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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2019年第1号)

时间:2019-05-21 18:06    来源:五河县纪检监察网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县委第二巡察组、县委第三巡察组将从2019年5月21日起对2家乡镇和4家县直单位(政法系统)进行常规巡察(含对乡镇纪委进行专项巡察),同时对4个村脱贫攻坚开展“回头看”,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公告如下。

一、  巡察对象:

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人民法院党组、沱湖乡党委,对沱湖乡淮河村、城关镇漴南村脱贫攻坚“回头看”;

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公安局党委、县司法局党组;

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委政法委、大新镇党委,对大新镇韩台村、郭府村脱贫攻坚“回头看”。

二、巡察方式

巡察组采取受理来信来访、听取专题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走访调研、重点了解等方式进行巡察。

三、巡察内容

常规巡察重点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党的政治建设、党的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党的作风建设、党的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方面问题。

“扫黑除恶”巡察重点是查找发生在镇村及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问题;党员干部和其他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

脱贫攻坚巡察重点是查找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民服务环节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吃拿卡要、滥用职权、选择性执法等违纪违规问题;民生资金拨付、使用、分配、监督环节中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四、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意见箱、电子邮箱、举报电话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一)举报电话:0552-5037801,5061713,5055062

(二)意见箱设置地点:巡察期间各单位办公区

(三)电子邮箱:whxcz001@163.com(县委第一巡察组)、whxcz002@163.com(县委第二巡察组)、whxcz003@163.com(县委第三巡察组)。

(四)通信地址:五河县纪委信访室、五河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县委巡察办转县委各巡察组收。

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日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期间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对象上述方面的来信、来电、来访,对收到的其他信访问题,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中共五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