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实履职尽责  主动担当作为
全面拓展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
——在中共怀远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时间:2019-02-21 15:12    来源:怀远县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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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怀远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十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十一届市纪委四次全会以及十三届县委十次全会的部署,回顾总结我县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研究部署2019年任务。刚才,县委书记汪若怀同志作了讲话,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及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推动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做出了安排和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县委带领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上率下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管党治党和政治生态展现风清气正的新气象。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净化优化政治生态

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力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定出台了《怀远县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及四项配套制度,着力构建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联合联动的责任体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开展“三查三问”,严肃查处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自行其是肆意妄为、做选择打折扣等问题,215人因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环境保护等工作不力受到问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对2017年6名受到警示谈话和诫勉谈话未在民主生活会上如实说明情况的科级干部,责令其在“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民主生活会上对受到警示谈话和诫勉谈话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严格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到位,县纪委书记分别约谈了排名靠后的4家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严格考核结果运用,制定出台了《怀远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运用暂行办法》,对6种情形将严格实施“一票否决”。

(二)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扎实推进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全力履行“施工队长”职责,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多次组织召开有关会议安排部署,并在办公场所、经费保障等方面予以充分支持;县纪委切实抓好机构设置、线索移交、监察对象统计等工作,做到了对公职人员的监察监督全覆盖。全面融合人员、职能和工作,将转隶人员与县纪委原有人员交叉混合编成,开展专题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站位,实现业务上取长补短,思想上深度融合,工作上形成合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制定了《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办法(试行)》《怀远县纪委监委立案案件定期督办制度》《怀远县纪委监委常用文书》等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工作程序。积极探索运用12种调查措施开展监察调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巩固派驻机构改革成果,进一步理顺关系、理清职责,督促指导派驻机构发挥“探头”作用,强化派的权威、驻的优势,不断做细做实监督工作。

(三)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切实做到上下联动

建立健全巡察工作制度,制定出台了《中共怀远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修订版)》《十三届县委巡察工作全覆盖方案(修订版)》《中共怀远县委2018年巡察工作要点》《中共怀远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巡察工作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组织开展十三届县委第三轮、第四轮、第五轮巡察工作,对32家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6家单位就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专项巡察,对1家单位开展“机动式”巡察,并做好问题线索办理和反馈意见整改的督办工作。深化巡视巡察省市县三级联动,积极支持、全力配合做好省委第八巡视组对怀远县巡视工作、省市县三级联动对怀远县脱贫攻坚领域和医疗卫生领域专项巡察工作,助力巡视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遏制腐败。扎实做好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办理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全力做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制定《省委第八巡视组专项巡视怀远县纪委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逐条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形成了整改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截至目前,4个方面12项20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9个,基本完成整改1个,追责问责12人,建立健全规章制度43项。针对市委巡察反馈的意见,督促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并按时间节点督促整改。定期召开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确保巡视巡察成果落地生根。

(四)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充分履行监督教育职责 

始终把监督职责摆在首位,扎实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制定印发了《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操作指引》,运用“四种形态”处理864人(次),其中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比38.9%、46.9%、9.5%、4.7%,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保护改革、激励干事、宽容失误的氛围正在形成。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对涉及166家单位、1730人(次)评先评优事项、154名干部拟任人选以及2607名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人选进行了廉政审查,并及时回复相关单位。进一步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制定印发了《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警示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定向开展党风廉政专题警示教育的实施意见》。创新警示教育方式方法,改版升级怀远纪检监察网,充分发挥网络宣传主阵地作用;组织全县18个乡镇正科级领导干部配偶赴蚌埠监狱开展警示教育并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46份;甄选2017年以来全县查处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汇编成册,发放至全县各单位和361个村和社区;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头在乡镇和县直单位开展党风党纪主题宣讲10场(次),1100余人受到警示教育;25家单位以本单位发生的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在本单位本系统开展了定向警示教育。深入开展“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抓好学习教育、集中研讨、对照检查、整改落实等环节,编印、发放警示教育读本1050本,各级党组织共组织党课141场(次)、专题辅导报告77场(次)、780余名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参观瞻仰199场(次),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忠诚意识、严守纪律规矩、树立良好政德。充分发挥宣传舆论引导作用,努力营造反腐倡廉良好舆论环境,宣传信息工作在全市各县区名列前茅。

