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 创新推动纪检监察 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蚌山奋力谱写现代化 中心城区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共蚌埠市蚌山区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2年2月9日) 宋 伟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蚌埠市蚌山区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及区委四届二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回顾总结2021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2年任务。 一、2021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认真落实党章和宪法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纪检监察职责,践行初心使命,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创新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蚌山奋力打造现代化中心城区提供坚强保障。 (一)强化政治监督,持续聚焦“两个维护”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不断增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履职尽责、做好工作的实际成效,落实到正风肃纪反腐的全过程、各方面。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强化政治监督,制定具体化开展政治监督工作举措,常态化开展“三查三问”,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督查检查28次,发现和纠正措施不到位、制度不规范等问题57条,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作用,督促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认真抓好中央巡视安徽反馈意见整改,对中央巡视反馈意见中的4大类、35项主要内容129个整改任务全部整改到位。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对全区49家单位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为实施“十四五”规划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广泛开展换届纪律教育宣传,加强换届风气督导,为全区领导干部发放《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汇编和《“十严禁”换届纪律提醒卡》,开展换届纪律谈心谈话320余人次;对反映换届人选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严查快办,2021年共收到换届选举工作来信来访5人12件,查处3人,对燕山乡孙家圩村原支部书记孙守斌责令辞职,对2人立案审查,确实压紧压实监督责任,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二)围绕“三不”目标,提高反腐治理效能 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123件,立案41件,结案50件,党政纪处分42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7人,挽回经济损失580余万元。加大对政法系统教育整治力度,建立政法系统问题线索台账,共计办理问题线索31件,立案4件4人,留置3人,给予党纪处分4人,诫勉谈话3人。严肃查处蚌山区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高公强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扎实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从严从重查处粮仓“硕鼠”,加快办理市纪委交办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线索10件,目前立案2起,对市军粮供应站原站长仲国强、怀远县古城粮库保管员刘辉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充分发挥派驻“探头”作用,运用列席会议、听取汇报、专项检查、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等方式,对制度执行、权力运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权力在严格监督下正确行使,持续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全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共计查办问题线索14条,立案查处3起,给予政纪处分1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坚持查改并举,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积极开展暖心回访活动,对28名受处理党员干部开展跟踪帮助,让他们既感受到纪法的刚性约束,又体会到组织的关心厚爱,帮助“跌倒者”重新站起来,强化干事创业的担当。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70余场次,引导党员干部系牢思想“安全带”、守好政治“生命线”,在内心进一步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三)整饬“四风”问题,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积极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对全区10个乡街(社区中心)、46家区直机关单位全面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自纠,重点对十九大以来借出差、学习考察等公款旅游,违规接待、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反工作纪律等方面开展自查核查。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3起,对区人大机关、蚌山分局光彩派出所所长刘云剑等24名党员干部给予党政纪处分及组织处理,持续释放越往后盯得越紧、执纪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协助区委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查摆和完成整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61个,印发督查通报12期,对司法局在社区矫正中不正确履行职责的3名党员干部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诫勉谈话。制定《蚌山区开展党内政治监督谈话实施方案》,完成政治监督谈话2批67人,做到区委区政府班子成员、公检法司、区直部门、乡街主要负责人谈话全覆盖。重点加强节假日期间的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制定下发春节、端午、国庆、中秋等节日关于正风肃纪的过“廉节”工作提示,在重要节日期间对31家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和督查检查。认真开展生态环保领域突出问题监督检查,对爱国巷玉器市场环保问题现场督办,约谈2名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街道和环保等部门落实监管责任,通过调度会、联合执法等强化整改,彻底取缔了玉器市场的生产加工行为。 (四)维护群众利益,增强人民安全感幸福感 聚焦执法司法、养老社保、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使用管理、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问题等重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跟进监督有关职能部门扎实有效开展专项整治,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扎实开展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关于开展损害营商环境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深入企业走访,对征求企业的8条意见建议责成有关部门办理反馈,对区应急局聘用人员孙君逸利用职务便利向企业索要钱款的典型案例在全市通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督查,对燕山乡机场新村村民顾庆波违法占用一般耕地建厂房问题跟进监督,确保拆除复垦整改到位。