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于2024年4月8日至6月7日对白乳泉街道所辖13个村(社区)、常坟镇及所辖29个村、徐圩乡及所辖14个村、包集镇及所辖28个村、陈集镇及所辖12个村、魏庄镇及所辖12个村开展常规巡察,对兰桥镇及所辖13个村开展“巡审联动”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巡察对象
常坟镇、兰桥镇、徐圩乡、包集镇、陈集镇、魏庄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点岗位负责人,以及上述6个乡镇和白乳泉街道所辖村(社区)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监督重点
本轮巡察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对照党规党纪,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重点检查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突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监督;重点检查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重点检查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突出对领导班子建设、选人用人情况的监督;重点检查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突出对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和整改实效的监督。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意见箱、信访举报二维码,开通举报电话和互联网电子邮箱接受来电、来信、来访。
县委第一巡察组:
(一)巡察对象:白乳泉街道所辖13个村(社区)党组织
1.信访接待窗口:白乳泉街道办事处一楼纪工委办公室;
2.巡察意见箱设置地点:白乳泉街道办事处大门东侧、
白乳泉街道所辖13个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门前;
3.举报电话:15155258517;
4.电子邮箱:15155258517@163.com;
5.通信地址:怀远县禹都大道501号行政办公中心三楼县委第一巡察组(邮编233400)。
(二)巡察对象:兰桥镇党委及所辖13个村党组织
1.信访接待窗口:兰桥镇人民政府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一楼南侧第二间办公室;
2.巡察意见箱设置地点:兰桥镇人民政府信访接待中心大门东侧、兰桥镇所辖13个村党群服务中心门前;
3.举报电话:15155258517;
4.电子邮箱:15155258517@163.com;
5.通信地址:怀远县禹都大道501号行政办公中心三楼县委第一巡察组(邮编233400)。
(三)巡察对象:徐圩乡党委及所辖14个村党组织
1.信访接待窗口:徐圩乡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2.巡察意见箱设置地点:徐圩乡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大门东侧、徐圩乡所辖14个村党群服务中心门前;
3.举报电话:15155258517;
4.电子邮箱:15155258517@163.com;
5.通信地址:怀远县禹都大道501号行政办公中心三楼县委第一巡察组(邮编233400)。
县委第二巡察组:
(一)巡察对象:包集镇党委及所辖28个村党组织
1.信访接待窗口:包集镇为民服务大厅三楼东侧第四间办公室;
2.巡察意见箱设置地点:包集镇人民政府大门东侧、包集镇所辖28个村党群服务中心门前;
3.举报电话:15155259757;
4.电子邮箱:hyxwdexcz@126.com;
5.通信地址:怀远县禹都大道501号行政办公中心三楼县委第二巡察组(邮编233400)。
(二)巡察对象:魏庄镇党委及所辖12个村党组织
1.信访接待窗口:怀远县城市之星宾馆三楼316室;
2.巡察意见箱设置地点:怀远县城市之星宾馆大门东侧、魏庄镇人民政府大门西侧、魏庄镇所辖12个村党群服务中心门前;
3.举报电话:15155259757;
4.电子邮箱:hyxwdexcz@126.com;
5.通信地址:怀远县禹都大道501号行政办公中心三楼县委第二巡察组(邮编233400)。
县委第三巡察组:
(一)巡察对象:常坟镇党委及所辖29个村党组织
1.信访接待窗口:常坟镇人民政府财政所二楼会议室;
2.巡察意见箱设置地点:常坟镇人民政府大门东侧、常坟镇所辖29个村党群服务中心门前;
3.举报电话:15155258302;
4.电子邮箱:15155258302@139.com;
5.通信地址:怀远县禹都大道501号行政办公中心三楼县委第三巡察组(邮编233400)。
(二)巡察对象:陈集镇党委及所辖12个村党组织
1.信访接待窗口:陈集镇人民政府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2.巡察意见箱设置地点:陈集镇人民政府大门北侧、陈集镇所辖12个村党群服务中心门前;
3.举报电话:15155258302;
4.电子邮箱:15155258302@139.com;
5.通信地址:怀远县禹都大道501号行政办公中心三楼县委第三巡察组(邮编233400)。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5月31日。
根据巡察相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微信扫一扫,信访举报一键直达)
中共怀远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