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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台街道党工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3-23 08:50    来源:禹会区纪检监察网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5日至4月8日,区委第巡察组对我单位开展了巡察,并于81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方面存在问题

1)针对“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研究不深入,用理论指导实践存在差距,联系工作实际不够,攻坚克难的思路和举措不够多”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通过加强学习,从严治学,提高了全街上下的理论修养,对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有了更深刻的领悟,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更为牢固的树立为人民服务的理念;二是通过理论学习联系实际,为工作的推进拓展了思路。例如文明创建工作,8月11日-12日,街道成立观摩小组对各小区的文明创建工作开展观摩督查,“现场+会场”的方式去发现问题,推进文明创建工作;10月29日,钓鱼台街道联合张公山街道通过“联学+巡听”的方式进一步学习交流好的经验做法,采用学习和实际工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验分享,分享自己将理论知识用于实践的经验,不断拓展工作思路和举措;三是着力推进党建“双好工程”,共收集群众需求清55条,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46个,150名党员认领志愿服务工作岗位,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四是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中心组学习年度计划,定期组织党员学习省、市纪委监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等。今年以来,组织专题学习交流4次,专题研讨12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2次。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2,重点时间节点加强反面典型警示教育4次五是通过回顾党的初心与使命,不断提升全街上下的责任担当意识,牢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必须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担当作为”,树立了强烈的使命意识和担当精神。钓鱼台街道荣获2021年度“蚌埠市妇联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先进集体”、2022年“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称号;钓鱼台社区荣获2022年5月份“月评十佳”学雷锋志愿服务社区典型;钓鱼台街道、喜迎门社区、钓鱼台街道志愿服务联盟分别荣获“十八届蚌埠市文明单位”。已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

2.履行职责使命,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问题

1)针对“基层社会治理有待加强,生活小区环境卫生和安全隐患整治不彻底。部分小区环境卫生差,楼道内外乱堆乱放;车辆堵塞消防通道和私拉乱接,电瓶车上楼充电,楼体外墙面脱落等安全隐患存在;违建防控不力”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全街上下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基层治理提出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与政治智慧,树牢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二是各社区组织多方力量加大小区巡查力度,多渠道做好宣传,提升居民文明意识,引导居民自觉停放车辆,规范充电;同时加强对物业企业的监管力度,因地制宜增设非机动车停车充电棚   73处三是督促各社区按照工作要求,开展专项整治5次,每月定期排查风险隐患,列出问题清单,排除一般风险隐患236处,整改突出风2处;四是深化文明创建,切实提升创建实效。坚持“常态化巡查+集中整治”相结合,采用“现场+会场”的形式,聚焦“脏乱差”老大难问题,列出问题清单,逐项消化解决。集中整治南营房社区“私开后门、毁绿硬化”13户,起到很好的宣传震慑作用;对辖区迎河岸线开展为期21天的清理整治,成功把迎河岸线打造成钓鱼台街道靓丽的风景名片。五是组织志愿者、物业保安、楼栋长加强日常巡查力度,遇到恶劣天气时,要求社区及时在外围拉好警戒线,竖警示标语,提醒告诫居民远离危险区域。2022年3月24日已向区政府打报告申请资金5万,2022年7月已经委托蚌埠优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对喜迎门一期、二期、三期比较严重的区域进行了维修,维修了约700平方的脱落墙皮;经与区住建局沟通协调,2022年10月28日再次向区政府申请60万资金,预计11月份招投标的形式对喜迎门墙皮进行招标维修。五是认真查摆防控违建工作存在的问题,按区政府文件要求,组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强化排查管控力度,建立台账,开展自建房专项整治,排查自建房29处,及时向区相关部门汇报,协调组建工作组,管控拆除到位,整改违规自建房2处。已完成整改。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1.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方面存在问题

1)针对“工作人员综合素质能力需提高,作风建设应加强,办文办会水平和责任心亟待提高”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通过干部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支部学习等培训,提升全街综合素质,强化服务意识和宗旨意识;二是制定了《钓鱼台街道行政管理规章制度及行政管理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对所有工作人员的出勤、工作成效等方面进行考核,进一步健全了管理制度;三是对阶段性重点工作整理发放工作提示单,组织人员学习,进一步规范了政策解释,资料整理等,提升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四是把日常工作完成情况与绩效考核相挂钩,对工作完成不利的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五是组织学习上级部门的效能通报、督查通报等文件,加强窗口人员业务思想及业务培训,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更快更好的为居民提供服务,因服务态度造成居民不满意引发投诉的,在全街道范围内通报批评,并扣罚当月绩效。六是成立街道督查小组,对街道各社区、部门的日常工作进行督查检查,以查促改,以查促进,把日常督查结果运用到评先评优、绩效发放中去,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已完成整改。