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对陆小军“套路贷”、冯鼎香等人敲诈勒索2件涉黑涉恶案件进行筛查,对涉伞涉黄涉赌的5名公职人员给予警告、记过、开除公职处理,其中1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监督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共有820起1000余名农民工620余万元工资维权问题得到解决。积极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纪委机关筹措资金1万元,为雪华乡和谐家园小区修建4个停车棚,帮助群众解难事办实事;深入开展“行走蚌山”活动,纪委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定期带头深入村居、企业、商户等进行实地走访,深入排查梳理基层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共计走访群众420余人次,帮助解决和反馈问题50余件。 (五)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巡视工作会议精神,把各项要求转化为促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持续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区委部署,组织开展三届区委第十轮巡察“回头看”和四届区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同时按照省市安排部署,积极开展粮食领域上下联动巡察;巡察19家单位党组织发现问题200个,移送问题线索2条,给予政务处分2人。认真开展巡视巡察“大起底、改到位、建机制”专项行动,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移交问题线索及信访件进行全面梳理、系统排查,确保整改“清仓见底”。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持续加强对整改过程跟进、结果跟踪,开展第八轮至第十轮巡察整改评估。举办巡察工作培训班1期,对100名单位负责人、纪(工)委书记、派驻纪检组组长、巡察办(组)全体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提升依纪依规依法履职尽责能力,为巡察工作高质量开展奠定基础。注重发挥专业人员优势,建立巡察师资库和智库,组建熟悉党务、纪检监察、财会、审计、工程建设等方面的培训师资库人员10人、巡察“智库”人员35人。积极探索开展“巡纪联动”“巡审联动”,深入推进“四个监督”统筹衔接,与组织、政法、审计等监督协作配合,制定区委巡察机构与区财政局、区督查考核办等单位协调协作机制,发挥监督合力,提升巡察质效。加强对巡察工作统筹谋划,制定《四届区委巡察工作规划(2021-2026年)》和《四届区委巡察全覆盖工作方案》,为今后五年巡察工作提供科学指引,确保巡察工作有目标、有方向。 (六)提升监督质效,持续夯实“两个责任” 加强党规党纪宣传教育,全区纪检组织收集舆情信息3500余条,撰写发布网络评论文章78篇、宣传稿件160余篇,被省、市纪检监察网站采用67篇,组织评论跟帖12次520余条。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共回复干部选拔任用征求意见、干部廉政鉴定276人次(否定3人次),回复各类评先评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征求意见、乡街换届人选征求意见1172人次(否定1人次)。制定《蚌山区纪委监委检举举报平台基层版应用管理制度》,加强检举举报平台基层版业务指导和培训,开展检举举报平台基层版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回头看”,督促整改问题21个。建立健全电子廉政档案系统,全区共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297人、单位档案89份,并完善廉政档案个人奖惩及考核情况、民主生活会材料及个人述职述廉述德报告等资料。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执纪问责,全区纪检监察组织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11人次,其中第一、第二种形态处理85人次,占76.6%,监督执纪实现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七)强化自身建设,增强监督执纪本领 紧密结合区纪委工作实际,制定《蚌山区2021年度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深入推进全员培训;先后参加省纪委开展的二十一期“视频讲堂”培训,纪检监察干部共270余人次参加学习培训,不断增强了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信访、审理、案管、巡察、信息技术等工作方面的理论素养,拓展了视野,提高了业务技能。积极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先后7次进行先进典型、办案安全和典型案例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党员干部40余人观看了警示教育片《绝不姑息》——省纪委监委原纪检监察干部聂鹏兵的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教育引导大家廉洁自律,履职尽责。坚持刀刃向内,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监管,对群众有反映的2名纪委机关及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开展核查,防止“灯下黑”;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纪委监委机关有3名干部得到提拔使用,对5名乡(街)纪(工)委书记和1名派驻组组长进行调整配备,结合区“两委”换届工作,区委对2名纪委常委进行了工作调整,纪检队伍素质更加全面过硬。 一年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勇担使命、忠诚履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充分发挥,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全面巩固,标本兼治综合效应逐步显现。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仍然存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还没能成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自觉,“四风”问题屡禁不止,损害营商环境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少数党员干部群众观念淡漠,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同时,与市纪委监委、区委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我区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差距。有的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规律把握不准,思想认识跟不上形势发展和工作要求;有的政治站位不高,对政治监督内涵要求把握不准,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尤其在问题线索处置上视野不宽、效率不高,办案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将召开党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自觉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努力取得更多制度化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制化、正规化建设,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蚌山打造现代化中心城区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全面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为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指明了前进方向。