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从严把好审理关 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1-08-10 15:56    来源:怀远县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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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主要证据不够完整,虽不影响定性,但还是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这份检讨材料原因剖析不够深刻,要深入剖析、深化以案促改……”怀远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在案卷材料审核后,一针见血的指出问题并提出修改意见。

今年以来,怀远县纪委监委始终牢牢把握以保障案件质量为核心,坚持以制度规范为引领,强化监督制约,严格审核把关,严把案件质量,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完成本委案件审理81件89人,完成乡镇报送立案案件审核67件,退回补证8件,调整处分意见8件。

全面审核,综合把关案件材料。该县坚持“谁受理、谁负责”的审核原则,严格按照案件的审查程序、证据提取的规范标准和卷宗装订的规范要求对移送的审查案卷材料进行审核,对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需要补证的,退回重新审查调查或补证,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二十四字”方针进行案件审理,确保所办案件办成铁案,案件质量经得起历史检验。

精确量纪,严格监督办案过程。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政务处分条例为准绳,结合案件全面考量错误性质、情节轻重、认错悔错态度等因素,案件审理室坚持集体审议,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的基础上,综合考量可以适用转化的条件和底线,明确禁用情形,对严重违纪行为不可跳跃转化,严防在审理过程中发生违纪事实认定或定性量纪误审误断、畸重畸轻的现象。

同时,探索构建评查机制,积极开展2019年以来立案审查调查职务犯罪案件质量专项评查,以自查为主要方式,严格按照《安徽省纪检监察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要求,重点对基础材料、程序手续、事实证据、定性处理、处分执行5个方面进行评查,将评查发现问题分类梳理,反馈各办案纪检监察室深入整改,并适时组织“回头看”,对评查整改结果进行抽查,做好督促整改及业务指导工作,着力提升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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