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巡察区直机关工委的反馈意见

时间:2020-09-16 15:11    来源:淮上区纪检监察网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3月30日至4月13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直机关工委进行了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深化政治巡察的要求,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测试测评、查阅资料、个别谈话、深入了解等方式,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区委巡察组认真贯彻区委工作要求,对区区直机关工委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巡察监督,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巡察期间,个别谈话3人次、发放民主测评8份、问卷调查8份, 发现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问题18个。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一、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以及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细致到位。会议记录中多摘抄文件精神原文,无个人对文件精神的领会与思考,只停留在读原著、学原文的层面上,对原理悟得不深,缺乏深层次的思考研究。不能把马克思主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学用脱节的现象。

2.党的政治建设有待加强。没有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部分班子成员对身边发现的不良苗头、错误观点没有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致使个别班子成员出现违规违纪问题。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一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会议多以研究业务、安排工作为主,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少。如2019年没有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工委学习会议既没有安排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学习内容,又未成立考核组。对各党组织的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一岗双责”落实不够。二是对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支持不到位,“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研究未能主动邀请派驻机构参加,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

2.派驻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到位。派驻纪检组主动监督意识不强,与机关工委领导班子联系沟通不够,未能主动参与监督机关工委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日常监督缺失。

3.领导干部遵守纪律和廉洁从政松懈。一是未做到坚持高标准、守底线,2017年审计出前任书记单位加油卡私用问题。二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加班餐中出现用酒现象,如2015年10月30日工作餐所附菜单中有雪花纯生10瓶。

4.工作作风不严不实。一是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新时代新担当”大讨论活动中照抄照搬区委文件,未能结合机关工委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在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中,组长1人,副组长6人,成员仅有2人,出现工作组成员没有领导人数多的倒挂现象。二是党建工作监督检查方面过度关注留痕,工作方式简单机械。区科信局、发改委、数字资源局等部分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资料存在不同程度的抄袭现象,日常检查流于形式。三是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材料中《会前意见征求表》中征求意见对象中仍写对前任书记的意见建议,个别工委委员2019年的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标题却为2018年,照搬照抄上年材料。

5.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财务制度管理松驰。一是报销封面格式不规范,出现封面无日期、有涂改、无证明人签字或直接支付申请书格式不规范等问题。如2019年11月28日2号凭证上报销金额出现涂改,2015年会计凭证案卷中收录的账本以及2016年12月支部书记培训班培训费16890元报销封面无证明人签字,再如2019年7月9日支付申请书第一条“参加铁人三项购服装1200元”与后记账凭证中报销内容不一致(2019年电影票兑换券)。二是报销发票不规范。出差住宿发票中数量与单价不清晰,如2019年5月10日、11月18日住宿发票,2018年10月12日住宿发票,2017年1月31日7月28日住宿发票,均无数量与单价说明;7次发票无详单,且未做说明。如2016年1月31日加班购食品发票,6月30日秸秆禁烧购食品发票,12月27日慰问特教中心发票,2015年3月31日 “新常态”演讲征文比赛奖励发票,5月27日 “新常态”演讲征文比赛增补奖励发票,及10月30日比赛购奖牌、证书发票。三是加班误餐报销手续不规范。5次报销加班餐未附菜单,且未作快餐、盒饭说明。如2019年4月15日加班餐700元,2018年11月21日党建检查加班误餐1000元,2017年1月31日加班餐400元等;加班餐审批表中就餐时间未填,如2019年4月15日和2015年3月31日加班餐。四是出差审批流程不规范。出差培训学习过于频繁,缺少审批过程。如2019年10月14日脱贫攻坚经验交流会出差;2018年7月9日到绩溪县委党校参加党员干部培训;2017年1月31日赴淮南党建调研。五是固定资产未入账。如2017年购入一张沙发床及办公桌椅、档案柜均无新增固定资产清单,未纳入年末固定资产总账与明细账中。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

1.干部日常管理不到位。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能力不强,民主监督未充分发挥作用,导致前任工委书记在未经研究的情况下,以单位租车名义借用其亲属车辆使用,公款报销车辆燃油费10215元及本人加油卡充值费用600元,公私不分,时间长达近2年。

2.未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大额支出未经会议集体研究。2019年10月31日支出2019年度机关干部职工体检费99.62万元、2019年12月2日支出淮上区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建工作专题培训费104500元等,均未经集体会议研究。

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不实。未严格履行末位表态制度,机关工委会议,仅有主要领导的意见,其他工委委员均表示无意见或同意,未发表意见及看法,民主意识程度不够。

(四)检查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在2018年6月份省委第八巡视组对淮上区巡视反馈的问题中,涉及到区直机关工委的问题均已整改。

二、意见建议

(一)强化理论武装,提高党性修养

坚持原原本本学、结合工作学、带着问题学,认真开展各时期的主题教育,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任务,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工夫。开展形式多样的政治理论学习活动,通过持之以恒的理论学习,不断提升党性修养。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规范作风建设

强化政治规矩,严格做到令行禁止、时刻筑牢思想防线,自觉接受监督,坚守原则底线。严格按照党性原则办事,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落实“一岗双责”。充分发挥党的核心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持续推进全面从严从实管党治党。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正风肃纪,厉行勤俭节约,运用正面典型和反面案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不断增强自我约束力、控制力与免疫力。

(三)切实增强问题意识,加强制度建设

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规范部门财务管理制度等,完善内部管理,对本轮巡察发现的问题逐一梳理、集中整改,真改实改、务求实效。把巡察整改与日常监督、高标准建设结合起来,坚持思想整改与行动整改相统一,问题导向与目标引领相统一,坚持实事求是、举一反三。

以上反馈意见,请区区直机关工委高度重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认真研究反馈意见,抓好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