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巡察区档案馆的反馈意见

时间:2020-09-16 15:01    来源:淮上区纪检监察网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22日至5月29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档案馆进行了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深化政治巡察的要求,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测试测评、查阅资料、个别谈话、深入了解等方式,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区委巡察组认真贯彻区委工作要求,对区档案馆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巡察监督。巡察期间,个别谈话5人次、发放民主测评5份、问卷调查5份。发现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问题18个。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以及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情况

1.“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2019年度组织生活中,领导班子在“学习研讨”环节仅有对照党章找差距研讨材料,缺少其他分专题研讨内容。

2.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2018年“讲严立”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在互相批评之后,未及时表态回应;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支部党员仅进行自我批评,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党员互评和表态发言。

3.政治理论学习走过场。政治理论学习形式单一,学习内容满足于完成规定任务,入脑入心少。2020年初至今支部学习2-3次,学习时间较短,学习内容过于简洁,停留在读标题、念提纲层面,学习效果与“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有较大差距。政治理论学习存在形式主义,支部大会学习内容颠倒、缺少计划性。如8月21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4-5章,9月18日却阻止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1-2章。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

1.派驻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到位。派驻纪检组主动监督意识不强,与档案馆联系较少,日常监督缺位,区档案馆主动接受派驻监督意识缺失,“三重一大”事项研究未主动邀请派驻机构参与。

2.工作作风不够严实。对区直部门档案归档工作指导不到位,存在以发文替代工作落实的倾向,未能按照《档案法》的要求,对41家区直部门档案应收尽收,应归尽归。如2016年实际接收进馆档案32家,有9家单位未接收;2017年实际接收进馆档案34家,有7家单位未接收;部分单位从成立至机构改革合并到其他单位没有任何归档资料。

3.财务管理松弛。一是审批流程不规范。如2015年11月30日出差花费1669.5元,2016年10月27日赴青岛参加培训花费2348元均缺少出差审批单。多次出现先办事后审批现象,审批表时间在实际出差之后,如2016年6月15日报销加班午餐费297元,发票时间为4月28日,而审批时间为6月12日;11月19日加班误餐花费464元,发票时间为10月29日,审批时间为11月4日。二是多次报销封面缺少“证明人”要素。如2015年2月28日购防磁柜1台花费3200元,6月30日支出办公费4057元,2018年10月16日购档案盒6300元,报销封面均无证明人签字。三是发票开具不规范。发票中单价与数量不明晰,缺少购买明细。如2015年6月30日购秸秆禁烧慰问品4057元,其中购日用品357元;2018年6月25日印刷宣传单等花费700元,12月2日购保密资料花费1953元。发票上未盖发票专用章,如2018年6月13日购办公用品花费83元,10月16日密集架电机更换花费39460元。先开发票后验收,如2018年8月14日新馆采购密集架花费114.64万元,验收报告时间为8月7日,发票时间为8月1日。四是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不规范。如2017年6月17日保密技术检测设备采购花费8.75万元,8月11日支付数字硬件平台项目18.59万元均出现缺少验收单现象。再如2016年7月31日购保密宣传资料和计算机保密检查工具2.9万元验收单缺少盖章。五是项目协议等成交材料不规范。附成交书颠倒,如2018年8月14日新馆采购密集架花费114.64万元,所附成交书为档案局库房和机房设备采购项目的成交书,而9月13日支付库房和机房设备花费126万元所附的成交书为购职能电动密集架设备采购项目成交书。大额支出缺少合同,或所附合同不规范,如2018年8月14日新馆铺设地砖花费47183.58元缺少协议,2017年11月23日新馆购标牌、防盗窗等花费12030元协议未盖档案馆公章。

4.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缺少新增固定资产登记表。如2015年7月27日购格力空调花费2450元,11月27日购台式电脑7996元,12月30日购打印机2874元,2017年4月25日购戴尔一体机3992.9元,12月25日购格力壁挂式空调2台8397元,新馆购空调11998元。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

1.“三会一课” 会议记录不规范。一是会议记录存在逻辑性问题,如2016年6月1日支部学习会议记录后面为2016年5月5日,2018年11月7日、11月9日会议记录页码存在逻辑错误,且会议记录本有重新粘贴痕迹。二是会议记录签到不规范,如2019年12月12日支部委员会,缺少参会人员签到。会议记录存在实到人数与签字人数不一致。如2019年1月支部大会,会议实到人数9人,签字人数10人;2016年度党支部会议记录未区分支委会、支部大会、支部党员大会等,且会议记录多为代签,签到不规范。三是会议记录内容过于简单,如支部学习仅记录学习文件的标题,未体现支部党员的交流学习过程。

2.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打折扣。一是未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度,如2018年5月23日,区委办党支部支委会,讨论建党积极分子人选,支部书记首先发言,提出建党积极分子人员并表示同意,其他支委随后发表意见。二是民主程度不够,如2017年3月3日支委会,讨论发展积极分子事宜,仅有支部书记发言,其他支部委员均未发表意见。

3.党员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支部党员吴大传在担任区直机关工委书记期间,未经研究,以单位租车名义借用其亲属车辆使用,公私不分,在2014年1月至2015年9月期间,公款报销车辆燃油费10215元及本人加油卡充值费用600元。

4.党建经费保障不到位。2015、2016、2017年均未单列党支部党建活动经费,未落实党建工作经费保障。

二、意见建议

(一)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位,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主动接受派驻监督,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和“治本”效用。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强化集体决策意识,着力抓好“三重一大”制度落实,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在资金和人力上充分保障,不断丰富党支部活动。

(三)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建立完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制度体系和责任落实机制,对反馈的财务管理不规范、工作作风不严不实、档案管理指导不到位等问题要紧盯不放,明确具体责任人、列出整改时间表、规定办结时限,要深入查找管理漏洞,认真研究制定务实管用的制度措施,扎紧制度笼子,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

以上反馈意见,请区档案馆党组织高度重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认真研究反馈意见,抓好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