(五)持续深化标本兼治,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2018年共受理信访举报1483件(次),立案46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38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收缴涉案资金429.98万元。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医疗卫生领域县人民医院原院长陈文化,扶贫领域淝河乡河嘴村原村委会委员报账员唐奎俊、原荆芡乡猴洞村报账员梅永胜等人违纪违法案件。注重动态分析研判,督促党委(党组)有针对性地、与时俱进地加强政治生态建设,推动以案促改、举一反三,下发67份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推动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制度10项。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做到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关怀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督促相关党委(党组)对173名受处分人员开展教育关怀工作,教育帮助他们放下思想包袱,唤醒责任意识,积极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组织召开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2次,专题会议12次,切实形成反腐败工作强大合力。始终把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摆在首位,制定出台了《怀远县纪委监委机关固定谈话场所管理办法(试行)》《怀远县纪委监委机关固定谈话场所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怀远县纪检监察机关核查审查调查工作纪律规定》等制度规章,围绕“走读式”谈话、人员管理、制度规定执行等方面对审查调查工作进行了细化、量化,牢牢守住审查调查安全底线。

(六)坚持不懈改作风树新风,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县相关规定要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5件,43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通报相关典型案例5批13起32人(次)。

扎实开展公务用车集中整治工作,收缴加油卡、ETC卡34张、违规资金54万余元,给予处分2人,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34人,责令4家单位及75人作出书面检查。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结合市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核查组交办及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办理工作,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及时印发《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2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共梳理排查18条问题线索,已办结5件,其中因涉恶问题开除党籍1人、因涉恶“保护伞”问题开除党籍1人,移交其他单位办理4件,正在办理9件。

(七)践行忠诚干净担当,打造过硬纪检监察铁军

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制定印发《关于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及《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简明知识手册》,通过专题培训、纪检监察大讲堂、参与执纪审查、跟班学习等方式,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水平。按照1+4工作法要求,全程纪实“三会一课”等5+X党组织活动,扎实推进委机关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亮明党员光荣身份,发挥先锋示范作用”活动,查摆问题534个、签订承诺书136份,查摆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得到加强。按照市纪委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以赵明伟严重违纪违法案为镜,深入开展剖析研讨,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并严格落实整改,着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拓宽优秀纪检监察干部成长渠道,在市纪委和县委的重视和支持下,1名班子成员被提拔为县处级领导干部,1名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被重用为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1名室主任被提拔为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选配乡镇纪委书记3人,系统内轮岗交流乡镇纪委书记3人。制定出台《关于乡镇纪委和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专职纪检监察干部配备工作的指导口径(试行)》《怀远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公务员年度考核办法》《怀远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双向挂职锻炼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选配内设部室副职及派驻机构副职8人,选派3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跨乡镇异地挂职任乡镇纪委副书记进行锻炼,公开选调11名工作人员充实到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通过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派驻机构公务员10名,督促各乡镇纪委、派驻机构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19名,结合全县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1673个基层党组织配备了纪检委员。制定出台《怀远县纪委监委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规范。坚持刀刃向内,强化执纪者更应守纪意识,严查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违纪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绝不能有差不多了,该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有的单位党委(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紧迫性认识还不够深,领导核心作用弱化,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够坚决、不够到位,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不注重抓早抓小。少数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农村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黑恶”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削减存量、遏制增量的任务艰巨繁重。少数乡镇和单位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时有发生,“四风”反弹回潮的隐患犹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花样翻新。少数乡镇纪委和派驻(出)机构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存在监督缺位、监督越位、监督发散的问题。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时代新任务的要求,把握纪法关系不够到位,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不够顺畅;有的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够精准,特别是在用足用活用好第一种形态上还需加强;个别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严不实,甚至执纪违纪等等。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认真落实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新要求

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市纪委全会对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出了新规划、新部署和新安排,为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自觉运用到工作中去,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牢牢把握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位,始终做到坚守职责不动摇

