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县委派出4个巡察组,于2022年11月21日至2023年1月10日,以“巡审联动”方式对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县城投公司开展巡察;以“背包式”巡察方式对浍南镇党委及所属20个村、东刘集镇党委及所属21个村开展巡察;以“巡审联动”和“背包式”巡察相结合方式对新集镇党委及所属14个村居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巡察对象
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县城投公司、东刘集镇(含所属21个村)、浍南镇(含所属20个村)、新集镇(含所属14个村居)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等。
二、巡察监督重点
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结合被巡察单位基本情况及特点,聚焦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聚焦“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情况,重点监督检查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等。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置联系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各巡察组具体进驻信息如下:
组别 |
巡察对象 |
举报电话 |
电子邮箱 |
来信来访接待地址 |
第一组 |
东刘集镇及所属各村 |
18055282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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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组进驻驻地 |
第二组 |
新集镇及所属 各村 |
1805522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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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组进驻驻地 |
第三组 |
浍南镇及所属 各村 |
1805529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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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组进驻驻地 |
第四组 |
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县城投公司 |
18055292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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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组进驻驻地 |
中共五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