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亢镇淝河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
刘金忠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优亲厚友等两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时间:2020-05-14 09:20    来源:怀远县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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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亢镇淝河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刘金忠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2016年4月,淝河村村民刘某正户以原址重建方式申请危房改造后获批,因其未将原房屋拆除重建,时任村委会委员刘金忠便私自安排刘某才(刘金忠弟弟)户冒用刘某正户名义实施危房改造并向刘某正允诺分给其部分补助。同年11月,在对刘某正户危房改造项目竣工验收时,刘金忠将验收人员带至刘某才户新建房屋进行验收并获得通过。同年12月,刘某正户获得危房改造补助20000元,刘金忠安排刘某正将其中的12000元交给刘某才。结合其他违纪行为,2020年4月,县纪委监委给予刘金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上交国库。

淝河乡刘桥村在低保工作中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2007年6月至2017年7月,刘桥村刘某棠户等15户村民先后申请低保。刘桥村在低保申报和年审工作中,未按规定进行入户调查,对上述15户村民的家庭经济状况等情况未能精准掌握,便由时任村报账员刘言义填写低保申报和年审材料提交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刘化启、刘续平等村干部在民主评议过程中,仅听取包组干部介绍15户村民情况,即通过评议并上报淝河乡人民政府审核后获批。2015年5月至2018午7月,上述15户低保待遇相继被取消。结合其他违纪行为,2020年4月,县纪委监委分别给予刘化启、刘言义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刘续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上交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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