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要始终把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放在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中去谋划、部署和推进,全面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为党委发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作用提供载体、当好助手。切实聚焦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深化改革开放、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重大战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减税降费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担当尽责、主动作为。大力整治影响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从严从快查处政商交往、服务企业中的违纪违法行为,既要查清问题、惩治腐败,也要注重办案效果,改进工作方式,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最大限度让企业家卸下思想包袱,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二)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始终做到执纪为民不懈怠

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一线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坚决纠正,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鼓励群众参与到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来,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支持开展工作,坚持开门反腐,让群众监督便捷有效,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始终坚持让群众评判,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正风肃纪、反腐惩恶的成效取信于民、赢得民心。

(三)牢牢把握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政治任务,始终做到标本兼治不松劲

标本兼治,是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制胜之道。要正确处理纠正与防范、治标与治本、阶段性与连续性的关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建设。要善用治标的利器,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保持定力、久久为功,对腐败行为半步不退,对“四风”问题寸步不让,始终做到节奏不变、力度不减、成效不降,有力削减存量。要夯实治本的基础,聚力监督,加强教育,健全制度,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有效遏制增量。要通过纪律震慑、制度约束、文化自觉三重维度综合治理,深化标本兼治,不断固本培元,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和社会氛围。

(四)牢牢把握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要求,始终做到执纪执法不偏离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做到精准发现问题、精准把握政策、精准作出处置,真正对党负责、对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对历史负责。尤其在扶贫领域问责工作中,要严格执行省纪委“六个精准”的要求,理清责任主体,把准问责尺度,把问题查清、把根子找准、把板子打实,是什么问题就是什么问题,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坚决防止问责简单化、“问下不问上”,坚决防止一有错就问责、一问责就动纪。严格执行扶贫领域问责案件乡案县审市备案制度。养成对权力的敬畏意识,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牢牢守住纪检监察权力运行的边界,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在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上运行。

三、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到位,为开创新时代美好幸福怀远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一)持之以恒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

强化思想武装、理论武装。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经常对表对标,及时校正偏差,坚定理想信念,忠实履职尽责。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学深悟透上持续发力、在务实戒虚上持续发力、在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充分发挥思想建设正本清源、立根固本、补钙壮骨、凝心铸魂的作用,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明是非、辨真伪、强信仰、固根本,坚守党的初心使命、坚守纪检监察机关的初心使命、坚守个人许党报国的初心使命。

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入系统学、持续跟进学、联系实际学,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意义、历史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以思想的通透强化信念的坚定。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破解难题,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同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结合起来,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结合起来,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以行动的担当诠释忠诚的纯粹。

(二)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打通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最后一公里”。加强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等突出问题。

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大敌,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来审视。按照省委、市委、县委部署,扎实开展以“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为主要内容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和“对标中心找差距、立足自身勇担当”为主要内容的新时代新担当大讨论活动,紧盯对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等错误表现,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问题,着重解决工作不实问题、在人民群众利益上不维护不作为问题,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加快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履职尽责、担当作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查摆解决本单位、本人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充分发挥“头雁效应”。

(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体系

严格落实“两个为主”要求。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指导,在坚持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组长(纪工委书记)副组长(纪工委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县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基础上,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建立健全查处腐败案件以县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履行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牢牢抓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强化对同级和下级党组织的监督,推动“四责”贯通协同、形成合力。

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监督的全覆盖、有效性,健全和完善监督体系,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按要求推进向乡镇派出监察专员办公室或监察专员,赋予具体职责权限,将监察权向基层延伸,强化对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深化派驻体制机制改革。结合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研究制定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加强对派驻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考核评价,发挥好派驻监督“探头”作用。

(四)做实做细监督首要职责,进一步提升监督实效

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特别是把日常监督做实做细做深,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盯紧关键领域、环节和对象,突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教育管理监督,抓早抓小抓准。把对干部的监督融入日常,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使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党员干部要深刻领悟党组织的良苦用心,切不可把严格管理监督当成逃避责任、消极怠工的借口。

