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怀远县纪委(监委)2021年部门预算

时间:2021-09-18 11:18    来源:怀远县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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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3.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4.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5.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关于2021年单位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8.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9.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共怀远县纪委(监委)是在中共蚌埠市纪委(监委)和中共怀远县委的领导下,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怀远县纪委(监委)2021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委本级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中共怀远县纪委(监委)

行政单位


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

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幸福怀远提供坚强保障。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原则,中共怀远县纪委(监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中共怀远县纪委(监委)2021年收支总预算1141.3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二、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怀远县纪委(监委)2021年度收入预算1141.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41.3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56.27万元,增长5.19%,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收入增加,占收入预算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占收入预算0%;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占收入预算0%;其他收入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占收入预算0%。

三、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怀远县纪委(监委)2021年度支出预算1141.3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56.27万元,增长5.19%,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安排755.36万元,占支出预算66.18%,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386万元,占支出预算33.82%,主要用于审查调查和巡察工作的开展。

四、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怀远县纪委(监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141.36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1141.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41.3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6.2万元,占80.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63万元,占5.57%;医疗卫生支出36.73万元,占3.22%;住房保障支出124.8万元,占10.94%。

五、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怀远县纪委(监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41.36万元,比2020年预算拨款增加56.27万元,增长5.19%,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6.2万元,占80.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63万元,占5.57%;医疗卫生支出36.73万元,占3.22%;住房保障支出124.8万元,占10.94%。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916.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8.95万元,下降2.03%,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安排2.4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15万元,增长6.61%,增长原因主要是遗属补助标准提高。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安排61.21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86万元,下降1.39%,下降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21年预算安排29.6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长1.02万元,增长3.56%,增长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险基数提高。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2021年预算安排7.07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09万元,下降1.26%,下降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安排80.5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长32.59万元,增长67.9%,增长原因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核算基数提高。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21年预算安排44.21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长44.21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2020年此科目没有预算。

六、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怀远县纪委(监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55.3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89.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59.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维修(护)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33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2.16万元、未纳入养老保险发放退休待遇0.26万元、退休人员提租补贴3.91万元。

七、关于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怀远县纪委(监委)2021年度安排项目支出3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86万元。主要包括:纪委监委办案项目、巡察工作全覆盖项目。

八、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中共怀远县纪委(监委)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中共怀远县纪委(监委)2021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中共怀远县纪委(监委)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9.8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等,较2020年预算减少0.36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中共怀远县纪委(监委)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中共怀远县纪委(监委)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涉及项目0个。

(四)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一) 纪检监察办案项目

1、项目概述:为审查调查工作提供坚实的办公设备、交通、通讯、伙食等保障,确保审查调查工作的正常开展,推动有关案件能够及时查处。

2、立项依据:中共怀远县纪委(监委)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对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县管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执纪、问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或提出责任的案件;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依法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3、实施主体:中共怀远县纪委(监委)

4、实施方案:中共怀远县纪委(监委)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 重点查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不断增强震慑遏制作用。

5、实施周期:2021年—2023年。

6、三年支出计划和年度预算安排

(1)三年支出计划。

2021-2023年该项目拟安排936万元,其中,2021年安排336万元,2022年计划安排300万元,2023年计划安排300万元。

(2)年度预算安排。

2021年该项目预算336万元,主要用于审查调查相关设备采购、差旅费等。

7、绩效目标和指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到位,为全面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幸福怀远提供坚强保障。

(二)巡察工作全覆盖项目

1、项目概述: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规范巡察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巡察全覆盖工作。

2、立项依据:中共怀远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对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负责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巡察组日常联络,督促移交事项的办理和有关整改工作;办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县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承担巡察任务。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3、实施主体:怀远县委巡察办。

4、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积极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探索开展巡察工作。同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时有发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任务依然艰巨,巡察监督的“利剑”作用有待进一步彰显。

5、实施周期:2021年—2023年。

6、三年支出计划和年度预算安排。

(1)三年支出计划。

2021-2023年该项目拟安排220万元,其中,2021年安排50万元,2022年计划安排80万元,2023年计划安排90万元。

(2)年度预算安排。

2021年该项目预算50万元,主要用于巡察人员开展巡察工作食宿费、交通费等。

7、绩效目标和指标

县委巡察工作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履行“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始终遵循“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这一方针,将打赢脱贫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农业大棚改建“私家庄园”等农地非农化问题等纳入巡察重点内容,查找“政治偏差”,聚焦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怀远落实落地,有效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和2021-2022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方案的通知》(蚌政办秘[2019]57号)要求,中共怀远县纪委(监委)2021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6万元,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六)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中共怀远县纪委(监委)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更新公务用车2辆,购置费36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2、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3、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附件:中共怀远县纪委(监委)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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