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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宣传报道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时间:2021-03-02 10:29    来源:禹会区纪检监察网  

各乡镇纪委,委机关各科室、各派驻(出)机构和区委巡察机构:

根据市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宣传报道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区纪委监委建立健全了内网信息发布量化考核机制。各乡镇纪委,委机关各科室、各派驻(出)机构和区委巡察机构要对日常工作定期进行总结提炼,及时撰写报送宣传稿件,于每月21日前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推送至《蚌埠市纪委监委内部工作网》,任务分解见附表。办公室每季度对报送稿件情况进行统计,对未完成任务标准且排名后三名的,提请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附:2021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宣传报道工作任务分解表

 

 

 

禹会区纪委监委

2020年12月29日

2021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宣传报道工作任务分解表

单位名称

量化标准

备注

区纪委监委机关

办公室

每月不少于3条

 

党风政风监督室

每月不少于2条

 

信访室

每月不少于2条

 

案件监督管理室

每月不少于2条

 

第一纪检监察室

每月不少于2条

 

第二纪检监察室

每月不少于2条

 

第三纪检监察室

每月不少于2条

 

案件审理室

每月不少于2条

 

区委巡察办

每月不少于2条

 

派驻(出)机构

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

每月不少于1条

 

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每月不少于1条

 

驻法院纪检监察组

每月不少于1条

 

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每月不少于1条

 

第一综合派出纪工委

每月不少于2条

 

第二综合派出纪工委

每月不少于2条

 

乡镇

长青乡纪委

每月不少于3条

 

马城镇纪委

每月不少于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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