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巡察区委宣传部的反馈意见

时间:2020-09-16 15:00    来源:淮上区纪检监察网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12日至5月25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委宣传部进行了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深化政治巡察的要求,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测试测评、查阅资料、个别谈话、深入了解等方式,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区委巡察组认真贯彻区委工作要求,对区委宣传部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巡察监督。巡察期间,个别谈话5人次、发放民主测评5份、问卷调查5份,发现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问题22个。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一、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以及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情况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开展理论学习形式单一,学习内容满足于完成规定任务,入脑入心少,学习效果与“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有较大差距。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2019年度组织生活中,领导班子在“学习研讨”环节,缺少分专题研讨等规定动作。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力度偏弱。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近年来,未能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年度安排部署。对派驻机构开展工作支持力度不足,“三重一大”事项研究会议未能邀请派驻机构参与,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二是廉政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工作不规范,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不严格,还存在实行备用金的现象。

2.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派驻机构监督责任缺位。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监督意识不强,与班子成员联系沟通不畅,日常监督乏力。

3.作风建设有待加强。一是过度关注留痕,不重实效。2017年度与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记录的领导讲话内容完全一致;2019年度支部党员学习教育安排表中支部大会第一季度与第二季度的学习内容完全一致;单位内控岗位职责和收入支出管理等制度与单位工作实际的切合度不高,存在简单照搬其他单位现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缺少参会人员签字,记录不及时、不规范,存在会议记录后补现象。二是审批流程不规范。多次公务接待审批单时间在实际接待时间之后。如2016年1月31日接待省委宣传部,菜单时间2015年12月2日,审批单2016年1月12日,2017年8月11日菜单及发票时间7月14日,审批单7月31日。出差审批单时间在出差之后。如2018年10月10日凭证出差时间8月20日及8月24日,审批单时间均为9月11日。车辆维修(保养)审批单时间在车辆维修之后。如2015年3月31日凭证维修发票时间2月16日,审批单时间为3月6日。再如2017年9月11日宣传干部培训班支出1108元,2019年4月22日精神文明建设培训支出7857元财务报销时均缺少出差审批单。三是活动支出缺少文件支撑。如2017年5月31日参加新华网培训,缺少培训文件;2019年12月2日演讲比赛奖品支出3500元,报销比赛奖品未附活动方案及获奖名单。

4.财务制度管理松弛。一是报销封面不规范,缺少诸多要素。如2015年报销封面普遍无证明人签字,5月8日公务接待、燃油、加班餐报销,6月5日报销报纸加印费40180元,租车80000元等;2019年的工资、社保、公积金报销封面,3月12日购A4纸报销封面均未报销日期。二是发票开具不规范。巡察发现5次缺少购物明细。如2016年12月6日购党报128342.2元,2019年6月14日 “学习标兵”奖品5000元,11月20日赴昆明出差住宿发票5175元发票上无数量与单价说明。再如2017年12月15日购党报19675.4元,只做情况说明未补发票。三是大额支出合同签署不规范。发现7次大额支出缺少合同或协议。如2015年租车费8万元,2016年12月29日信息服务费40万元,2017年4月21日蚌埠日报社合作费30万元,2019年4月22日蚌埠日报社合作费30万元等。发现4次合同无签署时间。如2018年制作招商邮册预付款12.95万元合同,2017年9月7日地标激光灯一台14.04万元合同与验收均无时间。

4.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新购物品未列入固定资产总账与明细账中。如2017年12月29日购书柜4组、办公桌椅一套5660元,2018年2月13日购2台格力取暖器;二是无新增固定资产登记表。如2018年12月17日购格力空调一台5998元;三是固定资产处置缺少财政部门的盖章,如2018年12月2日因公车改革处理一辆大众帕萨特转入行管局的申报审批表。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

1.未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一是机关收入支出管理制度中出现“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市财政部门审核、审批”等明显错误。二是大额支出未经会议集体研究。如2015年6月5日支出全市项目巡查租用电视台广播车费用8万元,11月5日支出新华社战略合作年费40万元;2016年4月2日支出蚌埠日报社战略合作费用30万元、蚌埠广播电视台宣传费50万元;2017年9月6日支出采购大瑞景观地标激光灯1台14.04万元;2019年4月15日支出蚌埠日报社战略合作费用30万元,9月9日支出短视频制作费4.8万元等。

2.机关党建基础保障落实不到位。一是区委宣传部2016年-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中均未设置专门的党建工作经费;二是未按照规定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区委宣传部党支部书记兼任纪检委员;三是宣传部支部委员成员职责及分工文件制作不严谨,通篇多是错别字。

3.“三会一课” 制度落实不规范。一是会议基本要素记录不完整,会议时间存在多次涂改现象,其中2019年区委宣传部支委会涂改2次,支部大会涂改2次;2019年党支部会议记录实到人数与签到人数不符的有10次。二是2017年仅召开党课报告会1次。三是组织生活会程序不规范。参与党员未及时对他人批评意见予以回应、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2019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会议实到人数与签到人数不一致,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表不够严谨,部分同志职务填写混乱、有误,并存在未签字现象;2018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不规范,全篇仅一句话。

4.支委会研究确定发展对象程序不规范。如2019年5月13日召开研究确定柳晓为发展对象的支部委员会上,入党介绍人是在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后确定的。列为发展对象之前是培养联系人,列为发展对象要听取培养联系人的意见,而非入党介绍人的意见。

(四)检查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对2018年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问题中涉及到区委宣传部的问题均已整改完毕。

二、意见建议

(一)夯实理论学习基础,强化践行责任担当

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不断强化“四个意识”,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公民思想道德教育,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坚持从严治党要求,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规范“三重一大”制度,全力支持配合派驻组监督。强化责任担当,狠抓问题整改,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切实在遵规守纪、廉洁自律上做好表率。树立严和实的工作作风,增强自我约束力,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思想道德建设,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政文化氛围。

(三)强化党建引领,巩固扩大党建成效

要牢固树立 “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增强政治责任感,切实履行党建工作职责,做到党建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要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完善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积极开展贴近实际、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组织活动,坚定党员理想信念,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号召力。

以上反馈意见,请区委宣传部党组织高度重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认真研究反馈意见,抓好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