  1. 针对“党群活动参与人员较少,群众知晓度与参与率低,参加人员长期固定、重复,辐射面小,经费使用效果未能完全发挥”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认真落实了上级关于党群经费使用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党群活动开展的参与范围、人数和要求;二是通过对各社区党组织的服务群众专项经费项目书、报账相关材料进行了自查,进一步规范了党群服务经费使用;三是通过制订党群活动需求表,征求辖区党员和居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的开展群众需求的服务活动项目,开展活动30次,提高党群活动的参与率与知晓率,更好的发挥了党建引领作用。已完成整改。

    2.领导干部廉洁用权和整治侵害群众利益方面存在问题

    1)针对“固定资产底数不清,管理经营措施亟待落实。街道及社区固定资产和房屋底数未能完全摸清,也未建卡登记管理;保管维护使用责任不落实;房屋出租租金收取不及时”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重新梳理已登记在册的固定资产,加强日常管理维护,指定专人负责摸清了街道及各社区固定资产底数,建立固定资产卡片;二是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落实区级下发的《关于鼓励扶持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中相关文件要求予以结算;三是统筹使用办公用房,进一步规范了功能室建设,所有对外出租的房屋统一收回,街道合理规划自用,不再与企业混用。已完成整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存在问题

    1)针对“党工委党建主体责任未能充分发挥,对党建工作缺少研究,推动不力,辖区党支部党建工作虚化弱化;“三会一课”、学习教育及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未能规范完全落实;党建基础材料、学习教育活动、各种会议记录不健全、不规范;总支下设党支部划分不规范,未能按要求正常独立开展工作;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红脸出汗”不够,辣味不足,效果不大”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持续严格落实党工委书记抓党建责任制,每季度召开一次季度党建工作推进会与社区党工委书记听取党建工作汇报会,及时推进党建工作开展,充分发挥了党建引领作用;二是对于党员发展、各支部申报的重大服务群众活动项目及党建的重点工作均作为党工委会议议题进行研究;三是严格对各支部的管理。每月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例会,将本月工作重点任务以提示单的形式下发至各支部,共印发提示单6次,召开专题会议,强调、细化党建工作任务,并以讨论交流的形式,由各支部反馈党建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积极讨论解决;四是进一步规范了党建工作的监督管理,每季度到社区开展一次党建工作督查,对存在的问题形成清单,要求定期整改,将督查结果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依据;五是对支部划分不规范的社区党组织,结合市委、区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将符合条件且委员配备齐全的党总支升格为党委,党支部升格为党总支,已按照市区两级组织部要求逐步推进。已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

  1. 针对“街道机构改革后“四办一中心”人员配备不齐,运行机制和制度规章需完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街道“四办一中心”已按照机构改革要求设置,严格按照“四办一中心”的要求配备人员,对于因人员身份不符合不能担任四办主任的由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兼任四办主任,并明确一名事业编人员协助开展工作;二是明确四办一中心具体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完善工作考核制度,并严格落实深改各项政策。已完成整改。

  2. 针对“流动党员缺少管理措施,个别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不积极,少数党员党费上交不及时”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要求社区党组织要加强对流出党员的联系,建立流动党员联系人制度,严格落实流动党员外出登记和定期联系。二是通过建立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微信群,加强了与流动党员的联系,积极组织他们参加组织生活会、远程教育学习、主题党日等活动,通报支部建设、党的方针政策学习宣传等情况,并详细了解他们在外工作、生活和就业、培训等情况,掌握思想动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流动党员基本“不缺课”“不漏学”“不掉队”。三是进一步明确了流动党员的组织要求和义务责任,对不能按时交纳党费和参加党组织活动的党员,所在社区党组织应及时采取党组织负责人谈话、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发通报等方式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并取消其当年所有评先评优的资格。已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地址:禹会区长盛路296号,联系电话:0552-3326566,邮箱:1019949602@qq.com

                             

 

                     中共禹会区钓鱼台街道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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