就问责、一问责就动纪”,防止“以言代纪、以言代法”。严格落实扶贫领域问责案件“乡案县审市备案”制度,对问责案件严格复核。

四要深化标本兼治,努力堵塞制度漏洞。正确处理纠错与预防、治标与治本的关系,既要在监督管理中坚持“常、“长”二字,对腐败行为半步不退、对“四风”问题寸步不让,有力削减存量,也要夯实加强教育、健全制度,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有效遏制增量,推动我县党风廉政制度建设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

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纪检监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成果,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反腐败体制机制,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更高质量发展,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为加快建设水韵独具最美皖北水乡,开创新时代美好五河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一)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依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纪检监察职能精准覆盖到位,实现监察对象全覆盖。认真贯彻落实《监察法》,把纪委监督与监委监督有机贯通起来,推动执纪与执法的有效衔接,保障全体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受到约束和监管。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防范和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和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认真参加“新时代新担当”大讨论活动,在紧盯党员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同时,督促重点部门、中心环节、关键岗位的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锻炼。

坚决维护和净化政治生态。要整体把握政治生态状况,协助县委有针对性地、与时俱进地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侮辱诽谤陷害他人者,假借组织力量达到个人不良目的者都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将选人用人情况作为监督重点,严把选人用人廉洁关。

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用好问责这个利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的,要坚决予以问责。

(三)落实落细常态化监督,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拓展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对照10种新表现,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对把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只当口号不抓落实、贯彻上级精神只见表态不见行动的坚决问责,对“四风”问题多发的部门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带头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规定,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进一步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营造政商交往“亲”“清”的良好氛围。

(四)彰显巡察利剑作用,推动问题的整改和解决

统筹安排好2019年度巡察工作。积极发挥常规巡察全面了解、循序渐进的优势;充分挖掘专项巡察机动灵活、精准发力的潜能。推动巡察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着力发现并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巡察期间发现的需要立即查办的线索和整改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建立“绿色通道”优先处置。强化全面整改,严格落实反馈、签收、报告、公开等制度。强化督办问责,对重点问题立项督查;对敷衍了事、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严肃问责。

(五)持续抓好纪律建设,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坚持把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强化经常性纪律教育,要坚决摒弃“看戏”心态,切实从反面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不断提升自身免疫力。督促各级党组织更好履行主体责任,全面、充分、准确运用“第一种形态”。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执纪监督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运用“四种形态”规范化水平,防止出现适用不当、尺度不准、畸轻畸重现象。被谈话函询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对敷衍塞责、欺瞒组织、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特别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重失职失责被问责的干部,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被处理后坚持公开通报曝光。

(六)坚决减存量遏增量,继续巩固发展反腐败压倒性胜利

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不断提升审查调查信息化水平,提升案件质量、优化案件结构、强化办案效果。要把握政策界限,通过合理容错、及时纠错、澄清保护,消除干部思想顾虑,鼓励党员干部积极作为,对符合容错情形的干部要客观评价、宽容理解,以实际行动关心关爱党员干部。

(七)维护群众利益,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加大基层“蝇贪”查处力度。要把重点关注关键领导干部的“少数”向关注重要岗位的“大多数”转变,把严肃查处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腐败行为作为重中之重,严厉惩治民生资金、“三资”管理、扶贫开发、征地拆迁、工程建设以及各类惠民政策落实等领域的“蝇贪”和“微腐败”问题。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会同政法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双向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坚决查处涉黑“保护伞”,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认真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安徽省反馈意见整改要求,强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弄虚作假和在扶贫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行为,对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时办结。

(八)强化自身建设,打造纪检监察机关铁军

打铁必须自身硬,要加强自身建设,领导班子要率先垂范,带头做到政治过硬、思想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纪律过硬、廉洁过硬。要抓紧建立完善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执法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干部选用等权力制约机制,主动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要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格执行办案说情登记制度,严肃查处打听案情、干扰办案、充当“掮客”等违规违纪问题,防止“灯下黑”。要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勇气和“零容忍”的坚定态度,坚决惩处有案不立、该查不查、大事化小、以权谋私等问题,用铁的纪律纯洁队伍。要关心、爱护、支持执纪执法干部,对造谣、污蔑、打击报复纪检监察干部的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一刻不能放松,丝毫不可懈怠。让我们更加紧密的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动作为,勇于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更大成效,为加快建设水韵独具最美皖北水乡,开创新时代美好五河现代化建设新局面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