统筹用好监督力量。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督促接受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或检查,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认真执行党纪处分条例,严格依法行使监察权,把握政策界限,健全转化机制。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让容错纠错真正落实落地。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保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建立实施县管干部问题线索直接了结办法,对反映不具体、可查性不强的问题线索直接予以了结,把有限的监督资源集中到关键点、紧要处。

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党风问题,将“严”字长期坚持下去,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县具体规定要求,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盯住,坚持不懈、化风为俗。注意深挖细查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持续整治,防止回潮复燃。深化公务用车集中整治工作,推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

(五)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进一步提高巡察工作质量

继续深化政治巡察。按照“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要求深化政治巡察,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着力发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

创新方式方法。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统筹开展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今年将开展3轮巡察,重点安排对乡镇的常规巡察,并把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巡察监督重点,继续对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其他重点领域开展专项巡察,推进巡察向村和社区党组织延伸全覆盖。建立巡察工作约谈、定期向上一级巡察机构报告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县委巡察办职能。注重把巡察监督与净化政治生态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加强巡察人才库建设,每年选派部分拟提拔或新提拔乡科级干部、后备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参加巡察工作,为巡察工作顺利推进提供组织保障。

强化成果运用。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跟踪了解和督查督办,完善整改约谈、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巡察整改制度。持续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强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对整改不力的地方进行“回头看”,对责任不落实、敷衍塞责,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

(六)有力削减存量遏制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突出查处重点。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

提升审查调查质量和效率。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审查调查工作,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程序关,确保案件质量。严肃纪律处分执行工作,聚焦执行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坚决纠正少数单位执行处分“秘而不宣、拖而不办、办而不严、归而不全”等执行不到位、“打白条”、“打折扣”问题。加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关怀,全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受到轻处分的干部,只要汲取教训、及时改正、表现良好,处分期满后要以适当形式向组织部门提出使用建议,努力促进“有错干部”转变为“有为干部”。坚持一案一总结,深入剖析发案原因,分析研判涉案乡镇及单位的政治生态,推动相关乡镇和单位补齐制度短板,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深入开展以案明纪,发挥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严格落实《关于定向开展党风廉政专题警示教育的实施意见》,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党员干部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重点强化对谈话措施的安全管理,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工作,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报告,既要报告结果也要报告过程。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问题线索移送、技术调查配合等机制。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完善审查调查转换衔接办法,完善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形成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

(七)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获得感

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坚持群众身边问题靠身边党组织解决,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结合中央脱贫攻坚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高度关注影响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以及扶贫工程推进等问题,继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放在突出位置扎实推进,严查“蝇贪”“蚁腐”,坚决惩治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对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要长期抓、抓长期,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严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加强与政法机关协作配合,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主动介入、同步调查,落实联点包案、逐案筛查、内外协作等规定要求,对涉黑涉恶犯罪团伙的处理处罚等记录逐案进行痕迹倒查,并对筛查情况签字背书、以示负责,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对涉黑涉恶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强化震慑和警示作用。

(八)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以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

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纪律部队,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把准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能力,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敢于斗争,建设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县纪委常委会班子要切实发挥表率作用,以常委会建设带动机关党的建设,强化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开展“铭初心铸忠诚,记使命勇担当”教育活动, 教育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始终不忘初心,严守纪律规矩,履行职责使命,勇于担当作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大力弘扬深严细实的工作作风,对党员干部既要约束也要爱护,既要监督也要激励,坚持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一致性,实事求是,全面考量,审慎用权,敢于为担当负责者担当负责。

提升履职尽责能力。不断优化干部结构,激发干部活力,充分发挥各级纪委委员及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作用,强化全面履职尽责的能力。加大干部交流教育培训力度,强化实践锻炼,以参加培训、跟班学习、挂职锻炼等形式,切实提高执行政策水平、执纪执法水平、思想政治工作水平。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创造性地履行党章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实现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的与时俱进,努力在关键领域、薄弱环节有所突破、有所建树。

加强自我监督制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建立实行特约监察员制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严格家风家教,持续开展“砥砺忠诚品质,树立良好家风”家访活动,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对标看齐、忠实履职,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更大成效,为我县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开创新时代美好幸福怀远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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