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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蚌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三届区委

第十轮巡察“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2-03-01 14:03 来源:蚌山区纪检监察网  

 

2021年3月11日至4月3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蚌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6月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市、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院党组坚决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牵头抓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对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制定整改任务分解清单,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到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确保不留死角、不打折扣、不走过场。

二、真抓实改、逐条落实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政治理论学习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支部”以上率下学;“中心组+部门会”全员覆盖学;“线上+线下”个人自主学。全体在编干警参加中国检察官网络培训学院线上学习,完成第2期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修班。组织干警参加安徽干部教育深入开展“四史”学习教育专题班。二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把学习贯彻“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做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干警参加全国检察机关党史系列讲座报告会。七一当天,院全体人员共同收看建党100周年庆祝大会现场直播盛典。开展多层次党史学习教育研讨交流。充分利用红色教育基地开展活动,汲取红色营养。共下发学习提示单22份,定期开展知识测试,以考促学。三是组织开设五“讲政治、讲业务、谈感悟”三讲课堂,检察长带头上讲台。

2.司法责任制执行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蚌山区人民检察院强化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十带头”》,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今年以来,院领导办案235件,占比18.1%。将院领导办理案件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

3.工作存在不规范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民法典、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监督规则、检察官职权清单、数据填录标准、案件评查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规范意识,提高案件质量。二是组织干警有针对性地学习统一业务系统使用手册,并对已录入信息进行自查。三是制定完善案件评查、案件回访等制度,充分利用案件评查、案件回访等制度反推办案质量提升,今年已评查案件1110件,回访案件148件。四是督促员额检察官严格按照“六周归档法”,及时公开文书,上传文书,移送评查,整理归档。五是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制定《不批捕等六类重点案件办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办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1.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8月11日,组织党组成员学习《党组议事规则》,严格规范议事程序,按照“事前告知、充分讨论、末位定论、如实记录”召开党组会议。二是严格落实“四种形态”谈心谈话制度,7月底完成全院干警谈心谈话全覆盖。三是制定《蚌山区人民检察院规范检察干警及其家属从事经营活动、参股借贷行为的暂行规定》,加强对检察干警及其家属从事经营活动、参股借贷行为的管理。四是强化检务督察,抓好效能建设。不定期开展督查,对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

2.执行财经纪律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举一反三,梳理2017年以来报销单据,不规范的完善手续;二是利用部门学习会,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学习财务报销制度,提高经办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对全院办公使用固定资产进行核定,规范汇编固定资产台账。

3.奖励补助和慰问金发放审核不严格。

整改情况:组织财务人员加强对财务制度的学习,开展财务管理问题专项整治,严格执行有关奖励性工资及津补贴发放规定,从严把关、接受监督。

4.检务公开不及时。

整改情况: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一销号并深入开展自查,安排专人定期维护门户网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单位预算决算、“三公经费”支出等除按照要求在财政专网进行公示外,根据实际情况,同时还在院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公示。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情况

1.政治建检、主动抓党建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继续深化“五型”党建。研究制定了“1349”讲政治抓业务融合发展工程,促进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二是7月份启动支部委员会换届工作,8月20日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新一届支部委员会。三是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履行从严治党责任,党组会议研究基层党组织换届和发展党员等重要事项。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支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摆问题、剖析根源,互相批评深入具体。二是党组成员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并且严格落实签到制度。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小组会签到须签在组织生活纪实记录簿上。

3.对上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2月23日召开党组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要点,4月1日、9月8日召开意识形态联席会议。7月14日召开党组会研究调整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二是通过党组会、中心组会、部门学习会,组织干警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等书籍,开展研讨交流,并撰写学习心得,引导广大干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政治意识和政治能力。三是面向全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3名检察官助理,9月13日已到岗。

三、巩固成果、建章立制

院党组会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坚持从“面”上表现深挖“根”上原因,针对具体个案找到苗头性、倾向性和普遍性问题,建立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推动问题整改向底部延伸、向纵深推进,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全面弥补差距、补齐短板、建强弱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地址:蚌埠市蚌山区红旗四路32号蚌山区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0552-4045944,邮箱:35893300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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