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思想,深刻把握依靠纪检监察工作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职责任务。始终对党绝对忠诚,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保障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坚决捍卫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深刻认识防范形形色色的利益集团成伙作势、“围猎”腐蚀还任重道远;有效应对腐败手段隐形变异、翻新升级还任重道远;彻底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实现海晏河清还任重道远;清理系统性腐败、化解风险隐患还任重道远。始终突出守正创新,以永远在路上的坚定执着,继续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为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作出应有贡献。 (一)坚持从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中汲取智慧力量,以政治监督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推动理论武装入脑入心。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贯通起来,同落实省、市、区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汲取智慧力量,用心体悟“两个确立”的深刻内涵和决定性意义,贯通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和正风肃纪反腐历史经验,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成效,不断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监督检查。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思想新部署新要求,做深做实政治监督。聚焦实施“十四五”规划、“三新一高”“四化同步”等重大任务,围绕全面深化改革、促进共同富裕、推进科技自立自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实施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行动计划等重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违背新发展理念问题,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落实全面治党责任、履职用权等情况的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无条件执行党中央作出的战略决策,自觉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确保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坚决防范和纠正违背新发展理念、不顾实际盲目举债等问题。 (二)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不断释放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叠加效应 保持反腐败政治定力。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必须永远吹冲锋号,保持压倒性力量常在,决不能滋生已经严到位的厌倦情绪。准确把握反腐败斗争阶段性特征,保持高度政治敏感性、辨别力,对在党内搞政治团伙、小圈子,利益集团的人毫不手软,坚决防范和查处“七个有之”问题。着力查处资本无序扩张、平台垄断等背后的腐败行为,斩断权力与资本勾连纽带。紧盯大发展大建设中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立项、招标、施工验收等各环节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坚决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持续推进金融领域腐败问题治理,促进金融风险的防控化解。持续深化人防、国企、政法、医保等领域和征迁安置等环节的反腐败工作。
扎紧制度“笼子”。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切实斩断官商勾结的利益链条。健全完善行贿人信息库,积极推进行贿人“黑名单”制度,推动形成联合惩戒工作格局。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针对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等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加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坚持查清问题和查找体制机制漏洞同步开展,精准运用纪检监察建议,推动案发单位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监管漏洞、规范权力运行。
真情回应群众关切。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对问题视而不见或回避绕行。深化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让群众从一个个具体问题的解决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政法教育队伍整顿成果,推动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常态化。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综合考虑错误性质、情节后果、主观态度等因素,依规依纪依法、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科学确定处置方式,确保每一件问题线索的处置都精准规范稳妥。常态化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暖心回访,客观公正做好澄清正名工作,严查诬告陷害行为。
加强严管严治。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不断健全符合纪检监察工作规律的组织制度、运作方式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监察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党性立身做事,刚正不阿、秉公执纪、谨慎用权,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严格落实办案安全制度,坚决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事件底线。坚决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失职失责行为,切实防治“灯下黑”。
(三)做敢于担当者后盾。辩证把握严管和厚爱、激励和约束的关系,要树导向,建机制,明责任,抓典型,确保作风建设落实到位,纪法情理贯通融合。坚决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把握好为公与谋私、工作过失与玩忽职守、改革先行先试与蓄意违纪违法之间的界限。真容错敢纠错、讲政策给出路,激励党员干部放开手脚干事,集中精力攻坚,让干净干事者心无旁骛施展才华。用好容错纠错机制,妥善把握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等原则,对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虽有过失,但一心为公未谋私利者大胆容错。从公心出发、对干部负责,牢固树立查出问题、严格执纪是成绩,查否问题,还干部清白也是成绩的理念,及时通过适当方式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对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诬告陷害行为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对受到问责或轻处分的党员干部,只要汲取教训、及时改正、表现良好,纪检监察机关将支持各级党委(党组)在影响期满后以适当形式向组织部门提出使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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