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实现“三个强化” 坚决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时间:2021-09-24 10:27    来源:怀远县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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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怀远县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精准发现问题、扎实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做到“三个强化”。截至目前,县委各轮巡察共反馈问题5764个,移交问题线索471件,移交信访件207件,通过巡察整改和问题线索处置,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6人,建立健全制度240项,挽回经济损失905.43万余元,确保了政治巡察的权威性、震慑力、推动力,有力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在县委第四轮、五轮巡察反馈之后,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及时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集中约谈会议,全面压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的整改责任。县委巡察办统筹指导县委各巡察组做好巡察反馈工作,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和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有关领导等参加反馈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巡察反馈会上就反馈问题和整改工作作表态发言,按照要求开展整改工作。

二是强化成效评估。制定出台《县委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评估办法(试行)》并严格落实,促进整改常态长效,把巡察成果落实、落细、落到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巡察机构既分工负责、又协作配合,共同组织开展了县委各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评估工作,不断加强对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全面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县委“五人小组”、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县委各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评估情况汇报,指导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持续落实整改任务,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是强化成果运用。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县纪委监委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相关纪检监察室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对县委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按照规定程序处置。被巡察党组织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深入分析问题症结原因,着力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共建立健全各类制度240项,构建了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针对巡察中发现的少数被巡察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发放双拥创建奖范围不统一等问题,县委巡察办分别向县财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发放了《巡察建议函》,督促并推动解决共性问题,切实深化运用巡察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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