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23年3月23日至6月16日对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党委及所辖二级单位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巡察对象
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党委、区绿化管理所、区市政养护管理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监督重点
本轮巡察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巡视工作方针,紧扣政治巡察要求,结合被巡察单位的规律特点,聚焦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聚焦“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意见箱、开通举报电话和互联网电子邮箱接受来电、来信、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兴业街666号蚌山区廉政教育基地第一巡察组
(二)巡察意见箱设置地点:兴业街666号蚌山区廉政教育基地传达室、东海大道3858号蚌山区行政办公中心西门、南山路89号老蚌山区政府北门传达室旁
(三)举报电话:18155239190
(四)电子信箱:bsdyxcz@126.com
(五)通信地址:兴业街666号4楼第一巡察组收(邮编:233000)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6月14日。
根据巡察相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区委第一巡察组
2023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